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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1章 分房风波(2 / 2)

价问题和土地问题了,――大家现在住得宿舍不同,这次的房子是明确的“产权房”,也就是说是有房契的。

既然有了房契,元老院开始就为要不要办理两证还是只办一证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决定既然承认土地的私有制,地契这个东西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接着,元老们对土地性质、土地价格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讨论,最后确定土地价格随行就市,房屋价格按照建筑成本计算。

“如果到了新时空还要被房产商剥削,也实在太糟糕了。”有元老说。

“问题是土地价格也涨了不少。”另一个元老抱怨道。

临高的城市建设用地价格在东门吹雨时代已经上涨了不少,李梅接手东门市之后,商业愈发繁荣,百仞城周边的土地价格上涨得更快了――马千瞩害怕过高的地价把外来的投资商都吓跑了,要商业部着手拟定限价政策。

住房分配委员会一番磋商,又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见之后决定:元老补贴相当于一套中户型的土地和房产总价,至于具体是买大买小由元老自己决定,超出面积自己贴钱。不管买大买小,每名元老限购一套,以避免重复购买浪费。不愿意买得可以不买。

“这样家庭档、夫妻档就太合算了。明家好买四套了!”有元老认为人口多的家庭占得便宜太大。

“这样话,土地面积占有的太多了。多占的家庭完全可以靠房地产牟利了!”

有元老提出夫妻档、家庭档应该按照家庭单位领取住房补贴,而不是按照个人:

“一对夫妻,领取相当于一个大户型价格的补助金就好了!家庭户可以给两个中户型的补助金。”

也有人提出,元老家庭里的未成年孩子打折给予少量补贴,而不是“给一套房子”。

这些方案理所当然的遭到了夫妻、家庭元老们的坚决反对。他们和另一部分元老认为:限制夫妻档、家庭档的购买面积,有违“元老人人平等”的理念。

这样就一直僵持不下。各方面的意见你来我往,争论的非常激烈。成默提出了一个建议

“我有个很简单的办法解决。宣布这房子属于元老的永久世袭财产,未经元老院许可,不许变卖和转赠。”

如此处置,虽然单身的元老看似还是吃亏,但是够条件占有多套房子的元老失去了利用多占房屋牟利的机会,也就会失去多买面积的兴趣。

但是这个提案还是遭到很多人的反对:既然不能转卖不能赠与,买房子还有什么意义呢?

单良思索再三,终于提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思路:

“我看,这次分房应该按照分配宿舍的思路来办理。”他说,“不要加入产权之类的概念。”

百仞新城在本质上类似是克里姆林宫或者中南海里的一套住宅。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无法出售或者出租给老百姓的。

无法上市的房屋,规定产权、价格之类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它实际上只是元老的宿舍而已。相比之过去的简易房宿舍,无非是空间大些、私密程度好些,还能容纳个生活秘书。大家可以享受下私人的乐趣。

“既然这样,我们就根本不需要占有房屋的产权么。斯大林难道占有克里姆林宫的住宅产权吗?”只要没有产权,利益上面的问题就不会太尖锐了。

单良的方案是,按需分房。以单身元老、无子女的夫妻元老和有子女的家庭元老。

单身元老享受小户型。夫妻元老则享受中户型,有未成年孩子的家庭元老享受大户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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