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琴打开外面的灯,从门口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看到那头野猪已经倒在了张越的脚边,喉咙上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在往外不停地渗血。
“怎么样?”
张越拖着野猪走过来,把它丢到叶琴家的屋子里。
这头全身黑毛的野猪大概有三四百斤,是一头成年野猪,拿去卖的话能卖将近一万块。
“张大哥,你居然这么厉害,连野猪都不怕。”叶琴开心的叫道。
“明天把它吃了。”
张越还没吃过野猪肉,想要尝尝鲜。
现在很晚了,叶琴关上房门,关了灯睡觉。张越也从堂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睡觉。
……
第二天张越醒来时,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仍有一丝丝寒意从窗口溜进来。
他穿好衣服裤子起床,走到外面。
此时,昨晚那头野猪,正被叶凌天用绳子栓住后腿,倒挂在木制楼梯上放血,然后开膛破肚,把它身上的肉割下来。
“小张,你醒了。”叶凌天笑着说道。
“多谢你把这头野猪干掉,这家伙可偷吃了我家不少玉米棒子,今天终于还回来了。”
说着,叶凌天在野猪身上踹了两脚,看到野猪喉咙上的窟窿,他愣了半晌,继续割野猪肉。
“今天中午吃野猪肉,这么大的野猪,吃不完还可以拿去卖。”叶凌天熟练的把猪肉剔下来放在盆子里,猪大肠,猪心,肺叶等脏器分别用另外的盆子装。
这些都是可以拿去卖钱的。
叶琴家打到了野猪,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小半天的时间就传遍了叶家村。叶家村的村民纷纷跑来看稀奇。
当叶凌天把野猪解剖完毕时,几乎大半个叶家村的村民都拥到了他家前。与野猪相比,村民更在意张越这个能打死野猪的能人。
“小伙子,你的力气真大,比我年轻时还厉害。”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一手拄着拐杖,一手对张越竖起大拇指。
“这是叶五爷,大集体时能挑着一担煤炭,一口气走五里多地,被人民公社封为叶家村第一能人。”叶琴给张越介绍说。
在普通人中,这算是厉害的了。但在张越这样的修炼者眼中,不值一提。
叶凌天看着眼前的几大堆猪肉犯了难,这么多猪肉怎么弄到镇上去卖呢?
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了张越那辆帕加尼上。他根本不认识这是什么车,以为就跟村里拉货的面包车差不多。
他笑着拍拍张越的肩膀,“小张,你用你的车帮我把猪肉运到镇上去,行不行?”
几百万的豪车用来运猪肉,不知道的,还以为叶凌天在炫富呢。
“没问题。”
张越帮着叶凌天把猪肉搬上车,开车带着叶琴一家人来到临河镇上。
叶凌天和陈玉梅在路边摆了个小摊,开始卖猪肉。张越则被叶琴带着,到临河镇上四处闲逛。
临河镇是个小乡镇,今天恰逢三天一次的赶集。十里八乡的年轻人大都去了城里打工,只剩下一些老太太老大爷聚集到镇上。
有的买东西,有的卖东西。
这样小乡镇自然比不上华江市市区繁华,镇上的房屋比较老旧,和满大街的老头儿老太太看上去挺般配。
然而,就是在这样老旧的氛围中,却出现了一抹鲜艳靓丽的颜色。
只见对面的一群步履蹒跚的老人中间,挤出几个打扮时尚的年青人,在人群中显得很另类。
这三个年轻人一头犀利的长发,像被电击过一样竖起,分别染成红黄蓝三原色,看上去很奇葩。
耳朵上打了耳洞,脖子上手指上戴着假冒伪劣的首饰,画了浓浓的烟熏眼,脸上带着几分傲娇气。
浓浓的城乡结合部气息。
“叶琴?!”
其中一个青年首先看到了,喊出了声。
听到声音,另外两名青年也看到了叶琴,开始朝她调笑起来。
“哟,这不是叶琴吗?”
“好几年不见居然长得这么漂亮,快来让哥调戏一下。”
叶琴没认出三人是谁,反而是被这三人的鬼样子给吓到了,连忙躲到张越身后,瞅着对面的三人。
那三人注意到了张越,很好奇叶琴为什么会躲到他身后。而且这人居然比他们长得帅,这是令人难以容忍的。
“妈的,你是谁?好来我们的地盘耍帅?”红头发的青年骂道。
“我叫张越,叶琴的大哥,你们三个又是谁?”张越问道。
“我们是叶琴隔壁村的,桃园贵族三人组,刘浪,关成功,张陵。”
张越笑了,看了看对面的三个逗逼,对身后的叶琴问:“你认识这个刘关张三人组吗?”
“一说名字我就知道是谁了。他们的确是隔壁村的朋友,初中读完就辍学了。”
叶琴走到张越身边,对那三人问道:“你们三个怎么变成这样了?我还以为见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