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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章 囹圄(1 / 2)

“等等,不对!小姚,小姚……”

宋玉暗觉不妙那一刻,急忙对着无线电呼喊,可惜,他口中的“小姚”和另外一名武装匪徒,已经被秦天夺走了生命。

一人被秦天的“阴阳”穿喉而过,另外一人则直接被扭断了脖子。

至死,连一声示警都没发出来,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渔夫帽”结果了自己和同伴。

“玛德,出事儿了,大潘,你和苗子他们保持警戒,对手实力恐怕不简单。”

“小姚”和同伴无线电静默下去的那一刻,宋玉就知道,那两个手下估计不行了,由此推论,刚才“猴子”所说看来不假。

现在宋玉反倒有点后悔,刚才不该让猴子走的。

因为只有他见过那个突袭的人,搞不好有他在,对方还要收敛一些,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是,老宋,我明白!兄弟们,招子都放亮点,点子扎手!”

亡命天涯这些年,宋玉的这些手下几乎每个都从生死边缘走过,尤其是宋玉口中的“大潘”和“苗子”,这两个人一个是曾经叱咤大西南的独狼悍匪,另外一个是在苗疆背了三条人命的狠角色。

这两人不仅仅是有胆有识,而且身怀不错的功夫,所以才能活到现在。

然而今天,他们碰到了出道以来最难缠的对手,那就是秦天。

当然,秦天干掉两个武装匪徒之后,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因为现在不仅仅是宋玉带领的五个人在和他“捉迷藏”,不远处又传来另外一拨杂乱的脚步声。

这些人正是王义之带领的第二支悍匪团伙,其中还加入了一支有生力量,那就是去而复返的“猴子”。

话说猴子知道秦天的本事,按照常理来说,他为了保命应该麻溜儿逃窜才是,为什么还要不自量力加入王义之的团伙呢?

实际上,这都是“钱”字在作怪。

“猴子”的幕后老板,曾经立下一条规矩,只要他们抢到一定数额的钱,就可以拿这些钱去换家人的自由,当然,入了这一行,就成了华夏国重点打击的对象,想要抽身而退自然是不可能了,但是至少可以保证老婆孩子不受牵连不是?

正是抱着这个信念,猴子才去而复返。

不过,他加入王义之的团伙也是有约法三章的,那就是猴子帮王义之抓到秦天,然后不论生死交给“老板”,那笔钱照样归猴子,王义之觉得这笔买卖干的过,才收他入麾下。

那么,王义之为什麽想到要抓秦天交给老板呢?

这里面有什么内情吗?是的。

作为这三支团伙的领头羊之一,王义之和宋玉、猴子的身份完全不同,王义之曾经亲眼见过“老板”,并在老板的桌上看到过一个人物。

而老王,除了是个胆大包天的悍匪之外,其实小时候还算有一技之长。

他回来之后,把老板桌上人的照片描绘了下来,猴子当初看过之后,还曾嘲笑老王“多才多艺”。

可是当他和秦天对上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了,原来老王画笔下的人物,在现实中真实存在。

然而鉴于秦天的实力超群,猴子自问一个人没可能和他周旋,只得加入王义之的团伙,并对他加以提醒,这才说动王义之悍然前来追击。

秦天搞定两个匪徒之后,先是蹲在地上休息了片刻,同时也在静静观望着周围的动静。

从两个匪徒身上捎带手拿走一把手枪和两弹夹弹药之后,秦天再次出发,目标正是靠近大网中央的两个人。

说来也巧,队伍散开之后,负责这个方向包抄的人正是宋玉口中的大潘和苗子,秦天这次显然要碰钉子了。

因为这两人不仅是从小在山里长大,也是丛林作战的高手,更是无牵无挂的独行悍匪。

大潘在没犯事之前是个屠户,平时以杀猪卖肉为生,正是因为老婆和最好的朋友有染,他一怒之下杀掉朋友一家六口人,才搞到现在亡命天涯的结果。

大潘觉得这辈子也没什么可后悔的了,有钱的时候曾经睡过大把漂亮Vn妹,喝过最烈的酒,人活这一辈子还有什么追求?

但是潘智龙并不想死,尤其是不能不明不白死去。

而苗子是个少言寡语的矮个汉子,因为邻里矛盾错手砍死邻居家男人,之后狂性大发,干脆亲手杀了邻居的孤儿寡母。

身背三条人命,苗大金早已经混够本的,但是他同样不想死,至少不应该死在异国他乡。

感觉到又有几个人快速朝自己这边靠近,秦天内心焦急,但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越是情势严峻的时候,越不能慌了手脚。

看准右前方有两人在小心翼翼的靠近,秦天干脆纵身而去,跃到一根粗壮的树枝上,静静的等待着。

突袭,秦天只有选择这种方式了。

对方手里都持有武器,如果自己或者对方开枪的话,势必会引来更多的匪徒,到时候就算自己有三头六臂也是白搭。

等待,同样也是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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