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只有一个简单的代号,野兽。
关于他的作案方式,更加简略,只有寥寥的一行字。
下手凶狠,异于常人,通常都是将对方的喉咙咬断,生吃其喉骨,抑或用器具或者其他工具,剖开死者的胸膛,直接取出心脏。
在这样的黑夜里,秦天看着那一行小字,不由得浑身打了个冷颤。
难道今晚遇到的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黑人,就是“野兽”?
就在他疑惑之间,脚步悄然慢了下来,连他自己恐怕都没有注意到,自己不知不觉走进了一片小树林。
突然,一道黑影从秦天的头上快速飘过,只见秦天的耳朵忽然颤动了两下,似乎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
“砰”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秦天猛然收住脚步,抬头打量过去的同时,不由得心跳突然快了起来。
“欧玛,欧玛,欧玛!”
一个瘦小却又满身肌肉的黑人,四肢着地趴在秦天面前六七米远的地方,嘴里重复着一个音节。
“欧玛,欧玛,欧玛……”
“你是谁?为什麽要对我紧追不舍?”
尽管看出对方是黑色人种,可是秦天仍然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