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末世求生之丧尸狂潮> 第2章 脑袋里的肉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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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脑袋里的肉瘤(1 / 2)

在原地躺了片刻,大口喘着粗气。身上女丧尸的尸体压得他胸口发闷,他用尽力气推开,然后拖着虚弱到濒死的身子,爬到了黄狗尸体旁边。

一团苍蝇绕着狗尸飞舞,叮着伤口的血渍,欢快地享受它们的盛筵。这群苍蝇几十只,每只都有拇指肚大,又黑又恶心,振翅之时宛如蜂群,撞在脸上都能感觉到生疼,真是骇人无比。

这是灾难爆发一个月来最明显的变化。所有的生物都好像疯了一般狂长:脚下的草坪,本来只是装饰用的小草,现在却长到了过膝高度;围着草坪的灌木,本来只有大腿高,现在却过了头顶。老鼠、麻雀、燕子、蟑螂……秦风醒来之后见过的所有生物,都大了一圈,包括身边这条已死的黄狗,也已经有藏獒的体型了。

不过他现在顾不得多想。苍蝇虽然恶心,可是在一个星期没有吃东西的极度饥饿面前,就根本不算什么了。他连挥手赶赶这些苍蝇的精力都没有,********扑在狗肉上,双手插·进大狗撕开的肚腹,摸索片刻,一把揪出狗的肝脏,扑上去直接咬下一块,就在嘴里咀嚼起来。

肝脏是动物身上最具营养的一个部位。秦风很庆幸,刚才那两只丧尸没有把这条狗的肝脏吃掉。

鲜血,以及肝部特有的那种腥臊味在口腔中弥漫开来。如果是一个普通人,这时恐怕已经恶心反胃,要吐出来了。可秦风不是普通人。只是生的肝脏而已,想当初训练和作战的时候,什么东西没吃过?在云缅边境的密林里,在藏区的高原上,在西北的大沙漠,在南海的岛礁群……可以说只要是含有营养且无毒的东西,秦风都能吃,他的肠胃,早就训练出来了。

压抑着从本能中涌出的强烈的吞咽欲望,秦风细细地咀嚼着这一块生肝,直到将它完全嚼碎,才一点点咽了下去。他的肠胃虽然能够接受这样的食物,但现在身体虚弱,嚼得碎一些,更方便消化。不但减轻了肠胃负担,而且有利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些食物转化为身体需要的营养。

在这种极端饥饿的情况下,还能保持这样的理智,并克制住源自本能的进食欲望,这种意志力,远超常人!

就这样细嚼慢咽地吃掉两口生肝,他觉得身体缓过来一些,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柄手术刀,将肝脏整个切下,又从伤口处割下一条条鲜肉,装进口袋里。上上下下前前后后,装满了六个口袋。

整个过程花了五分钟时间。口袋装满的时候,其实狗肉还剩下一大半,他只是取了一小部分。

可是秦风知道该走了。必须撤退了,这个地方不能逗留。因为血腥味很快就会引来更多的丧尸,或者其他大狗、大猫之类的动物,而不管哪一个,都不是现在的他能对付的。

果断放弃了继续割取更多鲜肉的诱惑,他起身,一边继续嚼着生肝,一边回到那个男性丧尸的尸体旁边,用力拔下脖颈上的消防斧。

想了想,他挥起斧头,砍下了丧尸的脑袋,又走到那只女性丧尸身边,把它的脑袋也砍下来,就提着这两只皱缩、发黑的头颅,往回走去。

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他有什么变态的癖好,而是他要检查一下这两个头颅,看看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不是跟自己想的一样。

警惕着周围的情况,小心地选择路线,绕开几拨游荡的丧尸,秦风回到了他的临时驻地——西南军区滇市总医院的住院楼,六层的某个房间里。

进屋之后,他把房门锁好,门上顶了一把椅子加固,然后将两只皱缩发黑的头颅扔在墙角,就奔到房间中央,拿医用酒精浇上白床单,堆成一小堆,用捡来的打火机点燃。

火烧起来,黄心蓝焰的火苗,干净澄澈,让人心安。秦风放倒一个输液架,架在火苗上,把口袋里的鲜肉条搭在上面,开始烤。

这是医院的病房,条件有限,现在的他也没有精力出去寻找合适的工具来仔细烹制这些肉食,只能将就着,好歹做熟了,先吃一些。

虽然生肉秦风也吃得下,但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自然是吃熟食好。

细细的肉条很快被烤熟了。秦风迫不及待地抓起来送进嘴里,又从旁边床头柜上拿下一瓶生理盐水,打开瓶塞,小口喝着,肚子里很快就踏实起来。

致命的饥饿感减轻了。秦风吃了七八条,就停下来。虽然还是感觉很饿,但他没有继续吃。一个星期粒米未进,肠胃十分虚弱,吃得多了,肯定要出问题。

他要休息一下,过一会儿再吃些,然后再休息,再吃……少食多餐,让肠胃慢慢适应,让身体慢慢恢复。

何况,他还有别的事情,急需处理。

就是,那两个头颅。

起身,走到墙角,拿过两个头颅扔在地上,然后戴上一副医用胶皮手套,坐下来,举起消防斧,一点点砍开了颅骨。

丧尸的脑袋,皱缩、发黑,乍一看像是干尸,可是摸上去皮肉却是柔软的,让人感觉十分诡异。它们双眼浑浊,布满血丝,嘴巴和鼻孔因为皮肤的皱缩而变大,显得面目狰狞,即便被砍下脑袋,也死不瞑目,瞪着泛灰的眼珠子,茫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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