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
循着穆云婧的目光,封恪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顿时瞳孔骤缩。
那原本淤青的地方,肤色已经恢复了正常,而那些狰狞的血痂也已全部脱落,甚至连疤痕都没有留下。
是石珠!
封恪瞬间确定了原因。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除了经常锻炼体质比普通人好一点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至于自愈能力什么的那更是扯淡。
“哦哦,这个啊,是我从司马家带回来的特效金疮药,昨天晚上我擦了擦,没想到今天就好了,大小姐给的东西就是好。”
心里已经清楚怎么回事,不过封恪却没有说出来,石珠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即便是自己的父母。再说,就算说了他们也不一定相信不是。
“这样吗?”穆云婧狐疑地看着封恪,却没有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端倪。自己的孩子自己清楚,他只要一撒谎就会不自觉的抖下眼皮,这是他从小的习惯。
殊不知在司马府的四年,封恪与柳儿不断地“斗智斗勇”,这个小毛病早就被改了过来。不然一撒谎就被发现,那他还不被柳儿欺负得死死的。
“那你刚受伤的时候为什么不用?”
虽然已经相信了封恪的话,穆云婧还是提出了一个疑惑。
封恪嘴唇微不可查地一抿,自己压根就没见过这种药上哪用去,司马府中或许真的有,可那不是自己一个下人能够接触的。
“这不是回来一路上基本都光着身子嘛,风吹雨淋的怎么用啊!这药很珍贵的,我也只有那么一点,当然得物尽其用了。”
“那倒也是。”听到封恪这么说,穆云婧这次是真的信了。至于什么特效金疮药虽然珍贵,可是从封恪以往的信中知道司马小姐对他很好,有时赏给他点也不是没有可能。
见母亲终于信了,封恪心中松了一口气。
“妈,你看我这伤也好了,这药也就不用喝了。”封恪拿起床头的药碗,递给穆云婧,接着打了一个哈欠,睡眼惺忪地说道:“啊~困死了,这几天太累了。要不您先出去,我再睡会?”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就将穆云婧往门口推去。
“我说你这孩子怎么变得这么懒啊!怎么着,当下人还给你惯出懒惰的毛病来了?我警告你,这可不行啊。”手里拿着碗,怀里还抱着个小严符的穆云婧无从反抗,只能在嘴上训斥道。
“是是是,以后保证不这样,就这一天,行吧。”话音刚落,“嘭”的一声,就把房门关上了。
“这孩子!”穆云婧宠溺一笑,盯着房门看一会之后,就带着碗和小严符离开了。
房里,将母亲打发走的封恪迫不及待地跳到床上,从怀中将石珠掏出,再次仔细的研究起来。
良久之后,封恪失望了,石珠还是那样,一点变化都没有。
“得,这就是一个大爷,平时就喜欢装低调!”搞不清楚,封恪也就懒得再费神,仰躺在床上睡回笼觉去了。
日子就这样平淡的过着,和母亲唠唠嗑,帮父亲种种地,没事逗逗小严符,兴趣来了找群小伙伴到处厮玩撒泼,无聊时再研究下石珠,封恪的小日子倒是过得非常滋润。期间还独自带着把铁锹去了趟密林里,将那匹乌鬃美人给埋了,再怎么说它也是为了救自己而死的,让它入土为安也算是对它的一种报答吧。
值得一提的是,每天早上起床之后,封恪都感觉神清气爽,身体说不出的有活力,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石珠带来的,虽然现在依旧搞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转瞬过了三天。这天,封恪正在院子里逗弄小严符,小家伙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太愿意搭理封恪,被吵得烦了就对着封恪吼几声,似乎是在质问封恪:你是不是有病!倒是封恪乐此不疲。
就在这时,院墙外传来一阵鬼哭狼嚎般的呼喊:“恪哥,你在哪,出事了,出大事了!江湖救急啊!”
封恪嘴角一咧,不用想,听这声音就知道是林平超那胖子,自己在家的这几天这家伙没少往家里跑,不是来蹭吃就是来找封恪去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儿。
一回头,封恪一下就乐了。
不出所料,来者正是小胖子林平超,此时刚进院门,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急事,小胖子跑得气喘吁吁的,浑身上下的肥肉随着奔跑不断地上下抖动,整个人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被汗水给浸透了。
“怎么,你爸又叫你减肥了?”封恪笑着问道。
说起来搞笑,这林平超一家除了他以外,所有人的体型都很正常,因此全家人看他这一身肉自然就很不舒服,经常逼着他减肥。对此林平超是一百个不乐意,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不叫胖,这叫富态,证明我天生就是一个该大富大贵的人。
要是平时,林平超肯定会和封恪争辩几句,现在却一脸急色,哼哧地喘着粗气,上气不接下气地道:“是骗子,我们遇到找麻烦的了。”
“又关骗子什么事?”封恪疑惑。
骗子真名叫林贾宝,是林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