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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友人(1 / 2)

曲散终了,台下众人大半丢了心神。女子当然是痴迷于那谈吐儒雅,但形貌尤胜谈吐更多的年轻说书公子。但身边的男人们竟对此全无妒意,为何?那还不是魂魄早就被那位怀抱琵琶女子给摄去了魂魄,此刻的目光里哪里还容的余子?

只是世人大多如此,大约是对些稍具姿色小家碧玉和风姿绰约的少妇心生旖旎之念,可若那人实在美到你高不可攀,便大多只剩远观之意,少有亵渎之心。毕竟只听说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鲜花插于牛粪中,但却罕有听闻说哪只蛤蟆会痴心妄想到去兰宫折桂,去把那天宫仙子的纳为禁脔的。

跟随年纪很老的老书生一同而来的小僮,瞧着台上的光景不由小大人般的长吁短叹道:“念萧姐姐更好看了,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好叫她赶紧能嫁给我,据说民间常有童养媳一说。老夫子,您能不能帮我去给钟楼主说和说和,早些把这桩亲事给定下了!”

看着这“志存高远”的小童,被他成为老夫子的老书生笑呵呵的说道:“那你可得赔给钟楼主好多门槛呢!怎么银钱攒够了?”

小僮听着老人的话,脸色当即变得十分难看,只见他一脸哀怨的说道:“好几千条门槛呢,还全是上等木料的,那可得好多银子!也不知道天底下哪来的那么多不知羞的人,天天打我家念萧姐姐的主意。哎?对了老夫子,天下人不都说您一字千金么?要不然您给我写上一首诗,我拿去那些王侯公卿家去卖,也不用很长的那种,五言绝句即可,两万金大约也就够赔钟楼主他家的那些门槛了!”

老夫子闻言不由当即失效,约莫是一下子被这个问题给僵住了,只是看着小僮儿那目光中满是期待的眼神,不由尴尬道:“老头我要真是写一个字便能值上一千两黄金,那今日岂不是比金陵沈家还有钱?那咱俩去哪游历还用到处蹭吃蹭喝?直接下馆子不是来的更轻松惬意些么?”

小僮不解的挠了挠头,说道:“也对哦,那世人口中的老夫子一字千金岂不是骗人?”

老夫子闻言不由笑骂道:“叫你去多读一些书,所谓的一字千金并非是老夫写一个字便值一千金,而是当年老头儿我著成《春秋》之时,士林文人对我的赞誉,那原话是‘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此文一成,则一字不可改,能有改一字者,学文便值千金。’,后来人们为求其简,才有了一字千金的说法!”

“啊,这样啊?

(本章未完,请翻页)那我的门槛钱如何去赚呢?老夫子你的学问天下第一,可否能给我指条明路?”小僮闻言先是失落,继而想起自己身边的便是当世学问最大的老夫子,不由当即谦逊问道。

“既然改一字可值千金,哪什么又去值那千条门槛?”老夫子高深莫测道。

听闻老人模棱两可的言语,小僮不太高兴的伴了个鬼脸,心道:“只要遇到回答不了的问题,便故作高深的打些禅机、俚语,你这个天下第一也来的太容易了吧?”大约是听贯了老人如此言语,虽然并不当面戳破,可是心里对这个似乎并没什么能耐,却获得了天下最高的崇敬的老者没什么敬意。

只是以他的岁数,如何都不知这位在他眼中没什么本事的老人,其实不仅是当时冠绝天下的读书人,更是成为了此后万世几乎所有读书人心中的儒圣。以儒入圣,而后为万世师,等有一天小僮幡然悔悟之时,不由得放声痛哭,哭声之中尽是对当年自己对老夫子的不敬而忏悔,只是那时的老夫子早已不在人间。知天命以后,老夫子述而不作,许多言语仅是靠着口口相传流传于世间。而这是这个如今仍不如何起眼的小僮,在幡然悔悟之后亲自为其著书立传,才让这位学问堪载千古的老夫子的许多妙语、奇论可以千古流传。而这位小僮也因为代圣贤立言的《曹夫子论》一书而千古流芳。

只是此刻,小僮面对老人的话仍是哼哼唧唧,殊无半点敬意。而一曲终了之时,台上的说书书生却是赶紧三步并作两步的来到了老人身前,一躬到地道:“学生洛麟见过曹夫子,夫子仙驾至此,学生拜见来迟,该死该死!”钟无涯本名王洛麟,只是如此俗世之名早已多年不用,而唯独在这位学冠天下的老者面前,他从不敢以无涯自居,故而才以俗名自称。

钟无涯心里清楚的知道,当年所谓的钟无涯一辩辩三家,儒、道两家赢的确实是靠实打实的真本事,唯有这儒家之辩,若非眼前的这位老夫子一心成就,他是决计没有丝毫赢的可能。何以为师?那不仅仅是所谓的传道、授业、解惑,而最为关键的则是最后的铺路与让路。铺路到还好说,那只需要劳心劳神即可,至于让路这便需要极大的胸襟与格局。读书之人常爱惜名誉更甚于生命,故而想让前辈为后辈自损声誉的让路,这点至于文坛便是千百年中都极为罕见。

所以当年钟无涯一辩辩三家之后,并无人质疑说,钟无涯的学问已然超过了曹夫子,而是更多的为这

(本章未完,请翻页)位高风亮节的老人投去了赞许和钦佩的目光,至于作为当年事主的钟无涯本人更是于这一点上,尤是感激!

“得,有一个被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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