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小轿车大门都开着,里面的人早已经不知结果。还有几辆商务车中,传来拍打车窗的声音,看那不要命的拍打就知道里面的司机已经尸化。
从主干道到辅路再到门前的水泥地面布满了凝固的鲜血,到处是散落的碎肉和残肢断臂;昔日车来车往、人头涌动的大街如今寂静得可怕,只有满大街的丧尸蹲在地上对着残破的尸体大快朵颐。在依然泛着沉闷的阳光下,鲜红的血液和森森白骨反射着刺眼的光芒,向这个地区所有的幸存者宣布着对抗丧尸的后果。
此刻绝大多数幸存者都应该被困在写字楼和居民小区里无法出来。能出来的不是被丧尸吃掉,就是找地儿躲起来了;加上路面宽大,虽然这里的丧尸为数不少,但是三三两两的聚一堆倒也不显得那么浩浩荡荡的恐怖。
王阿贵有些庆幸刚才没有开车出来,不然就凭这车道堵得跟蚂蚁窝似的,就是有车也挪不了位。这么简单的道理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竟然丝毫没有想到,可见恐惧之下的人和傻子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王阿贵继续观察着路面,他在快速思考着接下来的战术;这会儿丧尸没有注意到自己,如果跑得快点的话也许能跑进对面的写字楼里,如今只能一点一点的挪了,能挪到哪算哪。
当王阿贵把目光挪到不远处的路口时眼睛猛地一亮!只见堵成蚂蚁窝的十字路口旁,赫然停着一辆交警专用摩托车!距离摩托车3多米远的人行道上,那个穿戴着反光服的交警此时已经成为了一桌大餐,三个丧尸正围着他大快朵颐;“咯吱、咯吱”的咀嚼声远远传来,表明它们吃的是那么香甜和舒服。
大约估算了一下距离后王阿贵发现,从出车口到摩托车的直线距离有60米左右,中间除了几个台阶和花坛外没有无法跨越的路障,如果自己全力奔跑的话,20秒左右应该能跑到那里。至于车边的三头丧尸,见过更大阵势的王阿贵根本不把它们放在眼里。
而除了这三头丧尸之外,其他地方最近的丧尸距离摩托车也有100多米,只要动作够快,干掉那三头丧尸后,这段时间足够自己骑走摩托车。干道上汽车里的丧尸短时间内出不来;干道中央有14m高的铁栏杆,路对面的丧尸一时半会儿也过不来。
打定了主意,王阿贵稳了稳心神,“蹭”地窜出通道口,向着摩托车狂奔而去。正在大快朵颐的三头丧尸听见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迅速回头,却看见一个鲜肉自己送上门来,它们高兴地低吼着就要爬起来。可此时王阿贵已经冲到了它们身边,正在缓慢爬起的丧尸一个个伸着脑袋求砍一般地被王阿贵几下砍掉头颅瘫倒在地上
这是一辆本田戴维乐700p,白色的加长车体足够宽大,后座是两人跨座;三个大容量后备箱。自重400余斤,高度80公分,车底距离地面的悬浮12公分,最高时速180公里。这是警用车,小日本不敢偷工减料,因此和所
(本章未完,请翻页)有的正品日货一样,真材实料,做工精致。
更难得的是,这种特制的警用车省油不说,噪音还特别小,就是为了交警追捕逃逸司机时能悄声无息地跟上去而研制的;不像普通民用摩托车,发动机一启动,轰鸣声一二百米外都感到刺耳,这个级别的声音不会吸引更远处的丧尸,有利于王阿贵快速逃离。虽然本田戴维乐那300的排量比起动辄350、400的军用摩托来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但是要比普通125的摩托强得多。
警用摩托低沉的轰鸣声,在寂静的街道上还是有些刺耳;所有正在聚餐的丧尸顿时停下了手中的食物,顺着轰鸣声看来。
王阿贵驶上辅路,锁定油门,在群尸中如入无“尸”之境般灵巧地左避右闪,凡是站起来的丧尸,王阿贵很干脆地把它掀翻或者直接砍掉它的头颅。
站在地面上,王阿贵必须双手发力才能砍断丧尸的脖颈,但是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单手砍丧尸就像切西瓜一样轻快。刚开始砍的时候,王阿贵还是借不好这股惯性,往往是把丧尸直接带翻而没有砍掉头颅。但很快,王阿贵转了几个来回就摸到了窍门,毕竟这不同于马匹,马匹太高,要摸清借助惯性的窍门从训练一个骑兵有多难就能看出来。
但是骑在摩托车上却不一样,人车正好一人高,不用弯腰,手臂能把工兵铲抡圆,顺着劲就能砍掉丧尸的头颅,这要比骑兵方便多了――当然,这是在宽大的辅路上,丧尸三三两两地散落着,密度很低,如果眼前是尸山尸海的丧尸群,不管有什么样的工具都难免一死。
摩托车带着轰鸣声和王阿贵的鬼嚎声扬长而去,一颗颗头颅在摩托车带起的烟尘中四处滚动。丧尸果然不是毫无智商的生物,那些只能看着王阿贵潇洒离去的丧尸仿佛知道自己追不上似的,干吼两声又蹲下继续自己的大餐。看来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丧尸也不例外,它们似乎很清楚眼前的大餐要远比那个跑得跟飞似的、还能砍尸的活肉现实得多。
王阿贵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区。此刻正是上班的点儿,在家的人不多,小区里地上、花坛、座椅上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