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在名都园的一幢别墅前停下,我快步走进屋子后找了一条黑子的裤子换上。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我没有把白羽凡的外套带出来,我想等洗干净了以后再还给人家。
农村里有种说法,说男人沾了女人的这些东西会晦气的,我不能把晦气带给白羽凡,因为
白羽凡帮助过我好几次,无论是初遇那天,还是爱琴海那次,或是今天这回。
“谢谢你,羽凡。”望着此时身穿蓝色斜纹衬衫,正在专心开车的男人,我似乎除了说谢谢,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白羽凡淡淡一笑,忽然开口道:“蔡菜,这个周末你怎么安排?”
我这才想起明天就是周末了,想了想,开口道:“明天没什么事,后天我想回老家一趟。”
白羽凡点点头,然后说:“如果这样的话,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啊?”
“嗯。钟点工刚刚打来电话,说明天有事来不了,我跟朋友已经约好去打高尔夫,所以想麻烦你过来帮我照顾一下福福。”
“好啊!”我愉快地答应道。照顾福福,对我来说可是福利啊!何况还能帮上白羽凡,我自然是求之不得。
——
第二天,我将家里收拾好后,背着包来到白羽凡家里。
刚一进门,福福就无比热情地猛扑过来,我勉强撑住福福的体重,摸了摸福福的脑袋,笑着跟福福打招呼:“福福你好!我是蔡菜啊!你认的我吗?”
福福用很温润地眼神看着我,然后摇起了尾巴,似乎在说:“认的,认的!”
“羽凡,你看,福福还认的我!我换了张脸,它居然还能认出我?”我惊喜地叫起来。
“福福是靠嗅觉认人的,它记得你身上的味道。”白羽凡笑着解释道。
片刻后,白羽凡穿上外套:“蔡菜,狗粮在柜子里,它要吃就先给它吃一点。还有……那么,就拜托你了。”
“不客气。”
白羽凡走后,我跟福福在家里玩了一会儿,然后给福福刷毛,剪指甲。
“来,福福,我们清一下耳朵哦。”我拿起滴耳油,认真翻开福福的耳朵。
刚揉了一会儿,原本乖乖躺在我腿上的福福就立刻子弹一样“嗖”地弹出去,在屋子里到处乱窜,撞到无数家具,活像一个被侵犯了的良家妇女。
我只得追着福福:“别跑啊,清耳朵很舒服的,不然会发炎的,啊啊,快回来。”
我追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才把福福哄回来,然后一直摸福福,摸到它舒舒服服地放松下来,这才终于成功翻开它的耳朵,滴了油。然后看它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等它摇了一阵子,把脏东西甩得差不多了,再赶紧用棉签帮它擦干净耳朵,这才算大功告成。
此时我累的要命,一身的狗毛和臭汗,倒是清洁好的福福舒舒服服地趴在我的腿上,眯着眼睛让我抚摸脊背。
过了一会儿,福福开始舔我的手心,然后用那种很期待的眼神看着我。
“福福,你是饿了吧?我去给你拿吃的。”
储物间的柜子里除了袋装狗粮外,还有一堆的牛肉干、猪肉条、牛羊肉罐头、牛皮卷、鸡胸肉干和鸡肉三明治。
我看了一会儿,不由得低头看着在自己脚边端坐着的一脸期待的拉布拉多,感叹道:“福福,你的生活水平比我高多了啊。”
伺候福福吃完它的狗罐头,又喂它喝了些牛奶后,福福忽然躁动起来,不停地挠我的膝盖。转眼不见了狗影,不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找出牵引绳,然后蹲在门边,朝我愉快地吠了一声。
原来是想出门了。
于是我将牵引绳套在了福福的脖子上,牵着福福,准备出门散步。
门刚打开,福福就很兴奋地围绕着我转圈圈,直到我被狗绳困住为止,我只得一边哄住福福一边给自己松绑。
出了门后,我才意识到,把福福带出来散步是件多么耗体能的事情。
福福一到外面,high到无以复加,活泼地一路雀跃,拖着我一路狂奔。
我在后面紧抓着绳子发足狂追:“喂喂,慢一点!喂!福福!慢点!”
亏得我今天穿的是平底鞋,学生时代还是长跑健将,一样跑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等福福终于停下来,一人一狗都不知道究竟跑了多久,最后福福终于心满意足地在一个花坛附近停了下来,此时我已经精疲力竭,口干舌燥。
看到一边的报刊亭,于是我将福福栓在了花坛旁的树上,然后自己转身去报刊里买矿泉水。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回来的时候福福居然不见了!
我四处喊了一声,忽然看到一个男人鬼鬼祟祟地抱着一大坨毛茸茸的东西在跑。
光天化日,居然敢在我蔡菜的眼皮地下偷狗?!我二话不说立刻追上前去。
没想到那偷狗贼力气还不小,抱着那么大一只狗居然还能跑得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