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清诚的厨艺不精,也就包米粥熬得还算能够下咽,想起第一次熬白米粥的时候似乎是这个男人生病的时候,那个时候还真是吓坏了她,不过他那副少爷嘴脸现在想想还不由得有些生气最新章节。舒蝤鴵裻
将百米浸水淘洗好了放上水煮起来,莫清诚便坐在客厅里无聊起来,真是,这个臭男人,客厅里竟然什么都没有,连本财经杂志都没放,生活未免过的太无趣了吧。
不过旁边的那个稍小一点的卧室,应该是罗杰的吧,於皓南偶尔住在这里,罗杰为了照顾他也会偶尔留宿,所以该是罗杰的没错。
反正闲的无聊,莫清诚便站起身朝着罗杰的房间走去,走到门口,拧了拧把手,竟然没锁。
莫清诚记得自己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也对这个房间产生过好奇,无奈罗杰似乎很谨慎,所以门都是上了锁的,甚至连於皓南都很少进他的房间濉。
这么一想,莫清诚按耐不住心中的那份隐隐的好奇,拧开门锁就走了进去。
房间的确是不大,只有一个单人床,一个简单的书柜,上面放了林林总总的文件,和於皓南一样,也是一个工作狂呢!
床铺收拾的很整洁,被子叠得跟豆腐块似的,罗杰的确是很循规蹈矩的人,莫清诚对他的印象不坏,反而有点佩服他蠢。
於皓南这个人的脾气有点怪异,而且多疑,能够让他信任的人不多,这么多年了,罗杰一直跟在於皓南的身边,於皓南对他的信任可见一斑。
不过听说罗杰是贺文芳收养的,想必他对贺文芳,应该更忠心吧!
莫清诚撇了撇嘴,貌似没有什么好看的,深呼一口气,坐在了罗杰的办工椅上,随意打开了一个文件,看到里面娟秀的字迹,莫清诚不由得纳罕,想不到罗杰写字这么好看。
都说从一个人写的字里面可以看出来这个人的性格,这样好看的字,应该不是坏人吧,莫清诚只希冀,自己的感觉是对的。
陡然看见一本黄色油纸包裹的书本,莫清诚好奇,抽出一看,竟是王安忆的《长恨歌》。
莫清诚记得自己再高中的时候,如此紧急的学习环境里,她陡然从同桌那里看到了这本书,硬是借来看了。
王安忆的作品笔法多是细腻和低沉的,想不到罗杰竟然会喜欢她。
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
多么形象的比喻,莫清诚至今都记得自己当时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的沉寂,那些时光,过去多少年了,原来现在想起来,还是那么怀念的。
莫清诚正要打开,却发现一个照片样的东西陡然翻落下来,微微蹙眉,连忙弯身捡起地上的照片,拿起一看,莫清诚愣在了那里。
李……李昕薇?!
罗杰这里怎么会有李昕薇的照片?!
看着照片中的李昕薇,笑容温婉,没有画什么妆,就像一个单纯的普通女子,和莫清诚平时见到的那种尖酸刻薄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可是看着却不像是很久以前的照片。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
莫清诚端着米粥叩响於皓南的房门的时候没有听到声音,不禁皱了皱眉,难道睡着了?
没有想太多,她直接拧开-房间的门把走了进去,看着床上仰面躺在那里的於皓南,深呼一口气,看来真是睡着了,时光轮回,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的那一刻,可是那些看似寂静无声的时光,让莫清诚想起来,还是剐心的疼。
也许是听见声响,也许是闻到米粥的香味,於皓南睁开了眼睛,英俊略带苍白的脸笼在午后的光芒里,微微的有些深沉,他深深呼出一口气,闭上眼睛,然后猛地坐了起来,“不好意思,太累了,睡着了!”
莫清诚拧了拧眉,“没事,起来的正好,你要喝的白米粥熬好了,话说你确定你中午就吃这个?还有,你不用回公司么?我发现你一个总裁怎么那么闲?”
莫清诚说着,就走向前去,将米粥往桌子上一放,就准备转身走人。
“喂,我的手受伤了,你走了我怎么吃粥?”身后传来男人嘶哑却磁性非常的声音响彻在耳旁,莫清诚咬了咬牙,看在你中的那一枪的分子上,老娘我忍!
“喂,太烫了,你吹一吹,嘴唇上的皮很薄的,烫伤了怎么办!”於皓南看着莫清诚跟喂动物一样的直接舀了一勺就往他嘴边送,不由得蹙了蹙眉。
莫清诚沉了沉心,丫的,真是得寸进尺,看在……看在你中的那一枪的分子上,老娘我再忍!!
莫清诚将热气腾腾的放在嘴边,轻轻的吹着,待吹得差不多了,刚要往於皓南的嘴里送,男人的声音再次传来,“其实我一直很怀念你第二次到夜总会找我的时候喂我的那口红酒,味道真的很不错!”
莫清诚的心微微一颤,这个男人……分明就是得寸进尺,好吧,看在你中的那一枪的分子上……老娘我……我已经忍无可忍了!!!
“喂,於皓南,你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