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贤能者,对个别出色的甚至提拔委以重任,而无德无能方去职以宋官代,或是在当地推举贤能任之;二是对有亲人族人任官于金国朝中或地方者,不做连带入罪……这些举措既表现出宋廷对汉官信任的姿态,同时也意味着朝廷将继续维系幽云上层汉人的利益。
这在当前无疑是十分明智的。
幽云诸州历经辽、金统治已有二百多年,一些上层汉人已经进入了辽金的统治圈子,其家族也已打下基业,兴旺绵延,当然不希望因为宋朝收复幽云的战争破坏他们的根基。北廷要想治稳幽云,就必须维护这些上层汉人——官宦、士人、望族——的利益。
当然,之后北廷也少不了分化、拉拢,打倒一批,扶起一批……诸如此类的手段雷氏父子都是高手。
采用这些举措之后,北廷安定幽云人心的目的便达到了十之七八。
随后,雷动便着手推行“一令一法”,就地措置北伐大军的粮草供应。
“一令”为军屯令。
军屯最初是北廷为了解决裁军安置而设。
建武元年北廷兵改,实行强军汰弱之法,对禁军、厢军各立标准,考核下来统共有二十万军士不合格将被裁汰,这些人大多是世代军户,若归置为民,朝廷必将花费数目庞大的遣散费,安置不当还会引起乱子,而且,若将这些老兵痞归置回各州县为民,恐怕对当地治安也是一个不稳定因素……于是北廷决定将之转为军屯户,相继在西北、河北沿边的地广人稀地带划出军屯铺,朝廷给粮种农具等,收成的五成归边军,五成归军屯户自个。此举既让朝廷节省了每年几十万贯的军费开支,又对裁汰兵员有了妥善安置,也给边军解决了部分粮食,可谓一举数得。
但军屯策令也非尽善尽美,譬如屯田之地就有肥瘦不均的,而且边地也没有那么多的良田分给军屯户,就有分到贫瘠地方的,也有水源不便的……总之,抱怨不满者有之,希望换地者也有之。
对于这种景况,北廷在裁军之时便有成算,那些分到劣田的多是三四十岁的壮年军户,虽然军营操练不合格,但当农夫还是有把子力气,也能经得起再次开荒的折腾——去年十一二月,这些军屯户就先后接到了兵部下发的换屯令。
虽然这些军屯户对于换屯幽云很是惶然,但身上还带着个“军”字,就意味着必须服从军令——不愿意服从也行啊,彻底转军为民,也就不再享有“军屯纳粮外,不再担其余税役”的待遇了,太不合算——接到调屯令的军户们都收拾家当,准备行程,朝廷留下了十分宽裕的时间,足够他们赶着牲畜、拖儿带口地慢慢上路。
当他们到达幽云边境时,路上已去了三四个月,这时北廷已经打到幽云境内。军屯户们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各赴屯区,一路耳闻目睹的官军声威渐渐给了他们一些底气,等到了屯区,手指捻起脚下的泥土,一个个都欢喜起来。
这些田果然都是良田,虽然未必尽是上等的肥土,但比起以前分的田地已是好太多了。屯户们安顿下来后,便都鼓足劲儿干起来,已经有过四五年屯田的经验,这些军汉们不再是最初做农事时的笨拙,很有些庄稼老把式的架势了。
而且,他们还有“帮手”,每三户都配一户女真役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是幽云地区的女真户,被北廷抄户军管后分批送到屯田区,其中包括宋军俘虏的女真兵。
宋朝是个讲究仁义道德的王朝,不仅国内禁止平民为奴,而且也不允许将俘虏变为奴隶——至少明面上不允许,暗地里的私贩行为却很难禁绝——雷动将之斥为读书人的迂腐,但也不愿背个“战俘为奴”的坏名声,于是换了个说法,变俘为役工,必须为朝廷服力役十年,当然,朝廷要给工钱——一文、两文也是钱嘛。
若按雷动的想法,这些觊觎中原的胡族当然是杀了干净,但大规模屠杀女真平民必会招致国内士人的诟病,倒不如换一种方式,将他们禁锢在土地上,慢慢磨去这个渔猎民族的野性,圈养出一批农耕之民,穿宋服,说宋话,今后再一步步迁往内地……几十年上百年之后,这个关外胡族便会彻底融入华夏。
用文明杀人,远比用刀兵杀人更能摧毁一个民族。
雷动深明此理。
军屯在幽云南部很快轰轰烈烈开展起来,但是,紧赶在三四月播栽下去的稻麦,最早也得到七八月才能收割,对大军口粮来说,远水解不了近渴。
为此北伐大营又实行“盐引换粮”之法,即用低于官榷(què)价格的盐引吸引商人运粮,换取盐引后可以到清州、沧州、滨州等沿海盐场提盐,转卖后赚取差价。
“盐引换粮”之法并非雷动首创,事实上北宋边军就是采用此法解决部分军粮的运输。
这个办法的好处是能替朝廷节省运军粮到边关的成本,同时也避免了官方运粮产生的人为和非人为的损耗。当然,相对应的,商人则会因此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盐引换粮”必须给出足够利益才能吸引商人运粮。
当时商人运粮换取盐引后,兑换的官盐其实并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