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下的当然不是曹越,而是拿枪的好个胖子。
在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的时候,他手中的枪也被曹越抢了过去。
“白痴,保险也不打开,居然就敢拿枪威胁别人,”在一脚将胖子踢的身体飞起来,然后再一脚将他踢回地上,让他跪在所有人面前后,曹越抛着抢来的枪呵呵大笑道:“别以为拿了把枪就很威风,敢开枪的人才威风。”
“呯”一声沉闷的枪响,曹越开枪了,子弹打在胖子的一个手掌上。
子弹从胖子的手掌中间穿过,胖子的手掌顿时被打出了一个大的血洞,痛的他抱着受伤的手,在地上痛哭打滚。
“呯!”又是一声枪响,曹越冲着那些从地上起来,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冲上前来群殴他的混混朝天开了一枪,将所有人都吓退了一大步后,然后又是一枪,打在了胖子的另外一只手上。
光头胖子的两个手掌,全被子弹打穿,手掌中间两个恐怖的血洞,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那里流,瞬间就将地板染红了。
李晓勤已经收起了手机,脸上兴奋的笑容也没有了。
她也想不到,对方居然会使枪。
她清楚,如果没有开枪,这次事件的性质很普通,但有人掏钱,曹越夺过来后还开了枪,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她想不明白曹越为什么不怕事情闹大,但又不好问。
回去挨一顿骂,肯定是不可避免,以后再没机会出来像今天这样玩,那是肯定的事情。
那群混混被惊呆了,今天他们肯定遇到了一个疯子,一个武力值越高的疯子,不但拳脚厉害,还敢开枪。
光头胖子虽然掏了钱,但他的手下都知道,不到万不得己,他们的老大是不敢开枪的。
现在倒好,对方抢了钱后,居然毫不犹豫地开枪,将他们老大的手掌打烂,所有人都打了个哆嗦。原本想再次上前群殴曹越的人,也悄悄地退后了一步。胖子倒在地上,在那里痛苦地大叫,也没有人敢上前搀扶,他们担心上前搀扶,落了个和老大同伴的命运。
曹越退下弹匣,看了看里面几颗子弹后,又重新装上,然后将手中枪对准他们,大声喝道:“全都给我跪下,要是再有谁胆敢不从,我就一枪将他的脑袋打烂。我数三声,1……”
曹越刚数了一声,扑通扑通的声音连续响了起来,在面对曹越这个疯狂持枪的威胁下,那些混混很没节操地选择了屈服。
看着面前黑压压地跪了一大群人,李晓勤又乐了起来,一副眉开眼笑的神色,看向曹越的眼神充满了崇拜。
“小越哥哥,你刚才空手夺白刃的功夫太厉害了,一定要教我哟。还有,你开枪的姿势也很帅,可惜没拍下照片。”李晓勤的眼神有点花痴了。
“你乖乖站到一边去,相信警察也很快就会来了,”曹越没好气地喝了一句。
李晓勤吐了吐舌头,但最终还是听话地站到后面去了。
曹越掏出手机,给聂青打了个电话:“小姨,有没有兴趣接收一家酒吧,‘夜色’酒吧。嗯,我在这里,和人打架了,估计他们的老板要进去呆一段时间,酒吧肯定开不下去,要不你来接手吧。好,当给我置产业也不错。”
曹越挂断电话的时候,外面传来的警笛声已经清晰可闻。
在社会上混的这些流氓的做事性格也很流氓,如果他们打的过你,就以流氓的手段对付你。如果他们打不过你,他们就扮起了受害者,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出面。
在社会上混的有点花头的人,或多或少与警察都有点纠葛不清的关系,甚至有一些大混混直接与地方警察称兄道弟。这种事情不只在燕京有,其他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包括国外。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人为了利益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这是社会中普通存在的现象,不以为人的意志为转移。
警察来了,曹越觉得自己的护花使者的使命也快结束。
一群警察冲进了酒吧,多名警察手中拿着枪,对着双方人员。
不过他们在看到两方人员实力的完全不均等后,全都愣住了。
一方只有一男一女,另外一方二十几个人,二十几个人全都跪在地上,还有人受伤,所有警察都弄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
“警察同志,他们开枪打伤人,”一名看模样也是小头目的混混,看到警察到来后,胆子大了一点,从地上下来,准备向警察告状。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刚刚起身,曹越手中的枪又响了。
“呯”的一声中,他的腿部中了枪,惨叫一声后,就倒了下去。
那些警察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曹越,所有人的枪都对着曹越,喝令曹越放下枪,马上举手投降的命令不绝于耳。
李晓勤的那些护卫,还有跟在曹越身边的几名护卫再不可能无动于衷,他们全都拔出了枪,并快速占据有利地形,将曹越和李晓勤保护了起来。
居然还有这么多人带枪,而且动作这么迅速,那些警察更加的目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