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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权力分割(3 / 3)

保留了他一县之长官的身份。不过,在日常分工,可以采用县令负责人员书吏调动,书吏职权划分安排任命,还有兵役、科举,人才等事务。而县丞负责农事屯田、钱谷税赋、土木营造之事。至于县尉,只是负责刑狱就行了。”

“这样职权三分,保证了县令不能够专权,这样职权划分之后,百姓不可能只是知道有县令,还可以知道有别的县官,避免了一县之令可以专权了。这样给予了县丞职权,可以避免一个书吏都敢欺辱县丞,维护了我大唐的上下尊卑。”

时不凡的意思很明显,也就是要分割县令作为一把手的权力,另外把权力分割为县丞,让县丞起到监督县令的职责,避免了县令可以掌握绝对的权力,可以当一个土皇帝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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