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保存得十分完好,不过宝珠笔自然是坏掉了。我摇摇头觉得挺可惜,这一只笔是很经典的款式。
我翻了翻,字写得比较潦草。第一页倒是用楷书写着“陈振戡”三个字,应该是这位前辈的名字。我不喜欢阅读比较杂乱的文本,看着心累,于是顺手递给了钱敏。
眼看整理完毕,我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洞,准备让这个素昧平生的人入土为安。安全起见,我戴了一副手套,将尸体缓缓放入沙坑。沙漠里条件有限,只能如此了。
我正要将沙子掩埋上去的时候,就看到钱敏突然皱着眉对我挥了挥手,然后指着手里的笔记本道:“先等等,你看看这个再说,也许我们有第一条线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