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从何说起呢?
那是十二月的时候,天气已经很寒冷。那天我从外地赶夜班飞机回家,早上五点多的时候坐上了回家的出租车。因为坐了一宿的飞机,我觉得很累,下车的时候有些迷迷糊糊的。恍惚中我仿佛听到小区门口的花坛边有细微的响动,似乎是一只什么小动物在哼哼。
我打眼一看,呀,是一只小狗。
那小狗毛色金黄,肉呼呼的,眼睛也没睁,一边哼哼一边用头在花坛的枯草里拱,似乎像是在找妈妈。
此时气温已经很低了,不少人都开始穿冬装。我看那小狗在风中颤抖,不知道能捱到几时。
此时我的内心是矛盾的。
我既很想很想把它领回家,但是我又想,我只是一个单身汉,工作又忙,经常出差,实在是没有条件养它。而且此时天已经大亮,很快就会有人出来晨练遛弯了。我觉得应该会有有好心人可以看它可怜,收养了它,至少不会让它冻死。
怀着这样侥幸的心理,我便狠心离去。回到家胡乱洗漱了一下,便赶紧躺下补觉。
这一觉却睡得十分难受,不仅睡了很久睡不着,反而翻来覆去浑身都不爽。好不容易勉强躺了两个小时,就实在是睡不着了。此时在我的脑海中翻来覆去的都是那只小狗在枯草里瑟瑟发抖的场景。
不行,我得去看看!
我赶紧爬起来,穿着厚厚的居家服,塔拉着拖鞋,一路小跑着来到小区门口。
远远的就看到草丛里有个跟枯草差不多颜色的小东西在。
我跑近一看,它已经不怎么动了,但是能看得出来它还活着。我赶紧把它抱起来,又一路小跑着回了家。我怕它太冷,赶紧把暖气开到最大。想了想,我又跑到门口的超市买了一袋羊奶粉。买回家后,正准备喂它喝奶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没买奶瓶。无奈之下,只得把奶粉冲泡好后,用一个敞口的小盘子喂它。没想到这小狗十分精乖,竟然知道舔着喝。
就这样小狗捡回一条命,开始一天天长大起来。我给它取名为Cola。
因为我时常出差,所以Cola经常要住在我不同的朋友家。但是好在他们都很喜欢Cola,所以我每次出差回来,瘦的是我,胖的是它。不知道他们都喂它吃了什么。
很快,Cola长成了一只大狗,毛色金黄,身高体壮。在这个无依无靠的城市里,它可以说跟我相依为命。我们一起出去运动,一起在家看剧,一起打游戏机(当然了,它只是看着我打),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它的到来,给了我很多的安慰。原来每次放假休息的时候,都会在前一天看电影看小说或者随便干什么熬到半夜,然后第二天睡到下午。浑浑噩噩的起床吃个饭,然后再熬到半夜,如此循环往复。但是有了Cola就不一样了,现在我每天都会起很早,带Cola去散步,如果哪天我睡懒觉不起来的话,它就会在家“汪汪”大叫,控诉我又赖床了。
到最后,我那父母都不能改变的不良生活作息,竟然让Cola给治好了。所以,衷心推荐一个人生活的朋友,可以试着养一只狗。这样当你想要不起床或者不吃饭的时候,就可以看看它无辜的双眼,然后想,还是起来吧,毕竟狗还要出去遛弯,狗还要吃饭呢。然后就有起床的动力,也开始三餐准点了。
说到这里都是与狗的故事,好像还没提到小说。其实要说这个事,得从我一次半夜起来上厕所说起。
那晚上,我睡前口渴喝了一杯水,所以半夜突然有些内急,于是起来嘘嘘。我发现Cola没在我的床边睡觉,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其实Cola自从半年前开始,就有时候晚上不在我的房间睡了,它喜欢睡沙发或者睡书房,我自然也不管它。所以看到Cola不在身边,我也没有惊讶。迷迷糊糊中,从洗手间出来,竟然听到书房里传来莫名的声音,还有淡淡的白光从房间照出来。我心道不会是糟了贼了吧。于是我顺手摸了一个网球拍,赤着脚缓步走了过去。
然后我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Cola竟然坐在我的电脑前敲着键盘,屏幕上还开着一个Word文档。Cola看见我进来,高冷的瞥了我一眼,开始继续敲击键盘。它使用两只爪子去敲击键盘,竟然还速度不慢。
我惊讶不已,赶紧跑过去看它在写什么,只见文档上赫然写着四个字《鸿蒙印记》(本书新书上传时的名称),然后是第一卷的标题“千眼古钱之卷”,接着是第一章的标题“神秘快递”。
我差点惊掉了下巴,我们家的狗竟然开始写小说了,这太不可思议了!就听说过别人家的狗喜欢咬袜子咬鞋咬卫生纸咬钱的,没听说过狗喜欢写小说的。
而且看了一下Cola它写的东西,发现竟然还可以,像模像样的。于是我想,那不然把这小说发起点吧,毕竟起点是个自由的创作平台,只要有人看,谁写的不重要。
本来我打算用Cola的名字作为笔名的,但是没达到六个字母的要求,所以就在Cola的建议下用了“写作的汪”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