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的人,虽然被自动认定为此诉讼过程中败诉。由于有存在滥用这一条规定而将审理刻意延误的人,今后诉讼过程中,出现异常行为的人,则将其当年的年贡用作浅间神社的修缮费用捐赠。在此基础上从第二年开始再次进行诉讼的审理。
第十五条抄封手续
在冻结诉讼物件时为之贴付封条,一定要先向奉行请示然后再予以施行。
第十六条将赃物带入禁入保护地的情况
即便出现出现盗贼偷窃物品,并且赃物已经被带到禁入保护地中的时候,也一定要将赃物送还失主,不承认此禁入保护特权。
第十七条他国来的书信
即便是他国有寄来书信,在今川家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予以回信。
第十八条寺庙的传承
未经许可,寺庙的住持不得随意将寺庙转让给他人。出现这样的事情,今川家将出面接收此寺庙,并委任新的住持。
第十九条关于发起诉讼一事
发起诉讼争端的时候不必多虑,只需尽忠节所在即可。按照诸事的法度将始末道出的人,将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废除禁入保护特权
现在一直进行对于今川领国所相关的秩序维持的并不是足利将军家,而是靠着我(义元)的力量来统治的。因而只存在于曾经、由将军家设定的禁入特权不再成立。从今川家成为守护的时代开始随从的禁入守护地特权全部废止。
第二十一条下人儿女的归属问题
下人的儿女,虽然本应将父辈的主人原原本本的当做自己的主人。若出现父亲的主人和母亲的主人不是同一个的情况,则子女当归属于从小抚养他的主人。两方的主人如果都曾尽到抚养义务,则由父母商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