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袭!”
惊慌失措的吼叫声从戴维斯的嘴里宣泄而出,任谁都听得出来这个向来只以残酷和强硬示人的匪帮老大此刻有多么惊惶。就如同是被人拿着一根棍子狠狠的捅在了肛门上一般,他的声音异常的尖锐刺耳,把鬣狗人奇特的声带发挥到了极致。
职业和业余在这一刻显出了差距。劫掠团的突击尖刀部队直到现在为止,已经摆出了最为凶狠的突击阵势,却连丝毫的声音都没有发出。不但是狼背上的骑士,就连他们胯下的座狼,都没有一只发出咆哮。
除了神曲光环罩落下来的“彤彤”声响和座狼那轻盈迅疾的步点敲打松软的泥土地面的节奏相映成趣之外,再难从这支队伍的身上找到其他的响动声。
两个大胡子在某些方面还是颇具眼光的,如果不是碍于过多的武装会影响到森林狼骑士们的机动能力,曹团长会不惜一切代价的用尽可能多的钢铁去保护他们。
森林狼骑士们什么都好,无论是他们自身的素质还是胯下的座狼都是难得一见的高素质战场杀手。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试图去把他们打造成重装骑兵,因为无论什么分支的狼人骑兵,那都是轻骑兵的干活。一旦牺牲了他们的机动力和灵活性,那才是真正的把宝物变成了废物。
除了主副武器是金属之外,劫掠团的森林狼骑士们即便是在以后老板富起来了,也同样不会做出太大的改变。现在这种状态,几乎就是他们的巅峰配置了。对于森林狼骑士本人来说,骁勇善战而且无所畏惧的他们从来就不在乎身上的甲胄有多厚,他们不怕死,唯一害怕的仅仅是自己手上的刀不够快这个问题。
戴维斯发出警示的时候。奔驰的森林狼骑士们已经跑过了相互之间大半的距离,还在不停的加速撞来!在敏捷神曲的加成下,他们的速度仿佛永远达不到极限一样。
为了追求闪电突袭战的出其不意和迅猛。硬特同志甚至在挨出发之前代表所有的森林狼小伙子拒绝了老板给他们加持石肤神曲的好意。
石肤神曲是比蒙祭司最实用的一首神曲之一,能够大幅度的提高比蒙战士的物理防御能力。几乎是临场必点的几首神曲之一。
“我不想看见任何一个兄弟流血。”对此,曹团长本人颇有点不合时宜的犹豫。
“即便我们有任何一个人流血,给我们放血的人也会流比我们更多的血!我们顶多受点伤,但是他们却会用命来换。”加内特如同吃了秤砣一样固执,道:“老板,这个时候我必须得批评你了。打仗的人,没有人不做好心理准备,总会有伤亡的。太小心翼翼了。反倒容易耽误了军情。”
“放你娘的屁,谁说打仗就一定要流自己人的血?”曹团长也同样像是被猪油蒙了心。
“真正的战斗不是你和皮教头玩的那种棋盘博弈的游戏,我只是一个大头兵,也不需要去玩那种游戏。但是相信我,每一个森林狼勇士,都绝对不惧怕流血。我们的职责就是冲锋,杀一个保本,宰两个就赚!更何况,我们可不是乌合之众,想要干掉我们并不容易。”加内特的固执很直接的解释了他硬特的外号是怎么来的。
“要是真死人了……”一向杀伐果断的曹团长却出奇的有点迷惘。
加内特所说的这些。并不是曹团长不明白,而是他不愿意面对。一切只因为曹团长对自己人有种发自于天性的偏爱和袒护,只是想到自己人有可能流血。曹团长都会心疼得直抽抽,这种小家子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变得了。…
“真要是死了人,那就说明我们的修行还不到位,回去你得再狠狠的操练一下!”硬特给了老板一个大力的拥抱。
所以,在放弃了石肤神曲提供的防护之下,取而代之的就是森林狼战士们极限的奔袭速度。在分秒必争的战场上,哪怕是一个眨眼的时间,都是非常珍贵的。多年的军旅生涯。让硬特对此有着迷信一般的追捧。
曹团长光着膀子,也是卖力的耸动着胯部。这段时间曹团长也是苦练过骑术。为的就是适应自己并不怎么擅长的骑兵作战。
也只有硬特才知道老板在学习方面有多么的刻苦,正如老板自己的那句话。不懂装懂,永世饭桶。但凡是老板不懂的,都会私下和硬特请教,硬特自己都记不清自己在夜幕之下给老板恶补了多少堂骑术课。
面子观念极重而且个性好强的老板羞于在所有兄弟面前丢脸,所以一直都是私下里找硬特恶补,自个摸索练习。无数个夜晚骑着座狼在泥螺幽地里面乱窜的身影,就换来了今天这一刻冲锋时的峥嵘毕露。
因为这种执着和不甘落后于人的性格,曹团长竟然奇迹般的一马当先,冲在中路突袭队的顶端。这让不少准备看老板在狼背上手忙脚乱森林狼小伙子都一阵诧异,他们愕然发现自己就算是全力催促坐骑,竟然都追不上那暴躁的身影。
这真是活见鬼了!要知道老板只敢号称“步战无敌”,一旦骑在坐骑上那就怂了。曾经的老板就连骑在那匹神骏的乌骓身上,都跑不过如同是闲庭漫步一样骑着巨型座狼的森林狼小伙子。为此,不知道多少个森林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