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床上躺了几天,林成平就可以下地走路了,但是身子骨依旧虚弱,没走几步身上就已经虚汗淋淋。此时的大壮总会蹲在不远处,脑袋随着林成平的步伐一抬一落,一抬一落。
赵凤看到老大的身子一天好过一天,心里高兴,也会顺手在厨房做给林平成的鸡汤中捞几块嫩肉尝尝鲜。每当大壮看到这种场景,总会幽怨的看赵凤一眼,好像和赵凤有深仇大恨似得。
赵凤两根手指头捏着鲜嫩的鸡肉,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最后决定还是吃了吧!于是一仰头,一张嘴,吞了下去,再喝一口热茶,余味无穷,还不油腻,美啊。
又过了几天,林成平已经可以出营帐了,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带着草原特有的味道,一览无余的地平线远方有一轮新出生的太阳正在冉冉升起,彰显着无穷生命力和活力。
不少士兵看到林成平都报以真诚的微笑,然后微微弯腰表达自己的敬意。镇北军常年驻扎在草原之上,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已经或多或少接受了匈奴人的礼仪,比如弯腰表示敬意。
林成平有些不习惯的弯腰回礼,整个镇北军能够受到弯腰礼节的不过夏侯大将军。将赵凤叫过来,林成平有些疑惑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赵凤眼神飘忽不定,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老大杀了阿骨打,立下了不世功劳。他们弯腰行礼也是应该的。”
“应该个头!”林成平顺势踢了赵凤一脚,自己虽然斩杀了阿骨打,立了大功。镇北军士兵有些敬慕可以理解,但是弯腰行礼还不至于,“说,到底怎么回事?”
赵凤轻巧躲过林成平一脚,讪讪一笑:“老大,我和兄弟们略带夸张和演义色彩传诵了您老伟大光荣的事迹。”赵凤识得大体,末了不忘拉上兄弟们一起垫背。其实镇北军大营里流传的林成平事迹都是赵凤一手编纂的。
林成平微微皱眉:“什么事迹?”
赵凤努努嘴,将林成平经历的事情以另一种角度进行了解读。
从前,有一个命运艰苦。但是性格倔强的孩子,小时候家里遭遇了大火,瞬间变得穷困潦倒,剩下一个大姐和六个弟弟。一家大小望眼欲穿。所有的担子都压在了这个孩子身上。于是在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节,这个孩子一拍桌子决定参军加入镇北军,希望靠着微薄的俸禄来养活一大家子。从澶州到草原,整整三千里路,磨破了鞋子,干裂了嘴唇,湿润了眼眶,划破了衣服。
别了。我的江南小镇、小桥流水,我来了。眼前的沙场征战,草原大漠。
军营的日子是枯燥而且无趣的,一眼望去,只有草原,草原之后还是草原,青草幽幽,没有一棵中原的大树,没有一条的小溪。可是每月微薄的俸禄成了这个孩子的希望和寄托。日子一天又一天,这个从江南澶州来到草原的孩子逐渐长大,愈发的坚强,愈发的勇敢。
右帐王庭南院大王阿骨打领兵叛乱,那阿骨打长得三丈有余,力大无穷,好似天上下来的修神罗刹,这个孩子临危受命,毫不畏惧,和那阿骨打大战三百回合,从白天打到黑夜,从晴天打到阴天,最后终于割下了对方的脑袋。
林成平听完赵凤的叙说,脸色变得越来越精彩,燥热的不得了,好像如同吃了裹着糖稀的黄连一般,外面是甜的,可是一咬才知道里面是苦的:“赵凤,你讨打啊!”林成平举起拐杖就要打。…
赵凤伸手接住林成平的拐杖,有些埋怨的说道:“老大,你先别打,我还没说完呢。”
“还有?!”
“当然,最精彩的在后面。”赵凤擦擦已经唾沫横飞的嘴巴,“杀了那阿骨打之后,这个孩子受了重伤,摇摇欲坠,在快晕过去的时候,喃喃了一句话:‘大姐、兄弟们,我想你们。’”赵凤意犹未尽的说完,好像将自己都感动的要哭了。
林成平感觉浑身上下都沾上了初春时节草原上到处飞扬的蒲公英,痒的难受,自己咧咧嘴角,矫情两个字印入脑海。
“老大,你这是什么表情?”赵凤问道,“如果你不愿意,我大不了以后不说就是了。”
林成平低声咳嗽了一声,用极低极为含糊的声音说道:“多加些大姐的戏份。”然后扭头就走了。
赵凤目瞪口呆,看着林成平渐渐远去背影,翻翻白眼:“让你装!”
林成平没有回营帐休息,而是去了夏侯大将军的大帐,其实夏侯大将军已经命人传信若干次,要林成平来大帐。但是林成平一直拖着,因为他知道夏侯大将军的意思,林成平以往也立下过功劳,本应该升为校尉,但是林成平舍不得自己那五十人的小分队,所以拒绝了。
如今林成平杀了阿骨打,这可是天大的功劳,不得不也不能不提拔林成平。
走进大帐,林成平沉声说道:“镇北军三营五小队林成平拜见大将军。”
面若重枣、唇若施脂的夏侯襄阳正站在一副巨大的地图前,认真仔细看着纵横交错的边境线,听到林成平的声音,并没有回头,而是问道:“阿骨打叛乱,右帐王庭势力受损,主动向后撤退一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