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个残肢断臂的人在电线杆上上吊了一长路,太血腥,太残忍,也太震撼了。
在他们旁边同样有“报应”二字。
这次事件彻底将整个x市震惊了。
只有真正的死亡才能真正的震慑住那些躁动而轻浮的灵魂。
每一次文明突飞猛进不是在温和礼让中进步,而是在死亡的血腥洗礼中升华。
也从来没有哪个政权是在赞美和恭维中建立和巩固起来的。
只有扼住对方的咽喉才有资格去说“和平”。大到整个剧情世界秩序,秩序的根本就是扼住所有人的命运,所以所有人才会去遵守去顺应。小到每个生命体之间的主次关系,也是由他们是否占据主导别人生命权利作用而排序。
梓箐不喜欢那些表面上貌似“公平”“公正”的“审判程序”,各种证据,从客观上就限制了这只是属于少部分人的律法。因为对于真正没有任何权势地位的人来说,他们甚至连去掌握“证据”的能力都没有。而当你真正掌握了可以影响到对方切身利益的“证据”时,便离死不远了,这在许多“保护证人(证据)”的电影电视里只展现了现实的冰山一角。
如果说先前极其案子还可以勉强用“自杀”来解释,那么现在,这几十个人同时在一条公路上的灯柱上吊死,还是以这么血腥的方法“自”虐而死……还套用“自杀”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了。
暗中调查各地“非正常事件”的专项组这次终于从“暗中”浮出水面了,直接接手这起诡异的案子。
不过随着他们对这些死亡人员的身份调查,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在jc局留下案底的人,都是让他们头疼不已的惯偷、惯犯。
人们是深恶痛绝却拿这些人无可奈何,抓住了吧,只是小偷小摸,依照这个剧情世界里的律法,根本够不上“刑事”犯罪,只“教育”一下,然后罚款几千然后治安拘留十五天了事。一旦放出去了便继续重操旧业,变得更加嚣张,放哨的,下手的,以及的手后引开注意的…已经结成团伙作案。反倒会让对方“惦记”上自己…就像那个见义勇为的女汉纸一样,牵累家人,而且没有人施予援手,茕茕孑立。
这往小了说是偷偷摸摸,往大了说就是掠夺别人的财富,是侵占。
现在…梓箐虽然一下子帮他们把这“头疼问题”全部解决了…可可是这这毕竟是法治的文明的社会啊,怎能容忍私刑的存在?谁给那谁谁那么的权力去恣意剥夺别人的生命的权利啊?
当初为那些真正受害者没见得如此“给力”的伸冤和严惩凶徒,这时他们就搬出法律的“公平”“公正”,还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瞧,那些小偷和杀人凶手也是人,也有人权滴…
梓箐对这些言论充耳不闻,人权?那也是给真正的人享受的权利,而不是披着人皮的随便啥玩意都有这个资格滴。
权利神马滴,她需要别人“给”她这个权利吗?站在这样的高度,就算是鸿现在也没有能“给予”她的资格了。
一个星期过去,一个月过去,这种离奇“自杀”案件在x县不停上演,甚至越来越疯狂。
刚开始人们不过是看热闹:哦,又有人想不开了;哦,还用那么残忍的手段,对自己可真下的去手啊,之类的调侃。
可是渐渐的,他们发现一个特点,貌似这些“自杀”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曾经跟某个案子有牵连,最后却又无罪释放的;或者是那些偷摸拐骗,抢劫杀人的。
莫非…这,上天真的开眼了,对这些人的“报应”?
按理说这样密集的血腥事件每天都发生,会引起社会巨大骚乱才是,可是在大多数人们心中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慌。
有几家媒体报馆故意发表很多煽动言论,对那个引发这一系列血腥事件背后的“人”口诛笔伐,归根结底就只有一个论调——凭什么?
凭什么剥夺别人的权利?是,那些人是犯了法是小偷是强奸犯是杀人犯,可是自有律法严惩去制裁他们。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去终止他们的生命都是滥用私刑,都是对王法的藐视。这与凶徒何异?
梓箐将这些言论背后的人通通揪出来,用搜魂术将他们的记忆一一捋过一遍。呵,这些叫嚣别人“凭什么”的人,他们自己的生命中却充斥着阿谀我诈,算计,当面朋友同事,背后却是诋毁谩骂;放浪形骸,白天衣冠楚楚或傲慢或卑微,夜里放纵,一夜qing,甚至第二天起来都不知道昨晚跟自己滚床单的人是谁。
揪几个出来当典型,杀鸡儆猴,于是整个世界都清静下来了。
梓箐因为对这些人的灵魂中“病毒”格外关注,感应更加敏锐,其中丝毫的变化都逃不过她的感知。
她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当灵魂因为恐惧而颤栗时,会自然而然将那种“诡异力量”抵消不少。而当灵魂没有这种“力量”的侵蚀,就会变得很平静,反应在身上就会显得人沉稳和踏实。
福至心灵,她突然想到一个人们常说的“大浪淘沙”,其实说的就是人经历过世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