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木回到美国之后,维亚康妖正式向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提出了并购意向,公司开出了劝亿美元的天价。维亚康姆这次抛出的橄榄枝可谓是诚意十足,公司给出的报价相当于将哥伦比亚方面每位股东手中的股票价格提升了惯,在当时。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买价了。
在收购价格方面维亚康姆还留了“活口。”承诺在交易进行的阶段。同意保留进一步按具体的美元汇率与股票价格浮动来调整的余地。面对这样优厚的条件,这项交易获得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董事会的批准,但仍需要接受美国政府“反垄断”的评估,并等待股东大会投票通过。
与收购同步展开的是派拉蒙的与惊奇漫画公司的合作谈判,但是这边的谈判并不像收购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那么顺利,谈判最大的变数还是梦工厂在啊年拍摄的《绿巨人》,由于林木的介入,使得这部以惊奇漫画著名超级英雄人物为原型的电影获得了不俗的票房成绩。尽管之后《蝙蝠虹》遭遇票房的惨败,但是惊奇漫画公司却已经有了自行制作以后惊奇漫画英雄电影的想法。
惊奇漫画公司产生独立制片的想法不仅是因为《绿巨人》的成功,近年来好莱坞大片票房屡创新高,投资电影丰厚的收益吸引了很多公司盲目的进入好莱坞,惊奇漫画公司显然也受到了这股风潮的影响。而《蝙蝠此》的失败虽然在好莱坞忌讳莫深,但惊奇漫画公司却表示蝙蝠侠是。漫画公司的作品,《蝙蝠侠》的失败只能说明比漫画
这样的说法确实有些贬低老对手的用意,但惊奇漫画公司确实有打算将与各大片商的合作缩小到融资、发行这两个环节,他们还有意成立自己的发行部门,参与到电影市场的竞争当中。但问题是,对于毫无电影发行经验的惊奇,将遭遇作为“游泳新手一头扎进太平洋”的风险。好莱坞的风浪,不知拍翻过多少和和惊奇有一样想法的公司。
开始惊奇漫画只是以为派拉蒙在试探他们的想法,所以答复也有些漫夭要价的感觉。但是林木的亲自出面让惊奇方面意识到派拉蒙这次很可能是认真的。派拉蒙是好莱坞各大片商中实力最强、发行影片最稳定、出品影片口碑最好的公司。在独立发行电影面临不可预知的市场风险的情况下,选择与派拉蒙合作对于惊奇漫画公司来说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正是抓住了惊奇漫画公司的这禅犹豫,林木与惊奇。伊格尔展开了新一论的谈判。
“将知名漫画中的超级英雄改编成电影,这将会是好莱坞电影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这类影片旦成功。将会获得丰厚的利润,这一点我并不讳言谈判桌上,林木开诚布公的谈到了自己对于漫画改编电影的前景充满信心,林木的分析的到了包括总裁伊格尔在内的惊奇方面谈判代表的一致认同。
“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投资拍摄这种电影背后所需要承担的巨大风险,华纳兄弟投资《蝙蝠侠》的失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希望伊格尔先生和您的同事在这个问题上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合作是建立在分摊风险的基础之上,但是追求双赢依旧是合作的目标。”林木话锋一转,从利润谈到了风险,他这么说是在提醒对方独立制片所要承担的风险,漫画改编电影,投资成本动辄上亿,以惊奇漫画现在的公司实力,哪怕是一部电影的损失,也不是他们能够承担得了的。
伊格尔皱了皱局,林木显然说到了他的痛处,“和派拉蒙合作我们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利益?”
“合作可以让双方进行优势互补。惊奇手中有优质的电影素材,而派拉蒙掌拥有雄厚的制片实力和成熟完备的发行渠道,这已经构成了一部成功的商业电影基本的要素。我并不敢承诺惊奇公司将会在合作中获得超过独立制片的的利润,但我可以肯定合作将会在降低风险的同时让双方的利益实现最大化。”
林木这么说,要比许下一大堆美好的承诺更令人信服,这为谈判定下了一个务实的基调。谈判双方都避开了那些你来我往的相互试探。谈判直接切入主题,就双方如何进行合作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派拉蒙方面提出了两套合作方案:第一种方案是派拉蒙高价买断漫画人物的电影使用权,然后由派拉蒙。du立承担制作发行,自负盈亏。这个方案惊奇漫画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获得的收益也较为稳定。
第二个方案同样是派拉蒙买断漫画人物的电影版权,但支付给惊奇公司的是影片发行后的利润分成,也就是说惊奇公司以版权入股,最后享受分红。这个方案完全的体现了林木之前提出的风险共担的理念。但缺点是如果影片推出后成绩不佳,惊奇公司获得的收益也会大打折扣。
派拉蒙原本是想让惊奇公司二选其一,但惊奇总裁伊格尔却同时接受了这两个方案,对于派拉蒙感兴趣的多部漫画,他们决定采用不同的合作方式。《蜘蛛侠》和《钢铁侠》惊奇选择了将版权高价出售给派拉蒙,而在其他漫画的版权合作方式上,惊奇又选择了后一种合作模式。
惊奇公司的小算盘打得确实不错。在漫画英雄改编电影市场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一次性的出售版权能够让公司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