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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僵尸肉(1 / 2)

在大6别说婴儿了,就是成年人在路边嘘嘘,也都家常便饭,没见人谴责啊!

与其说,香港人素质高,不如说人家就是见大6客不爽。

现在,如果没凭没据的去抓人,GBD也不是什么善茬。

这些年盗墓有不少积累,花点钱请媒体炒作一下,国家又要被抹黑。

507也是国家机构,当然得为颜面着想了。

王晴很欣慰,觉得陶明能这么想,写书的人就是不一样。

她说,既然这事儿牵扯到盗墓和术士,还得我这个“盘爷”的徒弟来想想。

我说这有什么好想的?

就是一伙缺德的盗墓贼,东西搬空,连尸体也不放过的故事罢了。

怎么说呢?

干盗墓的没一个好东西。

考古学家最痛恨的就他们了。

那些年盗墓小说很火,里面提到了一个职业叫“摸金校尉”,这职业存不存在,考古上来证实确实有这类人。

脖子上戴摸金符,也就是穿山甲爪子,进去盗墓。

他们会风水,也算是术士。做这一行规矩多,找到古墓进去,还要点根蜡烛,熄灭了就是墓主人不同意,自行离开。如果没熄灭,那就可以摸金,但只能拿一样东西,拿了就自行离开。

所以,有灯灭不摸金,鸡鸣不摸金。

但是不是这样呢?

可以很确定的回答,不是!

摸金校尉存不存在,这是肯定的。但他们这规矩有没有,那就值得考究了。

当时分南派和北派。

南派的土夫子说过,都是做贼,你装什么装?

虽然,这是小说内容,但套用到现实是通行。

你说点蜡烛,让墓主人同意才摸,可能吗?

一个小偷告诉你,哥们,让我偷你家东西吧,我只偷一样,偷了我就走。换了你,你同意吗?

放蜡烛,那是为了测试里面的含氧量呢,蜡烛如果没灭,里面有氧气,可以进去盗墓,灭了就有问题了,走吗?

毛!出去等到空气进去了,再回去进行摸金,你再点蜡烛,绝壁不会熄灭。

摸金校尉只拿一样东西就走?

更扯!

盗墓贼盗墓贼,你都做贼了,还装君子?

盗墓的人,无非两种,一种穷疯了,一种想发财。

无论是这两种那类人进去,看到里面的金山银山,你觉得他可能只带一样东西走嘛?

我不相信,你盗墓不是为了财,只是为了纯粹的学术研究,进去后我拿一样东西就走了。

证明“俺老孙到此一游”!

这些盗墓贼,那简直就是蝗虫。

你遇到穷疯了这类的,人家有点良心,纯属为了过日子,稍微发点小财。

面对金山银山,即便这样的人,他们的良心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

那就是进去之后,可劲儿的往身上踹,包袱都给塞得满满的,实在是身上都装不下了。那好,我走了,回见了您呐。

考古学家遇到这类的还好,墓里面至少给你留了东西,一些文献你还能看到。

你要遇到那种纯粹为了发财的,这才叫头疼。

比方说GBD这种,组团来盗墓,进去之后陪葬品一件不落,全给你带走。那些文献资料,是古董,人家识货,也给带走,到时候回香港卖给爱收藏的那些大户。

最后,甚至连特么墓主人的古尸他们都不放过。

考古学家进去,里面就给你留了个空墓穴,你进去住吧。

还有的暴发户,为了钱,这类人更狠。

所有值钱的他们都要,为了找尸体的“含钱”和“屁塞”,直接动刀子把古尸给开肠破肚。

走了他还喊一句,这些地主老财,为富不仁,当年祸百姓。现在,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走了他还放把火,把古墓给烧了。里面的重要历史文献也全都付之东流。

缺大德啊这类人。

所以,考古学家最恨盗墓贼,这伙人都特么是蝗虫过境。

他们求之不得,这世界上真有小说里面形容那种“摸金校尉”呢。

找古墓,为生活所迫,拿一样就走。

你特么都懂风水,会臧龙点穴了,你去给人看阴宅、看养阳宅、看手相,哪不能讨口饭吃啊。

拿一样就走,你不还是想发财嘛。

既然想发财,进去了,那么多东西,可能只拿一样嘛。

王晴在旁边让我别激动,千万别激动,让你分析事情呢,你扯这么多盗墓贼做什么?

我咳嗽了两声,赶紧回到正题上。

很显然,GBD倒了古墓,连古尸也搬出来了。

但是,这不腐的古尸,都是粽子级别了。

他要搬离了古墓,尸体出去必定会腐烂,所以才会找那些术士来养尸。

等回了香港,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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