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走,我不走!”大嘴惶急大吼,“我有功夫,恒哥儿功夫更高,我们留下来,一定能把妖怪打跑!对吧恒哥儿……”
谁想他话音没落,忽然感觉肩膀有无可抗衡的巨力拉扯,竟生生将他拉下车来。他猛然回头望去,但见刘恒刚刚收回手去,不由惊愕当场,“恒哥儿,你!”
一时间,他只当恒哥儿已经变得冷血无情,真要带着他抛弃爹娘,顿时如一头凉水泼下来,一股寒意从头直冲到脚。
谁想刘恒走向车前,不理会祝二的叱吼,仰头望天,猛然厉喝出声。
“还不下来?”
瞬时间,大嘴一家只觉天上黑云压顶,竟是一只禽鸟的身影似缓实快地落下,很快如若遮天蔽日,才发觉这禽鸟之大,实在超乎他们的想象。
不仅是大,这巨鸟浑身翎羽亮红,好似一朵火云,色泽艳丽妖冶,独有羽冠洁白无瑕,只是翎羽末端都是一般,有点点火苗静静燃烧。
它还没落地,宽长羽翅掀起的风浪就已经掀翻了马车,那难以言喻的威煞妖气,不仅让众人心头莫名慌恐和畏惧,那老马更是早已吓瘫在地,瑟瑟发抖,如遇天敌。
这等威势,大嘴一家前所未见,惊骇当场,却都心头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回响。
“这就是妖,这就是妖!”
一只禽鸟长得比马车还要大,落到他们面前收起羽翅也如小山一般,浑身翎羽还透着火,不是传说中的妖又是什么?
霎时间,他们甚至再也生不出逃命的心思,只当才出贼窝却难逃妖口,满是绝望之际,却见刘恒当先朝妖鸟走去。
“恒哥儿!”
大嘴心悸如焚,嘶声裂肺的大喊已脱口而出。
可惜不管用,他眼睁睁看着那妖鸟垂首,就要把刘恒叼住吞了,真真如遭雷击。谁想定睛一看,这样子吓人至极的妖鸟在恒哥儿面前,竟化作家养的家禽一般,俯下身子脑袋来任由刘恒轻抚,甚是温顺,或者可以说……畏惧?
他也分不清妖鸟的态度,仅仅眼前所见的景象,已让他瞠目结舌,震惊得无以复加了。
“叔,婶,大嘴,这是我收服的兽宠,名为火云大王,你们也可以叫他白麻雀,怎么都好。它性子温和,也通灵性,你们不用怕他。”
听刘恒这么说,火云白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草原上独占一方,鼎鼎大名的堂堂火云大王,何时成了性子温和的白麻雀?
明知他胡说,可是如今借火云白雀几个胆也不敢反驳。
而这边,大嘴自然是刘恒说什么就信什么,闻言惊喜交加,已经尝试着朝火云白雀靠近来,很想要摸一摸传说中的妖怪。可大嘴他爹祝二和他娘,毕竟年长些,又常年经营屠业,对杀气最为敏感,隐隐感觉到火云白雀隐藏的凶煞,本性显然不像在刘恒和他们面前表现的这么温顺。
不过看它的模样分明怕极了刘恒,这就让他们彻底安下心来,知道刘恒所言不假,更是对刘恒又惊又佩。
“小刘将军,真真长本事了!”
祝二没读过书,心里激动,也只知道翻来覆去嘟哝这话。大嘴他娘则是好奇,早就跟着大嘴走过来围着火云白雀直打量,啧啧称奇,“这是咋长的,这个头!怎么毛上天生还带火?”
边说着,她边伸手就要去摸,竟是真真一点不怕,却让刘恒吓了一跳,朝火云白雀呵斥道:“还不赶紧把妖火收起来!”
一边还得朝大嘴他娘解释,“婶,你小心点,这火是真火。”
大嘴他娘这才一哆嗦,白了刘恒一眼,“不早说,我以为是糊弄人的,差点烫了手!”
刘恒就笑,朝赶忙收起火来的火云白雀道:“再变大些,让叔婶坐得宽敞。”
祝二一听眼都瞪圆了,“怎么,还要我们坐上去?”
见大嘴和他娘也是吃惊,刘恒宽慰道:“白麻雀个头吓人,速度却快,一天能飞出四五千里去。咱们去的地方远,单靠马车估计能走小半年,有它的话十来天就能到。”
“这么快?”
“一天四五千里,我的乖乖!”
大嘴和他娘吃惊火云白雀的速度,祝二则更关心刘恒口中“要去的地方”,吃吃地道:“咱们,咱们这是要去哪啊?”
“我在域外北胡有了一个自己住的安稳地方,这才动心把你们接去,只是距离留a县远了些,得有六七万里。”
见大嘴已经兴奋地率先爬上鸟背,祝二问着话,也把拉车的老马解了套索,不舍地看它一阵,随后和大嘴他娘小心翼翼往火云白雀背上爬,感觉到一家人对他的信任,刘恒笑容更盛,“具体的,咱们啊,路上慢慢说。”
四人上了鸟背,似乎发现因为乘了“凡人”,火云白雀很是屈辱,刘恒淡淡传音道:“拉他们一路,我也不亏待你。你也知道我身上带着灵原密令,注定不能把他们送到地方,所以后半程全靠你了。只要你能把他们安全送到望祁尾山,交给蛇三娘子,再看着他们走进十日城,我就答应放你自由,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