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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2(1 / 11)

考试科目,分帖经、杂文、策论三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共录五十人,分甲、乙两等,前十名为甲等。

卯时一刻,贡院开门,数千名考生依次接受初查,鱼贯入场,在四名执灯小童的带领下分别进入四个考场,又在门口再次接受军士的搜身检查后方才最后进入考场,按考引(即准考证)寻到自己的位子,这次考试除考引外,考生任何一物都不准带入,笔、墨、特用纸张等都由考场提供,头两场各考一天,第三场策论需考两天,过夜的棉被也由考场提供,每名考生都被隔开,各占一席之地。

要求通三经以上,通五经者为上上《孝经》和《论语》为必选;大经的《礼记》《左传》可选一,也可都选;中经的《诗经》《周礼》和《仪礼》可选一经或二经;小经的《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可选一经,按指定段落默写,这一方面即可考记忆,又可考书法。一天里可休息三次,有人会送来饭食和清水,要入厕的,也有人专门引导并监视。黄昏时分,开始有考生交卷,只要拉动身边的小铃、就会有两人过来糊名,将考卷放入专用匣内,并收走一切物什,考生即可离开。

右图是四川南充市阆中贡院。至今已有2300多年的历史。历代王朝都在这里设置郡、州、府、道。三国时期名将张飞镇守阆中达七年之久。

清代考棚在城内学道街、清嘉靖年间重建、原由山门、廊道、考房、大殿、二殿、后殿和考生宿房组成。

现存有卷棚式廊道,纵横共长50多米,廊道两旁的木栏上带有飞仙椅。左右有两排考室,各室相隔,饰以雕花。至今保护较好,是全国仅存的两处考棚之一。

清代考棚,是川北道贡院的俗称。科举制度是封建王朝分科考试选拔文武官员后备人才的一钟制度。明清时,阆中代行四川临时省会10年,在这里共举行乡试四科。省会迁徙后,阆中贡院考棚又作县试、府试场所至废除科举制度。

院试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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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也叫童试。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茂才)或相公。

?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也叫章试。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茂才)或相公。清由各省学政(清初顺天、江南、浙江称学政,其余称学道;后改以任职者原官的高下,分称学政、学道,雍正时废学道,开始一律称学政)主持的考试。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因为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又沿袭旧名学道,亦称道试。报名等手续与府县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一般为省城,亦有例外者,如顺天学政驻通州)考试就近的府、县。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揭晓称“出案”。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考场: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主考人:各省学政

参加者:童生(儒生)

中者名称:生员(秀才)

日期:三年之内两次

第一名:案首

乡试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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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发展历史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公元605年(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1905年(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宋朝《科举考试图》

宋朝《科举考试图》

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宋代的科举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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