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isnotamatterofrosycheeks,redlipsandsuppleknees;
Itisamatterofthewill,aqualityoftheimagination.
.......
何诗诗的声音柔和,语调舒缓,抑扬顿挫,又是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为她的朗诵增色不少。
最主要的是这首由美国著名作家塞缪尔·厄尔曼写出的《青春》因为麦阿瑟将军而出名,广为流传,脍炙人口,特别是那些成功人士都很喜欢将这首短篇散文奉为座右铭,何诗诗在这么个高层次的私人聚会上朗诵这首诗歌确是十分合适的,台下已有不少人跟着轻声合着。
一曲弹完,何诗诗的诗歌朗诵也到了终点,完美的音乐,完美的朗诵,完美的结合,台下响起一片如雷的掌声,甚至还有人叫着“再来一首!”。
没有整到思思,何诗诗心里有点小不爽,可是眼下人家要貌有貌,有才有才,她也一时想不到好办法,只得以后再作计较了,哼,先暂且放过你!
只是何大小姐,你肯放过人家,人家可不见得愿意放过你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