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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取舍(2 / 2)

想的那么肮脏呢!人家胡乱是好人,你不要乱说……”虽然林初雪这么回答,但还是想到晚上的相处,忍不住既羞涩,又有点儿期待……

“你今天在外面睡,不跟你爸打个电话么?”陆双说道。

林初雪心想也是,但是要是给他爸打电话的话,他肯定会不让自己在胡乱的家留宿的。可是她自己又想住在这儿,一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就跟陆双商量说道:“……双双,你帮我个忙好不好……”

这双双的名字是陆双的闺名,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只有林初雪在求陆双的时候,才会叫她这个名字。

陆双发了个嬉笑的表情说道:“你是不是想让我和林叔叔打个电话骗他说,你今天晚上睡我这里来着?”

林初雪马上回道:“你真聪明!”

但是没想到一向很疼爱她的陆双,这时却不像是以前那样对她百依百顺,而是一口回绝道:“哼,我才不要呢,你们两个背着我,竟然都住在一个屋子里去了,我才不帮你撒这个谎呢!”

林初雪看她突然这么傲娇,以为事出有因,刚想问为什么,这陆无双就说道:“不说了,我先去洗澡,您啊~自己找别的理由吧。”说完,还给她发了一个冷哼的表情。

搞的林初雪郁闷极了。她觉得自从认识了胡乱这个人后,好像才她们的铁闺蜜情中好像留下了一点儿的瑕疵。似乎像是一种醋意,又带着隐隐的咬牙切齿,祝福和嫉妒好似是一对双胞胎。

但如果要她在陆双和胡乱之间选一个的话,她现在还真选不出来。

陆双是她一个电话,就能在半夜穿着睡衣不惧艰险地杀到匪窝和她情同手足的伉俪。

而胡乱却是救了他三四次,在她心中无比高大的英雄。

这两者在她心理,几乎都是第一。

但如果一定要取舍的话……

如果要林初雪一定要在闺蜜陆双和胡乱之间选择其一的话,她可能还是拿不定注意,毕竟两个都是可以为她付出性命的人。当胡乱烧好了水就倒进了那个劣迹斑斑的大茶杯里面,给林初雪递了过去。林初雪楞了一下,虽然脸色之中浮现了一丝厌恶的神色。

但还是接过来了,毕竟这是胡乱给她倒的茶,也不能不给面子。她轻轻泯了一口,却发现这里面的茶叶,竟是那种混杂着各种茶叶的泡沫。味道浓厚之极,像她这种喝惯铁观音的人,简直是要命。

更可怕的是,这杯子还没有过滤茶叶,才小喝一口,就沾在他舌头上满口的渣子,这让林初雪感到十分的不快。她皱着眉头,向地上笑声的吐了两口。

胡乱还一脸得意的跟她说:“怎么样,这是正宗的草泡圈子,很难找的,几十种茶叶渣混到一起,才泡成的一壶,我上次好不容易才搞来的一罐……”

林初雪向他点了点头,这可能是她一辈子给过的最大的面子。要是换做以前,早就一杯全给倒厕所了,还会给人半句评价,简直是见了鬼。

胡乱自己也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觉得还不错。有点陶醉的咪了咪眼睛,林初雪倒是并不抵抗他和自己共用一个杯子,但这个杯子实在是太脏了,自己的嘴唇碰到那杯子一样,就觉得被沾上了满嘴的茶啧,那像她家的那种紫砂壶,跑完茶以后,与杯身的成色相溶。

还可以润滑保养一下差距。就算是普通的白水泡进去,都有一种秦香入脾的感觉。胡乱在很久以前并不喜欢喝茶,像他那样的大少爷,成天被人拉着去花天酒地,舌头在少年年代早就麻了半截儿,但是后来,在峨眉山和他师父一起闭关的时候。

却习惯了用冬天的初融的雪水泡春茶喝,渐渐的觉得这样回味无穷,自己也慢慢喜欢上了喝茶的感觉。但他在山上待遇可没有这么好,都是捡一些山上没有经过烘焙的原茶叶、甚至混合着枝桠来喝,口味变得也有点儿粗,所以喝惯了那种原汁原味的浓厚味道。

这经过处理的可能还不对他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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