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胡乱所住的地方,是滨海为数不多的在九十年代留下的一座贫民村,里面都是一座座的老式建筑,然后形成的一个屋村。
而在滨海的人,任谁都知道,这个地方是管制最不好的地方,而且什么都有,鱼龙混杂,从这里走出去的名人很多,从这里进去的富人也不少。总之就是一个大社会的浓缩性,但是因为缺乏管制,所以里面的世界,比外面的灯红酒绿可能还有落后很多。
这里是很多人都不想来的地方,尤其是外地旅游的客人,要是在这个地方被人打劫了,甚至都找不到人,像偸钱包,飞车抢包之类的这种事是家常便饭。
所以她觉得胡乱住在这种地方让她感觉非常的诧异。胡乱在这个地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刚来滨海的时候,他身上不过只有三千块钱,能租的起的地方也就只有这里了,何况他还有一个月的生活费花销呢。
在这里的时候,他曾经在这座贫民村里,给人打了一个月的工。虽然这一个月,后来都快当老板了,但是因为这里的事儿太多,他不相干,就去买了一辆黑的载客。
后来的事情,就发生了这一切。
胡乱也没想到,在短短的几天内,她的生活竟然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而且自己竟然把一个千金小姐给领这里来了,林初雪也有点不敢相信的看着胡乱问道:“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她是绝对联想不到像胡乱这种既有魄力又有胆气的人会委屈到要住到这种地方。像他这种人,可能到哪里都能混出头。但是碍于他的面子,林初雪也不好多问。
只见胡乱点了点头,老实道:“对,我住这里。走吧,我去带你吃好吃的。”
说完,胡乱就领着她往里面的通道走去,就在这时,他们背后忽然闯来了一辆飞快的摩托车,向他们撞了过来……
胡乱和林初雪的身后这时忽然跑来了一辆摩托车,他开的速度极快,一下就从两人的身边掠过,胡乱还没有看清楚,车上的那个人就将林初雪的包一把抢过。向前面开去,胡乱这时猛的一睁眼,凝力一个崩拳打了过去,打在了摩托的后座上。
那约莫有几百斤的车身向后一偏,就像是要倒了似的,向前拖曳了一阵,就啪了一声摔在了地上。胡乱心想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他的眼皮下,飞身抢包。
那人随着摩托车一起摔在了地上,胡乱忙一个箭步上前追了过去,这家伙可能也是个熟手,反应飞快,一从车上撂倒,就一下向贫民村的巷口蹿了进去,一下就隐没进黑暗中,不见踪影。胡乱看到他已经跑没影了,也就不再去追。
在后面姗姗来迟的林初雪,很担心的拉了拉他的手说:“怎么办,我们的包被抢了。”她担心的是之后可能自己和他就没钱了,虽然还能叫公司里的人来支援,问题是胡乱晚上也没有吃饭,她担心他会饿着。
胡乱摇了摇头说道:“没事,我知道是谁。”
林初雪一愣,心说这可就蹊跷了,他怎么会知道这个飞车抢劫的人是谁,莫非他以前认识这类圈子里的人吗?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就被胡乱拉着手,走进了刚才那个人消失的巷子。
这个贫民村,全部都是由一座一座的老式楼房搭起来的,有很多这样九曲十八弯的巷口。很小,但是四通八达,每一条路沿着走,都能找到主干道。但是身为林家大小姐的林初雪哪里走过这种路,刚一进去,就吓得有点儿想叫出来了。
这里的地方实在太窄小了,让她一点儿不适应,万一这样突然跑出一个什么人来,那还得了。幸亏胡乱在她的身边,要不然她早就像是惊弓之鸟一样跑出去了。
胡乱看她紧紧依偎在自己的身旁,知道到很害怕,于是就把她的肩膀搂了过来,给她一种紧实的感觉。给她一点安全感,再关键的时候,能给予人无畏的感觉,总会让人倍感温暖。
林初雪明显害怕的情绪也变小了一点,也就没那么多顾虑,不再胡思乱想,跟着胡乱一起走进去了,胡乱可是对这小妮子,算是百依百顺了,从一开始害怕她担心,就一直维护着她,现在感觉她已经把自己当做她的依靠了。
这个进展,是不是有点儿快,她也不知道。
她和胡乱一块儿前行,慢慢穿过了巷子,来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上,这条街上全部都是卖吃的的,煎的炸的什么都有,都是一些街边摊。
胡乱扭过头来问她说:“饿了吧。”
林初雪点了点头,又有点尴尬地说道:“可是我们不是没钱吗?”
胡乱说道:“没关系,你跟我来。”
领着她就往前方的一个大排档走过去了,炒菜的厨师在哪里汗流满面的与灶火大战。他看到胡乱一来,马上放下了菜勺,也不管菜是不是烧糊了,就过来跟胡乱打招呼道:“胡乱,你回来了?”
这个厨师,长的一脸很老气的样子,明明是二十多岁,可是却像是操苦了一辈子的中年人,额头纹很多。
胡乱跟他笑了一笑:“老毛,生意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