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悖论,说是实际上将不可能有人可以回到过去,即便是在遥远的未来也不可能发生,否则你随手写一张留给未来的纸条,你的生活会有显著的改变。我可以告诉你,这个观点的发起者一定是个天天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没有人生目标、活的麻木的人。你忽略了生活细节的同时,还低估了这个世界:如果你没有后代,如果人类不再延续,你所做的一切设想就都是扯淡。你本身就没有证明的欲望,又靠什么来命令后来的人为你证明呢?想证明,先端正自己的态度,去真正意义上的活在当下吧。
认为我思想偏激?好吧,我只告诉你一件事——
美国归来,身边所有人都表示理解不了我为什么要把姓氏改掉。我不需要任何理解,因为之后时间说明了一切。
摘自《穷途末路之狼的脱胎换骨·我的自述——阿卜杜拉·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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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行动我准备的很充分,所以我知道这里的山脉叫做长白山。这座山从正北发源,绵延一千多公里后拐了个弯,到达这座城市已经变成了西南走向,并且多出了若干的分支。这张地图在我的脑海中已然刻下深深的痕迹,所以即便克里斯蒂狡兔三窟,我依旧应付自如——实际上,如果没有身边那三个碍手碍脚的笨蛋,克里斯蒂根本没有机会到现在还可以继续逃跑。
猪一样的队友名副其实。
不过现在我要更正一下——我也是猪。中国人早就归纳出了这个事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或许我可以归罪于队伍的散乱以至于我更加急于完成任务后赶紧收队;也可能是我太过自信以至于根本没有想过会被盲目冲昏头脑。总之,我做了猪一样的决定,这个决定差点让我送命。
我躺在这张简陋的木板床上看着窗外的长白山余脉所特有的混合落叶林,内心中满是自责。不过好在,已经提醒了他们两个。除非猪到无可救药,此刻她们应该已经离开中国境内了吧……
我得承认,这一次真的非常丢脸。狼狈还在其次,毕竟战斗就是这样,永远没有绝对的一边倒,但是……我把“魔鬼的掌握”丢了,这实在是逊到家了。
那刀和我有缘。霍华德遭遇车祸但是侥幸大难不死,刀就此从他手上转移到了我这里。实际上,这把刀是我唯一没有去考证过来历的东西,因为的确不需要。和它握手的时候,掌间传来的怨恨就足以让我对它爱不释手。我一度相信,只有它陪着我才能实现我复仇的理想。
但是现在看来,我并不适合它。我的本领还远不足以让它尽享尊贵,何况,我的骨子里似乎也远没有自己预料的那么冷血。外面那个扛着被本地人称作锄头的东西往屋里走来的人便是一个充分的证明。
进门看到我已经坐了起来,他友好地问了我一句感觉好些了吧,暖暖的话让我根本就没有抗拒之意,我回报以微笑。
他的那个跟屁虫一样的土狗不知在后头因为什么逗留,这个时候才钻回院子,径奔我的房间就冲了进来,在我床前摇头摆尾了好一阵子,直到享受够了我的抚摸才兴高采烈的去了。
女主人一直没回来,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午饭的准备。那个看起来大约六十岁上下的庄稼人做起事来麻利至极,不出一刻钟我就闻到了醉人的香味。
我相信这就是我所理解的“自得其乐”的内涵了。而我成为这一家的座上宾,只有几个小时而已。
听他说,清晨露水最重的时候他上地就碰到砸坏了他一片玉米地的我,而当时我已经昏迷不醒。而等我醒过来的时候,身上却多了一根吊瓶针——恕我直言,我真的不需要这个东西。当我跟那位大叔说尽量也不要用吊瓶的时候,他笑着告诉我他和他的爱人一辈子都没接触过,倒是现在的孩子经常需要。
午饭的时候,那个叫做“蛋子”的土狗一直坐在我身边,我试着给它吃土豆,它却不吞下去,眼睛还是看着我。我不明白它想干什么——因为我之前遇到的都会狼吞虎咽之后继续期待下一块。大叔告诉我,必须得说“吃吧”,它才会吞下去。实施果然如此。
吃完,我在他又上地之后把衣服找回来,却发现已经没有办法穿了。是因为药物刺激而导致体温过高,所以这件仿照斗篷设计的休闲衫已经不适合我了么?不过衣服里的东西都还在……我把钱掏出来放在床上,离开了。
一路上我感觉到了很久没有过的舒展。这一定和我打过吊瓶针有关系……当然,其实这有点像三段式推论:吊瓶针让我穿不上那件斗篷T恤,一身短打扮让我充分的运动……当然其实不是严谨的,因为实际上也有吊瓶针直接让我舒展开来的缘故。
然后我就看到了我无法容忍的一幕:
一个和刚才那个大叔年岁相差不会太多的推车人,被几个从小型货车上下来的看似执法者的家伙强行推倒。他们继而把车子整个儿搬上了货车,任由那个大叔怎么哀求都无动于衷,拳打脚踢阻止了他的阻碍之后绝尘而去。我想不明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