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的白酒端起来就喝了。
很明显,这几个都是酒中豪杰呀。
从谈话中了解到,他们从小饮酒惯了,如今已经是千杯不醉,喝到哪里都不怕,换句话说,他们对酒的专业程度远胜于对记者的专业程度。
我不一样,小时候我甚至连饭都吃不起,哪来的酒喝,酒量自然也跟他们没法比,加上他们喝酒又猛,我很快就招架不住,跑到卫生间狂吐一阵。
等我从卫生间回来打算继续战斗,刚举起杯,感觉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是李晴。
“我酒量小,这杯我帮他喝了,”李晴把我这杯喝完以后,接着把她本人又把自己的那杯的也一饮而尽。
看着李晴,我非常感激,没想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竟然会有一个人会关心我,心里瞬间涌起一股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