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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论语姑娘(1 / 2)

“饭可以乱吃,可是话可不能乱说,明明是你家小姐将绣鞋扔给了我,换句话说就是你家小姐把绣鞋送给了我,送人礼物怎么可以再次拿回这一说。”

“哼,就算是送礼物也不是你这样的人可以接受的,整个长安城俊秀才俊想要我家小姐礼物的都快要围着城墙转一圈了,哪里能轮得到你?也不在河边照照你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果真是伶牙俐齿,见到自己小姐吃亏,各种挖苦刻薄的话都能说出口。

“哦,刚才在河边已经照过了,脸上没痘没鸡眼,五官还算端正,身高也还行。而且明明是两位打扰了我读书,怎么可以这样强词夺理,身为大家闺秀,难道打扰了别人连个歉都不会道吗?”

“你这登徒子,别太得寸进尺,小心我现在就命人抓你,丢到大牢里永远也别想出来。”丫鬟当场就生气了,明摆着暗讽自己脸上有痘,可是自己已经十四岁了,怎么可能会没有痘。

“好了珠儿,我们打扰他读书本就是我们的不对,不用再争辩什么了。”黄衣女子阻止了珠儿继续争论下去的想法。然后上前盈盈一拜,极为严谨的礼仪,搞的少阳不知所措,只好非常江湖的拱了拱手,仅仅是这一下,少阳就感觉自己的脸跟烧的一样,太丢人了。

在听到丫鬟的那一声不屑的‘切’后,少阳的脸更红了,甚至都已经忘了最基本的拱手礼了,虽然江湖上也拱手行礼,但两者之间的差距没有十万八千里也有一千八百里了。我能说太紧张忘了不能?

“公子不用紧张,我又不是老虎没有吃人的本领,不如我们打个赌如何?只要我赢了你你就把绣鞋还给我。既然同为读书人,那么我们就以学识打赌,小女子虽然比不上那些学富五车的才子,但是从小耳濡目染多少还会一些皮毛。”

“我看行,我倒想见识见识姑娘所说的皮毛到底是几斤几两。”

“哼,我家小姐从小便学会了四书五经,蒙童学物更是信手拈来,连关内侯邹鲁大儒都称赞过我家小姐,你还是识相的将绣鞋还过来,省得出丑丢人。”

“我看你手中拿的是蒙学读物《仓颉篇》,那我就以第一章为例。‘苍颉作书,以教后嗣。幼子承诏,谨慎敬戒。勉力讽诵,昼夜勿置。苟务成史,计会辩治。超等轶群,出尤别异。初虽劳苦,卒必有意。悫愿忠信,密言赏。’请给我解释一下这第一章的意思。”

少阳一个头两个大,《仓颉篇》是由汉初闾里书师整合《仓颉》、《爱历》、《博学》三篇而来,天知道自己手里的是李斯写的还是闾里书师整合的,这种东西在后世都不全面自己怎么可能知道。再说这竹简拿在手里还没有超过两天,连里面的字都还没认全咧。

“好吧,你赢了,给你一只鞋,接下来该轮到我了。”少阳爽快的递过去一只鞋,然后思考着该出怎样的文言文。

“我说你是不是故意的,都一柱香的时间了,我家小姐的时间金贵着咧,可不能陪你虚耗,要是实在不行说一下,又没啥丢人的,连长安城最著名的才子都不是我家小姐的对手,你也不必自卑难过。”珠儿得意洋洋的说道,尾巴都快翘到天上了,下巴扬的老高,只可惜她有些矮,依旧能看见脸……上的痘。

“急啥?想好了,你接招吧。既然你以我手中的蒙学做伐,那我便以《论语》做盾。‘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下一句是啥?”少阳得意洋洋的说道,跟自己同样大的年龄,他不相信这个女子可以答出来。就算是在天赋过人也没有到学习《论语》的地步,这样自己便占了先机。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我打的对否?”黄衣少女眨巴眨巴眼,似笑非笑的看着少阳。不仅答对了,而且又给少阳出了一题。

若是换个《中庸》来考自己恐怕有些自己还真不会,而自己便是靠《论语》起家的,就是因此才被邹鲁大儒夸奖,而这少年明显是撞在了自己的枪口上。

少阳有些傻眼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拿手的东西竟然会在这里输的体无完肤,一部《论语》自己可是背的滚瓜烂熟的啊,虽说这句话不是最难的,可是也没有这么容易就记住的,似乎好像大概也许今天撞到铁板了。无论她出的这一题答上来还是答不上来,自己都已经输了。

“愿赌服输,这只绣花鞋也还给姑娘。”输了就是输了,没有输不起的,所以少阳非常恭敬地双手奉上。

“多谢公子,小女子多有叨扰还望原谅,我们主仆二人马上离开。”黄衣女子再次行礼,双手接过。

“敢问姑娘姓甚名谁,改日也好与姑娘在较高下。”

“哼,你个癞蛤蟆,咋地,还想吃天鹅肉不成?”珠儿等着双眼气鼓鼓的说道。

于是乎,唯美和谐又充满书香味的氛围瞬间被这句土得不能再土的话破坏的淋漓尽致。

“这叫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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