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钱也不错,以后给家乡那个枯瘦的教书先生留下的破书院翻修一番,让他在坟里头也能够瞧一瞧自己书院那些小童穿着统一的服装,手里头握着文章,摇头晃脑,书声琅琅,这便是他本来想好的事情,但在这里开了个琴铺子,认识了个冷淡的女子之后,他开始渐渐有了种家的感觉,这感觉就是冬天里的一座大火炉,是雪夜里头的厚实被褥,很好,好得不真实,他本来以为家的味道他这辈子也没什么机会能够体会到了,也许以后成了家有了个孩子会有,但那是太遥远的事情,他在扬州城里头,以前和林堡混在一起,在林堡那儿,他只是感觉到了真朋友的暖和,但没有家的味道。
好不容易有个家的感觉,好不容易,但就这么没了。
他马上就要死掉,而他死掉了之后,沈寒也肯定会死。
他在心里头默默叩问自己,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是会跑,还是会选择留下拼命,但在这个念头刚刚出现之后的一个刹那间,他就明白了,就算回到先前那个脸色惨白衣裳染血的女子敲开他铺子门的时候,他还是会义无反顾选择留下,尽管是再一次无力,然后再一次死掉。
因为那个教书先生死的时候,他没办法救他,教书先生的病藏了太久,已经救不了了,那个时候,教书先生躺在床上,咳得厉害,看到他站在边上,伸手,手臂上骨瘦如柴,青筋毕露。
教书先生眼神有些浑浊,和他说了一句话:“读书人,不在乎自己,可以,不在乎自己的亲人,可以,但不能不在乎那些以后说不定能给天下,能给这世道带来一阵新风的桃李,余锦,我没能给你留下什么,你别怪我。”
后来余锦才知道,教书先生不是不知道自己有疾病缠身,也不是没钱给自己治病,但他却把那些钱用在了给书院里头穷得吃不起饭,但依然想要读书的孩子身上,他是那么想看着那些孩子成材,但最后还是没能看到。
那不是酸腐,而是书生的风骨。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意气,那是为义为情,死则死矣的意气。
而读书人,也有读书人的风骨。
教书先生身形枯槁,站在高处,在小乡村里头,看尽整个天下。
余锦没钱给教书先生买棺材,于是进了扬州城,放弃了去考省试的大好机会,当了个客卿,就是为了能够最快赚到第一笔钱,他从小就没什么家的感觉,爹娘都死得早,所以把这种家的感觉看得比谁都重,这也许也就是沈寒说过的,生死之上的事情。
“对不起。”
剑已近在眉睫,余锦转头看着已经昏迷过去生死不知的沈寒,轻声说了一句。
来年的时候,那桃树种子说不定会发芽吧。
但,那剑在他眼前停住,然后猛地向后回旋,一重天武人将那柄剑双手握紧,面朝北边,眼神之中不仅仅只是先前有过的惊异和紧张,而多了一些不可置信的恐惧,就是恐惧,是面对生死的恐惧。
有剑从北往南,一路而来。
没有人,只有剑。
从北往南,从清虚宫,到扬州小巷。
如果此时有一重天巅峰,已经看到了那更高天地模样的武人举目望去,就可以看到天地间极其罕见的一幅玄妙风景。
那剑隔开了冬风,隔开了滚滚云涌,在天地间留下一道笔直的线。
是天下第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