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文的第六十五篇,也被世人误解了,被学术奸细以及庸俗学者和所谓的哲学家断章取义了。
老子《道德经》第六十五篇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就前面的“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两句,就够学术奸细以及庸俗学者和所谓的哲学家批判了。再加上后面的“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就直接给老子哲学思想扣上“愚民政策”的帽子了。
其实!不仅仅这一篇,在前面的不少篇章里,又有“无为”、“不不尚贤”、“绝圣弃智”、“绝学无忧”等等违背(主旋律的)词语。因此!给老子扣上“愚民政策”的帽子,就非常地有理有据了。
其实!“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这两句跟前面讲的完全不同,并没有“愚民”的意思。虽然是讲为政之道,却并没有恶意。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这句话的正确意思是:古代那些善于运用道、效仿自然、效仿万物生活的人,他们并不将自己聪明的一面展示出来。大智若愚,给人的印象很普通,与周围的人一样。
非以明民的意思是:不将自己聪明的一面展示出来。
将以愚之的意思是:给人的印象很普通,没有特别之处。
也可以解读为:古代那些最懂得道的人,他们并不将自己聪明的一面示人,而是将自己愚笨、纯朴的一面示人!
本来!“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跟愚民政策毛线关系都没有。可是!结合下文一起来解读,就有了“愚民政策”的意思。
我们也可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学术奸细和庸俗学者以及所谓的哲学家,他们是在故意曲解老子哲学。因为!别的地方他们是断章取义,而到了这一章,为了给老子哲学扣上“愚民政策”的帽子,他们倒是又结合上下文了。甚至!他们还引用起老子道德经文其他地方来佐证。
在“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后面,老子写道:“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本来!老子是先说人,说个体的人。说古代善于为道的人如何处世,然后才引申到治国上面来的。
“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并非是写给君王看的,而是写个体的人的。当然!也包括君王。因为!君王也是个体的人。
可学术奸细和庸俗学者以及所谓的哲学家,他们为了给老子扣帽子,就结合上下文一起来解读了,就变成老子特意写给君王看的了。这样!“愚民政策”就变成了即成事实。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这段话的意思是: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人民为什么那么难管理呢?是因为人们的脑子都好使。应对政策、应对他人的方法、计谋太多了!都能找到适合自己、有利于自己的方法来应对对方!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所以说,以智治国,自以为是最好的治国良方,其实是最糟的。
比如说,以律法治国,律法越是详细、周全,人们应对的方法也就越多,越是全面!就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这样!国家也就越来越混乱!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相反!如果国家在管理方面,装着愚笨的样子,只有“国之利器”宪法大纲,没有那些周全的实施细则的话,实行人民自治,相信每个正常人都有自己处理事务的能力!
一个社会的混乱,往往是那些管理人员以律法为借口,干着损人利己的事,人民无法反抗,反抗就是******、反国家、反律法、******。反抗、抗议就是犯罪。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所以说,愚笨式的管理方法对人民最有利!是人民的福祉!
(知此两者亦稽式)以智治国和以愚治国此两者看起来恰恰相反,而结果也恰恰相反!以智治国,自以为是最好的治国之方,而结果却是最差;以愚治国,那些自以为自己是聪明人的人认为是最差的、最无能的治国之方,而结果却是最好的!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此两者看起来很滑稽,而其中蕴含着丰富的道理!这里面蕴含的道理深远!其实,也就是物极必反的道理!事物都有它们自己的正面与反面之分,是对立统一的!当事物的发展出现了不如意的结果时,我们不妨试试朝相反的方向发展,也许?朝这个相反的方向发展,反而是正确的!
正确解读完老子的道德经文,我们就可以看出,老子并没有半点“愚民政策”。相反!而是给人和人类指出了为人处世、治国安邦的良策。
通读老子道德经文第六十五篇,只要我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