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知县的情报,此时官军已经进入了延长境内,预计在明天这个时候能到达延长县城下,以官军的德行,当晚至少要在县城里吃一顿接风宴,不会立即来攻击王志,所以至多要到后天才会发兵,如果王志待在营地准备死守,要到后天晚上,才会与官军相遇。△,..
但显然王志不会这样做,因为营地没有城墙,而敌方人数又太多,如果在营地外和敌军交战,就算野战胜利,也只能将其击溃而无法全歼,一旦有溃兵趁乱冲进营地,里面的妇孺就危险了。
所以王志不打算放任敌军靠近营地,而是选择在他们行军的路上狙击他们,在野外进行决战。
古代军队,行军扎营都是有章法的,无论是行军还是扎营,一般都会选择有水而且视野开阔的地方,前者原因不消多说,后者是为了防止敌军袭击。
从县城到王志营地这一块地方,最符合这两点的就是营地旁那条延河支流的河岸了,对于军队而言,这种平坦开阔的河岸是最好走的,所以他们一定会走这里,王志决定在距离营地五里远的河边以逸待劳等着他们,寻求决战。
为了将敌方一网打尽,王志还打算派五辆拖拉机,每辆载一个队,组成快速反应部队,在敌方溃败后追击溃兵。
至于为何只派五辆拖拉机,因为王志手下人太少了,这次出战的只有四个连六百人,抽不出太多人。这次王志真的感觉自己手下的兵力有些不够了,如果他手下有三千兵力,哪儿要这么麻烦,直接找上门平推就完了。
定好战略,王志开始行动了。首先是派斥候去县城,盯着那股官军,然后召集营地里所有管事的,把官军即将来袭这事告诉了他们。
“官军不可怕,纵使是他们的兵力是我们的五倍,现在我担心的是我带兵去伏击官兵后。那些新接收的流民会不会乱起来。”王志对新接收的流民不是很放心,要是自己把兵力都带走,他们乱起来就不好了。
“主公勿忧,官军来袭的消息只有我们知晓,我等可以封锁官军来袭的消息。”钟益才建议道。
“那就封锁消息吧,不过以防万一,也要做好平乱准备,你们挑选一些信得过的人,当天不出工。协助留守的部队守好仓库和学校。”
王志命令一下,整个营地就都忙碌起来,谁信得过,谁信不过,虽然早有腹稿,但还是得仔细甄别一下。
在这忙碌中,很快,时间到了第三天。王志带着莉莉娅,坐在仓库顶上。听着斥候带回的消息。
“禀报将军,官军已经出发,正沿河岸行军,向我方袭来。”
闻言,王志立即飞到早已做好准备的军队上方,宣布道:“三到六连随我前去迎击敌军。一二连驻守营地。”
听到命令,早有心理准备的士兵都表现得十分镇定,但脸上的凝重还是少不了的,毕竟这是他们大多数人第一次上战场。
王志做事一向干净利落,宣布完。没有训话,没有誓师,直接就出发了,抵达预定的伏击地点,光明正大地站在河岸上,严阵以待。
而此时,从县城出发的官军正走在路上,一群人稀稀散散的,穿着破烂如乞丐一般,手上武器也是各种各样,有拿大刀的,也有拿木棒的,甚至还有拿扁担锄头的,实在让人不敢相信这股杂牌军都比不上的人竟然是朝廷官军。其实这就是这个时代明军的常态,如果出现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马,不用想,绝对是穿越者的。
被这乞丐一般的官军聚拢在中间的是二百余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相比那些破烂如乞丐般的步卒,这些骑兵算是衣着光鲜,手中武器也较为精良,但大多没有着甲。
穿着盔甲的,只有为首几人,其中最显眼的是一骑着一匹枣红大马的高个,外穿山文甲,内衬代表官职的袍服,威武如天兵天将一般,此人乃是延安卫指挥同知吴安,是这支官军的统帅,旁边拥簇着的几个着甲武将乃是本卫千户。
“吴大人,知府和都司大人在城里享乐,却派我等来打流寇,这样一股小流寇,又没甚油水,也值得我们发大军来打,真是徒耗钱粮。”一个千户抱怨道,大军一动,那钱粮便如水一般泼了出去,目标若是没什么油水,本钱都回不来。
闻言,吴同知瞪了那千户一眼:“知府大人有命,就算没油水,你敢不遵命吗?”
“属下哪儿敢。”千户讪笑了一下,又问道:“吴大人可知为何府尊大人要派我等剿灭这股流寇,这延长县令又没上报,实在不合规矩啊,而且正值招抚那王子顺的紧要关头,我们离了延川,如果那王贼有异动就不妙了。”
封建官僚,一般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另外一个县剿贼的知府突然要带兵去邻县打一股并没有被当地知县报上来的流寇,明显是狗拿耗子,让这千户十分不解。
“你懂个屁,知府大人深谋远虑,岂是尔等可以揣测的。”吴同知骂了一句,显然是不想回答那千户的问题。
“大人,听说这股流寇不过三千人,却派我等五千大军来打,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些?”另外一个千户也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