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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锻铁千回,钢刀无情(1 / 2)

再返回烟柳巷时,原本你侬我侬的寻欢地变成了人间地狱。

孙牧之支着腿被困在角落里,艰难地喘着粗气。躺在他脚下的都是多年来休戚与共的兄弟,和无数折断的钢刀。

一地的金银,一地的鲜血。

往常如臂指使的长刀落在手里,像有千斤重。孙牧之颤颤巍巍地扬刀杀了上去。闯来的十位凶徒杀手背着强弓,腰间带剑,不似此刻反而更像是军士。他挑开了长刀,一脚踹在了孙牧之的胸口。

孙牧之倒飞而出,脑袋磕在了厚重的墙壁上,眼前的世界天旋地转。朦胧中,他似乎看见了两道身影鬼魅一般潜伏到了凶徒的背后。

剑未出鞘,箭未上弦,金色的匕首如活泼的游鱼划过纤细的脖子。叶白收刀的时候,未有一滴血液流下,但无人再有任何动作。无人叫嚣,无人拔剑,甚至...无人呼吸。

不多时,他们的脖子上无一不浮现出一条红色细线,起初只渗出了一两滴血,继而整片皮肤都被撑开,血跟不要钱似得冲刷着地板。

在另一边,傅香衾一巴掌拍昏一个,夸奖说:“大白,你的刀法有长进啊!”

叶白说:“哪里哪里,掌柜的掌法才犀利!”

傅香衾又放倒一个,说:“角落里还剩下一个,要不,你来?”

叶白客气地说:“你是当家,掌柜拿大头嘛!你来你来。”

傅香衾摆摆手:“不不不,年轻人还得多锻炼,我怎么能跟你抢呢,还是要你来!”

叶白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来嘛。”

“不嘛~你快点来”

.......

两人谦让来谦让去,角落的凶徒不堪忍受,“呃”的一声昏倒。

叶白摸一摸下巴说:“算了,留个活口也挺好。”

凶徒的脸色继而发青发黑,傅香衾撬开他的嘴巴,说:“牙齿里藏了毒。”这种见血封喉的毒药可不是江湖混混的行事作风。

妓院里的灯很暗,孙牧之在一众兄弟的尸体中间醒来,双目无神地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连他最招牌的“我干!!!”都没有说,即使眼前这情景讲“我干!!”是最贴切不过。叶白想问他两句,却被傅香衾阻止,说:“让他安静一下,想说的时候,他自然会说。”

当初大牛帮溃散的时候,傅香衾也在普瑞寺的柴房里行尸走肉了好几天。不过混到一帮之主,就算是菜狗大牛的帮主,也经历过几百次的生离死别了。

其实菜狗帮并不如名字那么怂,相反地,它是洛阳相当有实力的帮派。他的强不在于人员多剽悍--上百人的帮派居然没供奉一个修行者;而在于他控制了洛阳很大一部分皮肉和黑市生意。这种有钱又没力的帮派,跟小孩子抱着闹市没两样。

傅香衾早就怀疑过菜狗帮的背/景,可两人之间好买好卖从没闹过什么不快,细探人家的老底实在太不上道。

直至今天,孙牧之亲口说了出来。

孙牧之开口的时候异常的冷静,仿佛刚才的失神落魄是另外一个人。他说:“傅帮主,这是我欠你的第二条命了。可惜这回我没什么可以还给你。”

傅香衾说:“李兄,我只问题一个问题,这些混蛋是谁?”

孙牧之说:“当铺出事了?”

傅香衾点点头。

孙牧之接着说:“傅帮主,其实我不姓孙,我姓公孙。菜狗帮是公孙氏在暗处的产业,洛阳城里的黑活有一半都是公孙氏在操持。”

傅香衾是聪明人,听到公孙二字,它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因果。先是公孙兄弟遇刺,后是洛阳全城如惊弓之鸟,早该猜到暗地里有杀手进了城。自己的当铺一直托管在孙牧之的名下,菜狗帮遭殃,当铺想必也逃不了。

只不过看对方杀大司马,杀封疆大吏,意图族灭整个公孙家族的手笔,这早就超脱了政治/斗争的范畴,更像是恩怨仇杀。

傅香衾想:“难道是私怨?公孙氏该得罪了哪一方神圣?”

远处的叶白用刀尖儿挑出杀手的内衣,招呼傅香衾和孙牧之来看。衣物是丝绸而作,割喉放血之后它竟然还是干净滑腻,跟外套的血衣有天壤之别。

叶白说:“这些杀手不是汉人,是狄人。”

北狄轻骑来去如风,鲜有带甲,但人人都会穿一件丝绸的内衣。这不是为保暖或奢华,而是保命的最后一道防线。丝绸细密,而且滑腻无比,在高速运动中可以滑开流矢;汉人步骑都在身上套上了锁甲重铠,粗糙的棉麻内衣反而更适合移动。

这些杀手的从未说话,装束、外貌与汉人无异,但每个人都身着丝绸内衣显然不能用巧合搪塞。

成批的狄人杀手忽然出现在汉朝腹地,实在太值得推敲。傅香衾坐在地上,心思飞快地转动。

大司马当街遇刺,太子师徒图谋仇拦江,卢龙出塞,狄人混入洛阳...大汉帝国像一副巨大的画卷,慢慢地展开,鲜血和杀戮竟然成了唯一的色调。傅香衾最不想掺和的事情又一次摆在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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