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但也不要放弃自己,一个人也能精彩地生活下去。”
要不是因为气血严重不足,萧雨轩只怕要当场吐出一口血来。
你这个死变态,是想活活气死本小姐,好解脱你的保镖任务么。
真是一个歹毒的人!
......
童话里都是这么说的,一旦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产生了安全感,他们就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但现实有些时候与童话故事很有出入,高仁把萧雨轩这套小屋武装到了牙齿,安全感那是无以伦比了,但萧雨轩却一点都没感觉到幸福。有的只是满腔的愤恨和万分的排斥。
如果能搞到高仁的生辰八字的话,相信她会毫不犹豫的扎一个稻草人,然后闲来没事就插两针……
由于一整夜都在折腾,萧雨轩惊恐地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居然带着一点熊猫眼,极像是那种操劳过度的后遗症,吓得长期化淡妆的她赶紧涂了层色彩很浓烈的眼影,配上枣红色的头发,显得异常妖艳。
然后穿了一身平时很少穿的紫色连身长裙,蹬上黑色高跟鞋,用发夹把长发盘成马尾,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比以往那种青春活泼的阳光女孩类型多了一份成熟的风情。
萧雨轩很满意自己的这个形象,在镜子前很得瑟地转了几圈,这才走到客厅,开始吃早餐。大概是因为穿得比平时要有女人味许多,因此在吃相上也矜持了一些,细嚼慢咽的,很淑女。
不过淑女了一会,她就闲不住了。女孩子一旦穿了漂亮的衣服,或者得到什么好东西,总是喜欢四处找人品评,萧雨轩尤其如此。
“你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她一边吃,一边对高仁问道。话一问出口就有些后悔:自己这是怎么搞的嘛,干嘛问这死变态啊,显得自己很在意他的看法似的,多没面子。这家伙那么讨厌,就不该跟他说话,憋死他!
但她却没有想到,以两人的性格,要是真的一个月不说话,到底是高仁被憋死,还是她先死?
高仁看了一眼,很诚实地答道:“恩,比昨天好点,要是那个姓文的白痴见到你这个样子,也许就会改变主意,接受你了。”
“你……”萧雨轩原本的好心情一扫而空,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按照她以往的风格,顺手抄起馒头就兜头砸过去,不过今天走的是淑女路线,算了,算死变态运气好,放他一条生路。
当然,最实质的客观原因:她不敢砸。打又打不过,而且这家伙绝对不懂得什么叫怜香惜玉,八成不会让着她……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跟你说了,本小姐要去上课了!”萧雨轩平时对上课也没多大兴趣,迟到旷课也是家常便饭,但现在为了暂时摆脱高仁,却兴奋地跟放风的犯人似的:“你在屋里呆着,别跟踪我。”
“上课啊?那你先去教室,记得给我占个座位,一会我来找你。”高仁说道:“我一会去找校长报个道,就是正式的学生了。”
“虾米?你也进容大了?还让不让人活了!”萧雨轩只觉得天都快塌下来了,忍不住抱怨道:“现在的大学门槛也太低了,连你这样的货色都能往里进,不知道是走哪道后门进来的,没节操,无下限,简直令人作呕。”
高仁像看着弱智似的看着萧雨轩:“你怎么骂自己呢,走的就是你家的后门啊。”
萧雨轩差点崩溃:肯定是老爸安排的。你老人家真是我的亲爹么,怎么把自家闺女往绝路上逼啊!
“喂,咱们可先说好,你读书归读书,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我认识你哦。”萧雨轩下了最后通牒。
“你以为我愿意啊?”高仁叹了一口气:“哎,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同班同学了,真是丢人。”
“啪嗒”一声,萧雨轩穿着高跟鞋没踩稳,差点崴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