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乌云已经散去,三山县只剩下毫无生机的废墟,曹错与萧君集对面而立,刘慕华小小的身躯就躺在他们的脚下,胸口还在喘着气,却气若游丝,手中的巨阙剑,紧紧的握着。
萧君集突然对刘慕华感兴趣起来:“这小娃儿,挡住了你的一击?毫发无损?”
曹错诚然道:“是的。”
“怪不得你要带他走,咦?”萧君集看到了刘慕华手中的剑“好剑!”就要去拿
曹错怒道:“别动!”
萧君集疑惑的看他:“我说了,要带他走,便少一根毫发,都不成!”
萧君集惺惺的说:“得得,你阎王剑要带走他,我也拦不住。”萧君集嘿嘿一笑:“接下来的场面,你不想欣赏欣赏吗?”
曹错不屑的转身,将刘慕华搭在背上,回头对萧君集说:“我要的,都准备好了?”
萧君集道:“都在同州天韵阁的银楼,一千万两,一分不少。”
曹错道:“哼,交易归交易,没事别来烦我!”
脚下一点,腾空而去。
萧君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扯了扯嘴。
“哈哈,这里的血食还真不少,哈哈哈哈!”
只见萧君集暗运魔功,啥时间天昏地暗,那地面上的尸体伤口处,血顺着诡异的痕迹逐渐涌出,在尸体上凝聚成血球,悬空而起,飞向萧君集。
萧君集此时周身游动着马骨悚然的红色,血液不断的进入他的身体,那红色便又深厚几分,待三万五千朵血球完全进入,萧君集的双目已经变成了深深的红色。
“血月当空,乾坤化魔,匪存天地,破灭功德,天道不仁,我当不义,可堪怜我,忧患成魔!”
萧君集的头发也变成了红色,指甲也变得血红!
“哈哈!哈哈!慕容秋,你可知错!我这就去找你!这就去找你,哈哈哈哈!”
一道红色的血影,萧君集不见了踪影。
天空的阴云散去,地面上所有的尸体,都成了黑乎乎的干尸!也许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清空万里,却下起了滴滴血雨。
同州,天韵阁内
天韵阁不愧一个“天”字!曾有流浪诗人赞曰“凌霄落凡尘,羞煞水晶宫,造物多妙手,偶得天韵阁。”足见此阁鬼斧神工,天韵阁坐落于同州最繁华的中心地段,过往的都是达官显贵,进出的都是富甲商贾。阁分三楼,客分三类:一楼富商豪强,二楼各派高手,三楼非金卡不可入内。除一楼用餐之外,二楼,三楼的妙处非常人可以得知。
“轰!”三楼的窗子忽然打开,一阵肉眼可见的强风波动,如同吐出糖豆一般,一个人从窗子飞出好远。“啪!”“哗啦!”落入正冒着热气的包子笼里,小贩战战兢兢的跪在了地上,恐惧的不知嘴里嘟囔着什么言语。
“叮铃”“叮铃”一个粉嫩的小姑娘气鼓鼓的从窗子上飞出,好似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那声音是她佩戴的一个铃铛,铃铛很小,和她很般配,铃铛上画着神秘而古老的花纹。说来也怪,这姑娘似乎是没有重量的,风轻轻的托着她,好似呵护着自己的宝宝,她就这样虚空之中慢慢的走下来,飘在那笼“包子”面前。
“嘻嘻,现在我有资格上三楼了吗?”
小贩抬头,正好看到了小姑娘的笑容,小贩的恐惧顿时就消除了,只剩下虔诚的信仰浮现眼中:“神仙,神仙啊!”
周围人看到这一幕,也跪下了:“小神仙下凡了,小神仙下凡了!”
那小姑娘只觉好笑:“我不是神仙拉!这只是灵气的运用方式罢了,我只是个凡人拉嘻嘻。”
她也不好意思飞了,就落在了那个人的胸口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依然笑嘻嘻的。
“楚雄叔叔,现在我能上三楼了吗?”
那人无奈的看着天,叹了口气说:“上吧,上吧!我都这样了,还能说什么呢,唉!”
此人竟是闻名天下的“鬼眼狂刀”楚雄!二十年前,楚雄刚刚出师,因为某种原因与当时的二流门派七剑门结怨,怒上七剑山,刀挑七剑门,力斩当时被称为“剑仙”的七剑门掌门“刘世坤”震惊天下,从而奠定了他的威名,据说此人每次对战,双眼赤红,狠辣非常,如炼狱而来的厉鬼,且从不惧怕高手豪强,便有了“鬼眼狂刀”的名号。
如今却被一个“巴掌大”的小人打的从天而降,被人踩住胸口还认怂,这真的是普天之下大大的奇闻,若有相熟之人看见,怕会被笑三天三夜也不肯罢休。
那小姑娘还觉不够:“把你金卡交出来吧。”
楚雄面露难色,有些不肯:“凌天雪姑奶奶,我向天韵阁知会一声,您上三楼报我名号绝对没人阻拦你,这金卡就别教了吧!”
凌天雪小嘴一嘟,水润的双眼一瞪,脚便跺了下去,楚雄却没有丝毫感觉,只是委屈的看着她。
“我就要你的金卡!我就要你的金卡!”凌天雪任性的说。
“天雪,不要闹了,赶紧下来!”一位书生模样的俊俏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