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须发花白的老者毫不客气地在龙凌云的对面坐了下来,然后替龙凌云斟满一杯酒,接着再为自己的酒杯斟满了酒。
“小老弟,这杯酒老夫敬你……”
“敬我?”龙凌云看着老者好奇地问道,“为何?”
那老者举着酒杯说道:“老夫本是爱诗爱画之人,今日在这酒馆内能够听见小老弟的千古绝唱,实乃人生一大幸事、一大喜事,如此幸事喜事怎能不浮一大白?!”
龙凌云浅笑着举起酒杯与那老者的酒杯碰了碰,然后将酒杯里的酒水一饮而尽道:“小子一介酸生,酒后胡言乱语,哪里算得上千古绝唱?老爷子您就别取笑我了。”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知我者为我心忧,不知我者为我何求。”
老者每吟颂一句诗,便饮一杯酒,他的脸色绯红,看起来显得很是兴奋:“如果这还不是千古绝唱,那些文人骚客无病呻吟写出来的诗词又有什么资格被人们传诵吟唱?!”
龙凌云脸色微红,默然无语,只能在心里对那位大名鼎鼎的“诗仙”李太白先生说一声对不起了。
“京都城里能够作出如此意境高远诗词的年轻人并不多见,小老弟如此才华,应该不至于籍籍无名,然而老夫却从未见过小老弟,不知小老弟出自哪家名门?怎么称呼?”
“老人家,今日风大雨狂,你我二人在此相遇,便算得上缘分一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龙凌云举起酒杯笑说道,“我们只需喝酒喝得痛快,这便是你我同桌的原意,酒后各分东西,彼此也未必挂念,名字大抵是个记号,忆之何幸,失之何伤呢?”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那老者晒然一笑道,“还是小老弟洒脱,老夫倒是有些着相了,且容我自罚一杯。”
说完这句话,那老者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动作洒脱豪迈。
这样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能对自己这个小年轻坦承错误,甚至含笑自罚一杯酒,倒是个洒脱潇洒之人,龙凌云对其忍不住心生好感。
“小老弟满腹才气,年纪轻轻便能出口成章,实乃名副其实的才子。我听你刚才的几句诗,意境深远,描写传神至极,便是饱学之士也未必能及。”那老者一边倒酒一边对龙凌云说道,“与你刚才的几句诗词相比,《听雨轩》上面的诗词幼稚得就像个牙牙学语的孩童,亏得那些自持甚高的公子小姐们还自鸣得意,真是可悲可笑。”
虽然龙凌云对于吟诗作对并不怎么感兴趣,但是老者口中的《听雨轩》他倒是有所了解。
《听雨轩》原本是皇家学院某文学社刊发的一本专门刊登诗词歌赋的文集,虽然其发行量不大,受众的范围也不广,但是在皇家学院却很有影响力,很多自持才高八斗的才子才女们都以能够在《听雨轩》上刊登诗词作为荣耀。
以前的龙凌云痴迷武道,他把大多数时间都用在了修炼上,对于他来说,那些才子才女们吟诗作画简直是件无聊至极的事情。
现在的龙凌云虽然胸中有万千诗词,但是他对于这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小资情调”依旧很不感兴趣,对于他来说,吟诗作画仅仅是其聊以自慰的配菜而已。
龙凌云转动着桌上的酒杯笑着说道:“老人家,话不能这样说,毕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我们大多数人不外乎追求的是‘幸福’二字。幸福是什么呢?说的简单浅显一点,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老者很是好奇地冲龙凌云问道:“奥特曼是什么东西?”
“呃……”
龙凌云一时有些语塞,这句话说得太顺溜了,他一时之间忘了这个世界的人们不知道“奥特曼”这种生物,既然人家根本不知道,所以他也不知道从何解释,索性便不去解释。
“奥特曼是个专门打怪兽的人。”龙凌云随意胡诌了一句,继续说道,“幸福于那些公子小姐就是能够在《听雨轩》上面刊登上自己的诗词;幸福对于此间的你我,就是能够喝上一坛能够入喉的美酒。”
那老者愣了片刻,随即朗声大笑,他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抹了抹嘴道:“小老弟,你对幸福的解释倒是很新奇,不过对于这酒的说法,老夫却有些不赞同。”
“哦?”
那老者又喝了一杯酒道:“此酒虽无名,但也算是京都城中上好的美酒了。听你的语气,莫非这酒还不能入你的喉?”
“这酒也算好酒?!”龙凌云笑了笑说道,“老人家,虽然你年纪比我长,但是要说到品酒,可能你还未必能及我。这样寡淡无味的酒若是都算得上好酒,那么天底下的好酒岂不是太多了?”
那老者见龙凌云年纪轻轻便说自己引以为傲的品酒能力不如他,心里自然有些不高兴,他冷着脸道:“老夫这一辈子不知道喝过多少酒,说一句不是自吹的话,老夫吃过的米比你吃过的盐多,喝过的酒比你喝过的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