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w:450|h:143|a:l|u:/chapters/20102/5/]]]一九一五年一月十五日,京师,官街,帝国国会大厦。
议长席上的新任众议院兼参众两院联席会议议长陈次虎敲了敲桌上的小锤子:“表决结果,五百二十八票赞成,三十五票反对,十五票弃权。本议长宣布,一九一五年帝国海军补充法案依法通过,即日起生效。”
旁听席上顿时一阵欢呼雷动:
“帝国万岁!”
“帝国海军万岁!”
“帝国必胜——”
列席的总理大臣杨正金微笑着转向国防部海军部长林泰曾大将:“林部长,国民对你们海军的期望很高哪。”
林泰曾谦逊地点头道:“国民广泛的支持是我军夺取更伟大胜利的根本基础,期待举国一致的战时体制能尽早建立和完善。”
嘴上虽这么说,林泰曾却无法不沉醉于法案顺利通过带来的喜悦与自豪中。
刚刚通过的一九一五年海军造舰补充法案是在林泰曾主持制订的海军一九一五补充备忘录的基础上制订的,该法案确定将一九一零海军法案规定的主力舰建造计划提前3年完成,即由1925年提前到1922年。
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继续完成4艘1913-14年开工的海字改型战列舰
二、计划1915年开工2艘天字号战列舰、2艘远字号战列巡洋舰
三、计划1916年开工2艘天字号战列舰和2艘远字号战列巡洋舰
四、预计1917到18年开工4艘天字改型战列舰,1919到20年开工4艘洋字号战列舰
五、继续完成3艘1914年开工的豹字改轻巡洋舰和2艘昆仑改重巡洋舰,计划1915-16年开工6艘豹字改轻巡洋舰和2艘昆仑改重巡洋舰
七、继续完成6艘1914年开工的阳字号驱逐舰,计划在1915到16年开工40艘阳字号驱逐舰和16艘新型驱逐领舰(大型舰队驱逐舰)。
八、继续完成完成14年开工的8艘鲨三型潜舰和6艘鲸三型潜舰,计划在1915到16年开工36艘鲨三改型潜舰和36艘鲸三改型潜舰
九、继续完成14年开工的2艘大鹏级舰队航空母舰,计划在1915年开工4艘飞凤级舰队航空母舰,1916年开工4艘瑞云级航空母舰,并在1915到16年将2到3艘高速远洋邮轮改造为舰队航空母舰。
……
林泰曾还清楚的记得,自划时代的新型战列舰“北岳”级下水后,帝国海军经过了一段突飞猛进的跨越式大发展,尤其在主力舰的发展上,回想起来更是得意万分。
北岳级之后,是所谓岳字改型的发展。
鉴于北岳级设计上的成功,欧美列强也纷纷开始跟进发展各自的新锐战舰,逐渐对北岳级形成了后来居上的压倒优势。帝国为了继续保持在海军建设上的领先地位,决定建造“北岳”级的改进型“东岳”级,以增加防护力为主要目标,适当增强火力。
原本国会海军委员会提出应为新战舰配备5座305毫米双联炮塔,但由于海军舰政本部的极力反对,认为多了这一座炮塔又要霸占海军不多的预算,且提出4座双联305/50倍火炮威力的方案足以压制列强的新战舰,总算勉强说服国会。“东岳”级由此得以装备了新型的305/50倍口径的火炮,新型火炮比此前的305/45炮的初速增大17%,射程更远,炮弹更重。防护方面,虽然主装甲带厚度没有变化,但加厚了炮塔、弹药库和动力系统的防护,在这些部位加厚了30毫米的装甲。这与美国人在1912年提出“重点防护理论”似乎有所呼应,然而此时帝国的战舰防御设计还没有完全脱离全面防护的范畴,舰首尾部分仍占用了部分装甲重量。
而在建造船厂上,依旧选择了上海的江南制造和大连的北洋重工。虽然帝国此时已经开始了海军战略基地的南移,扩建了广州造船厂和马尾造船厂,但由于二者尚无建造万吨级战舰的经验,不得不特别调拨了一部分的海军技术官员和上海、大连造船的技术人员,帮助新船厂的建设,但在“东岳”级建造时,两船厂仍在调整磨合阶段,无力承担建造任务。
该级舰的预算在1907年顺利通过,共建两艘,即“西岳”号和“东岳”号。
接下来就是过渡阶段的“龙威”级。
也正是在1907年,列强在各自的海军年度扩军备案上,都提出了建造装备有更大口径火炮的主力舰的方案。比如英国人的13点5英寸(343毫米)主炮已经进入测试状态。而德国的350毫米主炮也进入研究状态。帝国海军在对新战列舰火力和防护的论证里,提出了以350毫米火炮为基准的方案。由于350火炮的威力过大,不能再和前面的305炮相提并论,在防护上只要求作到“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两者相当”,然而此话却在陆军中被大加嘲笑,甚至报界也一度引为笑谈——这是旁话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