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眉毛挑出些“自作自受”的嘲谑之意,连身形都没有动摇半分。
“你……你不是魂魄么?为什么硬得像块茅坑里的石头?!”老虎捂了爪子,痛彻心扉地道。
“因为……我喜欢。”
离魂之术是让魂魄从躯体中解脱出来,但雪狐王族真正的力量与异能,却恰恰在于魂魄,当初天绯被天紫的“螭吻”所伤,也是因为万年龙骨的力量伤及了他的元神,而并非血肉,所以离魂并不等同于人间的生死之事,天绯的魂魄也并不是虚无缥缈,他有质感、有力量,甚至有温度,只是脱离了血肉之躯,会变得更自由些,不拘于形,不羁于物,可以坚如钢铁,也可以轻若浮云,一切,只凭心之所欲而已。
但这样的道理,如果要给身边的这个大脑袋猫科动物解释清楚,恐怕自己先会被烦死。
所以草草敷衍了一句,想起某只兔子,随口问道:“那丫头呢?”
斑斓怔了怔,整个人忽然就情绪低落起来,垂了头蹲在那里画着圈,半晌才讷讷道:“……我……我对不起你,那丫头……让我给弄丢了……”
天绯皱了皱眉。
“今天早上云姜给我换药的时候,她还在蜃境里玩的,可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就不见了,你知道,蜃境对于外面的人来说,就是个进不得,也出不得的绝地,她不可能自己走出去,但我们把蜃境翻了个底朝天,连外面的八重山谷都找了,也没有见到那丫头的影子……”
斑斓懊恼地拍着自己的头:“我还是想不明白,那丫头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你说什么?”天绯打断他。
“……我说……她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遁地?”天绯淡淡重复着这个词,忽然笑笑,“刚才我就有个问题想问你。”
“嗯?”
“你觉不觉得今年春天,这北疆山中的番薯长得特别好?”
“番……番薯?”斑斓实在不适应他的跳跃式思维,“我是老虎,番薯长成什么样,我却是不管的……不是在说苏软么?你提番薯做什么?”
“从刚才在树林,再到这里,我总能看见一株番薯,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不离不弃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天绯懒洋洋地起身,“是今年风调雨顺,番薯丰收,还是北疆物华天宝,就连番薯,也学会了盯梢窥探?”
话未说完,身形已化作一道白虹,向着不远处草地上那株碧绿的植物飞扑而去,电光石火间,粗壮的藤蔓已被他抄在手里,扬臂一拉,硕大番薯破土而出,见风却又变作一个紫红脸膛,须发皆白的老头,苦了一张脸,徒劳无功地挣扎。
“参仙?”这老头,斑斓是认识的,“你这老地瓜,居然还活着,不好好长你的人参须子,一大清早跟着我们作甚?”
参仙被天绯揪住,自知逃不脱,索性就任他拎着,仰头看了看那张俊美异常的脸,忽然长叹:“白衣裳……红色印记……长得不错……长得不错……苏软那丫头说话真是不靠谱,这种样貌要是只能算不错,那天下间,哪里还有什么俊男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