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清晨,冷风嗖嗖,寒意逼人。二龙山的山路之上,却是热气腾腾。一个个身穿盔甲,手执兵器的破虏军,正进行负重五公里长跑。
每个士兵都跑得满头大汗,根本感觉不到半点寒意。
“一二一,一二一。”
领队的傅庆扯着大嗓门,一边跑一边喊。傅庆力大无穷,纵然此刻跑得是上坡路,纵然身上披着六十斤重的步人甲,手里又提着数十斤重的长刀,依然奔腾如飞。
但其他的破虏军士可就没有他这份神力和耐力了。没跑两公里,已经有半数军士跑得气喘吁吁,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我滴个亲娘哎!俺张威实在是跑不动了。再跑我可就要吐血身亡了。”
本为相州汤阴厢军的张威小声嘀咕着。他推着老娘逃到这二龙山上,只为了混一口饱饭,所以才主动当了步卒。可他万万没想到,自从郭神仙和岳寨主从新乡回来后,就开始拼了命地练起兵来。
无论是骑军,还是步卒,每天早饭之前,都要进行五公里负重长跑。长跑结束,才能吃顿饱饭。可是照这样跑下去,早晚会累死在半路上的。
张威滴溜溜地转着眼珠,试图看看后面的人有没有软下来的。一旦有人软下来,他肯定也会顺势软下来。结果张威发现他身后,至少有半数人东倒西歪,不过却没有一个人停住脚步。所以张威只能继续歪歪扭扭地向前跑。
从张威此时的跑姿来看,谁也看不出在未来他会成为让金狗闻风丧胆的猛士。
“都他妈给老子加油跑!”看到这些破虏军想停下脚步,吉倩提着铁锏就冲到了队伍中间。“谁敢停下来,老子砸碎他的脑袋!反正你们练不好武艺,将来也是被金狗杀死的命。老子现在就干了你们,省得你们耗粮食。”
吉倩如今虽然只是三当家,但他可是原来的大寨主,凶名早印在了军士们心头。吉倩说要打死他们,那绝对真敢打死他们。更重要的是,军士们看到裸着上身的吉倩,身上的刀伤枪伤依然醒目的红,就都不好意思再停下脚步了。
其实,比士兵们喘得更厉害的是郭俊。郭俊在新乡县受了刺激,因为保护他,很多破虏军士都死在金兵刀下。所以郭俊在提出练兵计划之后,自己身先士卒,同样穿着重甲,提着三十几斤重的大刀,和普通的破虏军卒一样在山路上长跑。
穿越之前,郭俊颇为自己的身体自豪。但在新乡之战中,当他看到哪怕是普通金兵,也像牲口一样耐苦劳时,郭俊就明白了自己的身体素质不值一提。就算不和岳飞吉倩傅庆这些变态比,就是和普通破虏军卒比,他也丝毫占不了上风。
两条腿又酸又沉,几乎就不像是自己的,但郭俊却依然咬着牙关,只用鼻孔出气。他跑在队伍的最后面,毕进同样身穿步人甲,提着长刀,跟在郭俊旁边慢跑。
毕进虽然身材瘦小,武艺不高,但神力惊人。单论力气的话,和吉倩也差不了多少。再加上打起仗来十分剽悍,所以郭俊直接把毕进提拔为亲卫队长。
“弟兄们,再加把劲,快到山顶了。跑慢的话,可是没饭吃啊!”
参加过新乡血战幸存的士卒如今至少都提成了小队长。经历过生死搏杀的他们耐力也增加了很多。至少他们可以一边跑,一边给士兵们加油。
当然,光是口头加油是不行的。寇成领着数十名督跑士兵,每人手里都拿着长长的荆条,只要看到有士兵敢软在地上,当即照屁股上就是一条子。抽得士兵们嗷嗷怪叫,只能捂着屁股,咬着牙关继续往山上跑。
而在山顶之上,热喷喷的炊饼,热喷喷的粥,把食物的香味传到了山路之上。
前有美食,后有荆条,再加上吉倩的铁锏威胁,第一天的负重长跑终于在士兵们哭爹喊娘的叫喊声中结束。
幸运的是,十二队人马,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掉队。毕竟这万余步卒是从所有寨民们挑出的青壮,都算是身长力大之辈。不过在跑到山顶之后,竟有大半数人软在地上,连近在咫尺的炊饼热粥都懒得吃了。
郭俊也一样软在了地上,半点神仙风范都没有。不过士兵们没有一个对郭俊不敬。他们感觉这样的神仙,才更值得亲近。郭神仙虽然没有法力了,但有神器护体,根本不需要和他们一起训练。可是郭神仙却情愿和士兵们同甘其苦,这样的神仙才更让士卒们敬佩。
吃过早饭半个时辰,新一拔的训练开始了。练兵场上,四个团各占一个方位,按营分队,在各自的营头率领下,分为刀盾手,长枪手,弩弓手。他们不练任何花哨的腾挪之道,就是步步向前,刀向前劈,盾向前撞,枪向前刺,弩向前射。这种单调的练习方法,一练就是一个时辰。然后到了午后时分,又是一个时辰的苦练。
郭俊的目标是在一个月之内训练出三千七百名能和金狗精锐硬撼的合格军卒。岳飞的目标则是在一个月之内训练出五百名能和金狗骑军对战的合格骑军。
虽然张宪是骑兵团长。但在每天的负重长跑过后,岳飞多会亲自率领五百骑兵在山顶的跑马场纵横驰骋,既练骑术,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