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枯萎> 第3章 凶手疑云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章 凶手疑云(1 / 2)

这四起骇人听闻的碎尸惨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有太多的相同之处,因此不能不叫人,把这些案件联系到一起。

所有的被害者都是颇具美貌的年轻女性,嫌疑人的行凶方式,都是将她们残忍地肢解,不仅将她们的内脏全部取出来,就连眼珠也被凶手给挖走了。

经过法医鉴定。嫌疑人在行凶之前,曾给被害者,注射过麻醉药剂,正因如此,嫌疑人,才能够活生生地将被害者肢体,而且在整个过程当中,被害人,无法进行反抗。此外,法医还注意到,犯罪嫌疑人,十分了解人体的结构,可以说拥有不俗的临床手术经验。甚至,能算是外科手术的专家。

这些相似之处,似乎都说明了,凶手是同一个人。如果是不同嫌疑人犯案,就算他们能够模拟出,碎尸的全部过程。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拥有如此专业的,外科手术水准。

这也就引出了另一种猜想,除了“嗜血狂魔”之外,这些匪夷所思的疑点,让更多的人开始相信,这些离奇案件,或许同贩卖器官的黑市商人,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正是为了获得非法的人体器官,那些拥有专业水准的犯罪嫌疑人,才会铤而走险,实施如此残忍的杀人计划。

但这样的谣言出现后不久,警方很快就排除了嫌疑人,是为了非法获取人体器官。因为只要对案情稍加分析,就不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犯罪嫌疑人,拥有高水准的外科手术水平。但是,如果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盗取器官,那么他完全没有必要,采用如此残忍的方法作案。

犯罪嫌疑人在取走必要的器官后,没有任何理由,会将被害人肢解。更何况嫌疑人这样做,不仅不能够保全完整的器官。而且漫长的碎*尸过程,极有可能让嫌疑人暴露自己。作案的时间越长,就越容易被人发现。

如果凶手是个理智健全的人,必然会尽可能的缩短行凶时间,显然在这个案件在这几起案件当中,凶手从来没有考虑过,作案时间的问题,如果不是因为事先注射了麻醉药剂,被害人完全可以说是被折磨致死。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精神失常的特殊人群。

对于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来说,都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并非神经失常精神病人。那么嫌疑人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就必然出于某种原因,某种不得不让他这样做的原因。然而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才会让嫌疑人采取如此残忍的行凶手段呢?

无论是媒体,还是警方,都早早注意到了这一点,可是他们,谁都找不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因此归根结底,还是只能暂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况一定存在问题。

这就是几个月来,发生在本市的,连环碎尸案的大致经过。但今天的案子似乎有些特别。

首先,这起案件的发生时间,距离上次案件的发生,远远没有两个月,按照之前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似乎总是每隔两个月,才会再次行凶。因此,前四起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所为。而这一次案件极有可能,是纯粹的模仿犯罪。

其次,此前的四名被害人,其被肢解的尸体,全都是在室内被人发现,公寓、厂房、厕所、出租屋这些都是相对封闭的地方,而且警方已经证实,发现尸体的地方,便是犯罪嫌疑人,肢解尸体的现场。

但最新发生的命案,情况却有所不同。被害人的尸体是在荒郊野外被发现的,而且被肢解的尸体,分别装在不同的塑料袋里。这就意味着发现尸体的现场,并非是凶手行凶的现场。

当然,进一步的情况目前还没有定论,由于发现尸体,还不到5个小时,警方又封锁了现场,绝大多数的消息,都是不相干的人以讹传讹,传出来的流言蜚语。因此具体的实际情况,可能还要再稍等些时日,警方才会逐步向外界公布。

在电话响起前,我的人生同所有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在此之后,我的人生逐渐同别人,开始有了一些不起眼的区别,可是我并没有注意到这种差别,。直到最后,我才因此后悔不迭,希望从来就没有接到过这个电话。

现在是下午六点,火红的太阳,终于跑到山后面去了,冬日里的阳光,只不过是强弩之末,无法给人带来一丝的温暖。我从衣柜里,翻找出了我人生之中,第一件也是唯一的一件西服。

我要去见的人,至少拥有三个亿的家产,是一家地产公司,一家矿业公司,一家建筑公司,一家金融公司的老板。同时,他也是我过去呆过的报社社长。现在我早已不为资本家打工了,成为了完全自由的撰稿人,但这位拥有四家公司,我连他一个指甲壳的身价都比不上的大老板,却依旧在我过去呆过的报社做社长。他不求回报地服务于大众,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听说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奉献社会,除此之外,绝没有其他任何的目的。

他打电话给我,是想让我过去和他谈谈。谈谈关于最近这些,离奇的碎尸杀人案。像我这样的无名小卒,显然入不了他的法眼,他之所以会想到我,只因为我那位发小同学,是市级刑侦大队的警员,又由于过去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