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琢磨还要不要回家,此时已经临近吃饭时间,小千一般这个时候都在家,老妈她有重度近视认不出我,但小千那丫头精得很,她绝壁能认出我来,到时候就尴尬了。
在路边我花重金买个摩托头盔,也只能这样了,我肉疼啊,晨风市那边都还没开始工作就被我花掉这么多。
我惴惴不安的戴上头盔往家里走,进到家里,小千欢欢喜喜地吃着巧克力:“哥哥你回来啦!咦,怎么还戴着头盔?”
我瞅瞅眼:“小千呀,你不觉得哥哥带头盔很帅吗?”她头一歪,表情天真无邪:“不戴也不帅呀,话说哥哥你声音怎么变了?”
我苦笑,眼角一湿:“小感冒罢了,其实哥哥很帅的哦。”
小千裂嘴一笑:“哼,其实我开玩笑的,哥哥你很帅,行了吧,居然没有看出我是在开玩笑,笨死啦。”
我摸了摸她的脑袋:“小丫头都学会骗人了,今天就先到此为止吧,哥哥要回去晨风市工作,下次回来再给你带巧克力。”
“唔……”小千嘟嘴撒娇:“怎么这么快?哥哥再坐一会吧?”
我蹲下身子,伸手摸着她那说长又不长的秀发:“乖、小千,哥哥晚上还要上班,在家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下次回来再给你带巧克力。”
“那好吧,哥哥在那边要乖乖的哟,不要惹老板生气!”
“小丫头人小鬼大,好了,哥哥要走了,记得以后上学要小心点,碰到怪蜀黍就要往人群里面走哦。”
“哥哥你都说了几十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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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晨风市,休息也休息够了,接下来就应该去找表哥,好歹他也是个小主管,应该能让我以兼职的方式工作吧?
下午五点,这几天晨风市多了许多黑衣人以及记者在街上徘徊,吓得我都不敢出门了,先前的打扮被发现无疑对我来说是打击,但魔法书翻了个遍都没有改变容貌的方法。
我拨通表哥电话:“喂,表哥,我现在可以过去你那边上班了。”
“小枫啊,这么多天你终于舍得来了吗,也好,今天晚上酒店这边有场婚礼是我负责的,人数可能不够,你现在过来吧,婚礼晚上八点开始,我们这边刚好在做准备,现在接不了你,你打的吧,地址是XX酒店18楼,等你来了我给你报销,上来的时候你就说是我表弟。”
“好嘞,话说表哥,我以后还要在晨风市上学,你看看我能不能只去上晚班?”
“也行,我们这边也招收学生兼职,就是收入少了点,你家里……”
“我家已经没事了,你知道吗,我前几天在晨风市遇到一个贵人……”我说出自己捏造的故事。
“真的吗?”电话那头传来欣喜的声音:“小姨她的腿病有的救了!小枫啊,我这几天算过了,你家里至少还能剩十万左右,如果小姨她们省点花估计也能用上个三四年,至少你这三年如果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绝对可以养活自己。”
“对,我就是这样打算,我入学手续都已经办好了,估计再过几天就入学,是晨风市的凤梨高中,听说是二等学校。”
“好,还不错,哎不说了,你赶紧过来吧。”
“好,表哥拜拜。”我挂了电话。
表哥跟我多年没见,他先前听不出我的声音,也不知道我长成什么样了,我还是比较放心的,戴上眼镜,从镜子上看基本OK,就是下巴无法掩饰,但也看不出我自己是夏精灵,不跑步不被吹起流海还是没问题的,关于‘夏精灵’的话题我还是少参与比较好。
想到这里,我笑了,镜中的人也跟着一起笑了,笑得那么灿烂,温柔尔雅迷人,倾国又倾城,在我看来却像一个傻逼一样。
下了楼,刚离开旅馆就遇到一个黑衣人,他看我一眼就走了,果真认不出来,晨风市的有钱人真是丧心病狂,居然发动这么多人,大街上也满满是我的广告。
在路边拦截一辆的士,司机也没认出我,说不定还不认识我,似乎是我不相信自己,一直提心吊胆害怕被发现。
来到酒店的十八楼,电梯打开的那一瞬间我才明白什么叫两个世界,一条长白地毯沿向中间的黄金色小亭,从远处我就能看到它闪闪发光,绝对是真金,筷子光泽与不锈钢完全不同,应该是纯银筷子,天花板垂挂一盏华丽金色大型吊灯,估计这种灯至少数十万才能买到。
切,可恶的有钱人,单单是摆设估计就数百万,结个婚都要花这么多钱。
“哎?小枫,快过来!”我顺着声音看去,一个二十五六岁的人正朝我挥手,我已经七八年没见过表哥,但跟我印象中没多大差别。
我快步到他面前:“表哥好久不见,有什么需要我的帮忙?”
“别急,我先带你去换身衣服”他又对旁边的人说:“小王,你们先忙着,我带我表弟去换衣服。”
那小王看了我一眼,应声答应:“好的主管。”
来到更衣间,表哥给我拿来一套西装,细节很到位,挺有份量的,这酒店也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