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神话,有人说他乃是龙女和凡人的爱情结晶,属于半神之体。而且其生平专注于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麾下五百个弟子里,每一个都是为了历史的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何况,鬼谷子还活了两百多岁才与世长辞。
你想想,一个两百多岁的人,假如不是天命所眷,怎么可能会活的那么久?自然地,他能够埋葬在九龙聚顶,而且还消受得起那里的福泽,这也就不甚为奇了。
我们一行人此刻已经步行在长白山的山脉之上。这里森林植被极为的茂盛,完全就是一远古森林。各种各种我们见都没见过的植物,你能够在这里轻松看到。还有那些出没于森林当中的猛兽,假如不是我们携带着一定杀伤力的武器,还真有可能会成为其腹中美食。
“啧啧!野猪肉的滋味吃着就是美味,比那些圈养的土猪猪肉味道要香,要鲜,让人吃得差点连舌头都要吞下去啊!”
瘦子一边吃着手里的一大块烤熟的野猪肉,一边用手翻滚着火堆上架着的野猪肉。
是的,火堆上的那头小野猪就是我们的森林之行第一个战利品。尽管我们都出自农村,但是真正吃过野猪肉的根本没几个。
首先,野猪这东西出没于那种荒山野岭,并不是每个农村都会有这种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其次,那就是野猪很难逮捕,它不仅凶猛力量充足,而且其还挺精明的,没有一定狩猎经验的人根本就是抓不到它。
庆幸的是,瘦子打小就跟随着村里的大人到山上打猎。所以,抓一头三四十斤大的小野猪,基本是不成问题。
其实一头三四十斤的小野猪,我们几个人是不可能能将其全部吃完的。但是最后,小野猪的尸体,除了那一身黑色的鬃毛以外,全都被我们一行人,呃,还有物给解决掉了。
我们吃的并不是很多,大家顶多每人吃了一斤左右就饱了。尽管野猪肉很美味,可是没有香喷喷的米饭配着,你光吃肉肯定会觉得没那么好的胃口。而剩下的野猪肉,全都被小三儿这个长着三只眼的怪物给吃光了。
小三儿,这是林语兮给三眼怪取得名字。因为自从古墓出来以后,小三儿就一直伴随在我的身边,基本不离左右。我和它在一起的时间,比与林语兮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还要长。因此,将其称为小三儿倒也挺符合味道的。
酒饱饭足之后,小三儿打了个饱嗝,用肉嘟嘟的爪子摸了摸自己的肚皮,一脸的满足,依靠在我怀里。这家伙,跟随我半个多月的时间里,似乎身高没长,但是体积么,却有点膨胀的架势。我真担心,再这么下去,这家伙会不会变成一个肉墩,到时别说敏捷的身手,让人看不清的速度,哪怕站起来走几步都是个疑问。
但是,小三儿却对此毫不在乎。因为此刻林语兮正用小手指在小三儿鼓鼓的肚皮之上,不断地轻轻挠着,直让小三儿发出‘吱吱’的叫声,以此来表示自己现在很快乐,很满足。
看到此景,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画面。那就是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和林语兮成家了,没事就逗小三儿玩。然后有时间的话,生个可爱的宝宝,一家三口加上小三儿这个宠物快快乐乐的每一天。这样的画面太美了,想想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可能是我想的太入迷,发出了一道轻微的笑声,被林语兮给察觉到了。其直接开口就是问我:“你笑什么呢?”
闻言,我急忙将脑海中的画面给抛却掉。擦了擦嘴角,还好没有口水从嘴边留下来。急忙回道:“没啊!我什么都没想。”
“哦!”
“妹子,别听树贵兄弟的,我看他八成是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了。不信你看着他的眼睛,他绝对不敢与你对视。”
瘦子这家伙还真是喜欢凑热闹!这不,林语兮依言照做,盯着我的眼睛。害得我眼珠直往别的地方乱看,不敢与其对视。果然,眼睛是通往人心灵的地方。一个人是否说谎,你只要盯着他的眼睛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