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山道上,一匹马载着两人飞驰而过。
邱敏缩在卢琛怀里,迎面而来的劲风夹带着细小的尘土颗粒,迫使她不得不低头垂下眼帘,防止砂粒飞入眼中。她的目光朝下,看到一双结实有力的手臂,穿过她的腰身,牢牢握着马缰,将她拘禁在小小的一方天地里。
她见过很多的人手,柔软的、粗糙的、可爱的、漂亮的、丑陋的……但没有一双手像眼前的这双手般,骨肉中充满着骇人的力量,给人以强烈的压迫感。她清楚地记得,这双手在半柱香之前终结了五个人的生命,而现在,这双手挟持了她和她的马。
为了这趟远行,她特意花大价钱从市场上挑了一匹好马,但以她并不出彩的马术,她只能骑着马中规中矩的跑。邱敏想,她从未骑马跑得这样快过,好像要飞起来一般,如同被风左右的浮云,身不由己的在风中颠沛流离。
她只好认命地闭上眼,由着身后的人将她带往未知的远方。
不知道跑了多久,马速渐渐缓了下来,直至停下。
卢琛利落地跳下马背,伸手在马脖子上拍拍,那马刚刚经过一番剧烈的跑动,口鼻中还喷着湿乎乎的热气,卢琛毫不嫌弃,搂着马脖子好一阵亲热。
邱敏自己溜下马背,看卢琛跟马亲热的耳语,那马打了一个响鼻,硕大的马头垂下,往卢琛的怀里拱,好像在撒娇一般。邱敏一阵无语,这马明明是她的,她买了这马以后,不说给它吃香喝辣吧,每顿也都是喂上好的饲料,怎么不见这马跟她亲热亲热?
“这马不错。”卢琛跟马交流完感情,赞道:“能买到这么好的马,你的运气很好。”
邱敏听这话觉得不像在夸她,倒像在讽刺她,“怎么就是我运气好?买到好马,不是该说我眼光好吗?”
其实邱敏并不懂的相马,她会买这匹马,不过是看马的毛色好,这马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四蹄乌黑,膘肥肌健,作为一个颜控,就算有人跟她说这马中看不中用,根本跑不快,她也会照买不误。
卢琛瞟了邱敏一眼,鄙视道:“你懂马?好马是需要跑的,就像有才华的人一样,需要懂他的人,给他机会让他发挥自己的才干。你不懂得跟它交流,也没有给它机会让它尽情奔跑驰骋,这马落到你手上倒是可惜。”
邱敏默默地不爽。
“它叫什么名字?”卢琛继续问。
“没名字。”邱敏回道,心想马还要起什么名字啊,尚乘局里像这样漂亮的白色御马多得很,她早看麻木了,所以这匹马买来后也没想过要给它起个名字。
卢琛替那马理了理鬃毛,沉吟片刻道:“就叫奔宵。王驭八龙之骏,一名绝地,二名翻羽,三名奔宵。奔宵者,白毛黑蹄,夜行万里。”
邱敏心想这饭桶都不征求下她的意见,就给她的马起好名字,分明是不把她放在眼里嘛。还有,奔宵那是周穆王八骏之一,你是王吗?是吗?是吗?
不过她也只敢在心里喊一喊,可没那个胆量对着眼前的人说出心里话。
卢琛牵着马缰,不紧不慢地朝前走。
邱敏看着他牵马离开,不由一愣,心想不是吧?这货就这样抢走她的马啦?
她犹豫片刻,还是没胆量叫他把马留下,只能呆站在原地。
哪知卢琛走了一小段路,回首看向邱敏,不耐烦道:“你还傻站在那干什么?走啊!”
邱敏眨眨眼,一脸疑惑,听这货话里的意思,难道是叫她跟着他一起走?
邱敏犹犹豫豫地说道:“那个,我们萍水相逢,不如就此别过?”
卢琛眯起眼,盯着邱敏,道:“你打算去哪?也许我跟你同路。”
邱敏心想就算同路我也不想跟你一起走啊,你这家伙看着就不像好人。
卢琛其实也不想跟邱敏一起走,不过他知道自己有时候会突然犯糊涂,这次是运气好逃了出来,若是下次再突然犯糊涂,被别人当奴隶抓了去,恐怕连命都会丢掉。所以他需要有个人结伴同行,在他犯糊涂的时候看着他,别让他被奴隶贩子带走。
眼前这个小个子男人,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此人看起来就像那种容易同情心泛滥的老好人,不然也不会给他递包子,还将匕首踢给他,助他及时割断绳子。
如今他孤身在外,没有别的人可选,只能抓住这家伙不放。
卢琛道:“我看你带的是南方的丝绸,你是打算贩卖到北方吧?你一个人孤身上路,需要不需要护卫?我的身手你也看见了,雇我怎么样?”
邱敏微征:“你要给我当护卫?”她又立刻拒绝道:“我很穷的,雇不起护卫!”
卢琛道:“不用你给钱。”
“不用钱?”邱敏才不相信世上有这么好的事!
却见那货立在晨光中微笑,配上那头亚麻色的长发,就像一只给鸡拜年的黄鼠狼:“我身上的钱快花光了,你管我路上的吃喝就可以。”
邱敏直觉想摇头,卢琛却不管她同意不同意,直径走过来,结实的胳膊邀住她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