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胜和范阳在房间里睡了一夜,经过连天的辗转,两人都非常累,一直睡到第二天的早上,两人才睁开眼。
清晨的薄雾里,居然已经掺杂了饭菜的香气。王建胜和范阳穿上衣服,走出了房门,到了这里已经有是十几个小时了,他们是第一次认真地看这里的景色。
小镇里很少有高楼,视线也就不会遭到遮挡,一眼望去,就能看到凤凰山隐藏在薄得几乎透明的雾气中,看起来像是一幅精致的山水画。
空气中不止有饭菜的香味,还有一股裹着晨露的甜香气味,这种气味,是在最接近大自然的小镇里才能闻到的,在城市里,你永远都想象不到空气还可以这么的香甜。
除了空气和远山,一片片树木的翠绿夺人眼球,那种翠绿能一直绿进人的心中,即使是最郁闷的人,在看到这翠绿的一刹那,心情也会变得非常的开阔。
王建胜想都不敢想,在这人间仙境之中,居然存在着喜神这样的邪恶东西。
王建胜和范阳都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之中,他们大口地呼吸着这里的空气,脸上都浮现出了笑容。
“等我年纪大的时候,一定会找个像这样的地方,度过余生。”
范阳除了是个智商很高的人外,有时候他非常像一个小孩子,对什么东西都很好奇。现在,他的眼睛里就盛满了笑意,这种自然的笑容,在城市里是很难找到的。
“等你老的时候,这里或许已经被开发商盯上了,一排排树木被推倒,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王建胜想到那种情景,感到有点心痛,但他知道,那是必然的趋势,“在经济发展的前路上,一起都可以牺牲。这就是现在人追逐利益的守则。”
范阳笑了笑:“说到生意上的事情,我就一窍不通了。嗯?那是什么,这么香!”
范阳嗅了嗅鼻子,就走进了赵梅家的厨房。
赵梅的父母正在厨房里做饭,一阵阵香气就是从锅灶里传出来的。赵梅家用的是传统的地锅,用胶泥砌成锅架,旁边是简易的手拉式风箱,锅架上放上一个巨大的铁锅。这种做饭的方式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做什么菜都会香气扑鼻。
范阳和王建胜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锅架,都好奇地围了过去。
赵梅的母亲拉着风箱,正在往锅底添柴;赵梅的父亲正翻动着过锅铲,锅里的烧茄子已经变成了酱色,那香气正是从它们身上来的。
“你们醒了?本来想做好饭后才叫醒你们的。”赵梅的父亲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笑着说。
范阳笑了笑:“大伯,我们不还是被你叫醒了吗------被你做的菜的香气给叫醒了。”
赵梅的父母都笑了起来。
“梅梅跟我说,你们要来这里养病的时候,我就想好要做最拿手的菜给你们吃了。让你们吃完都不想回城里!”赵梅的父亲语气夸张地说。
“我现在就已经不想回去了。”范阳叹了口气,盯着锅里的菜,像是随时都会扑进锅里。
原来,赵梅是这样跟自己的父亲说的,两人来这里是养病的。王建胜一直在考虑该怎么跟岳父说自己来的目的,当然不能坦白地说是要调查喜神,他一直在为这件事犯愁,不过,赵梅原来早就替他解决这个问题了。
赵梅的父母和范阳说了一会儿闲话,一道道冒着热气的菜就出锅了。
赵梅的父亲放下锅铲,用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冲范阳笑道:“接下来,我得拿出我们家的绝活招牌菜了。”
范阳慌忙摆摆手:“大伯,都不是外人,菜已经够多了。招牌菜不忙。”
赵梅的父亲摇摇头:“不行,这个菜是一定要做的。它有个很喜庆的名字,叫‘喜神临门’!很快就做好了!”
听到喜神两个字,王建胜的脸色忍不住变了。范阳的表情却没有什么变化,他笑嘻嘻问:“用‘喜神临门’招待女婿,很恰当,看来我没有理由不让您上这道菜了。”
赵梅的父亲哈哈一笑,出了厨房的门。赵梅的母亲沉默寡言,把饭菜一盘盘地端进客厅里,就回到厨房开始刷锅了,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
王建胜和范阳来到客厅坐下,那边赵梅的父亲已经从井里提出了一个水桶,接着,他就从水桶里拿出了一块鲜红的肉。
“家里有一眼水井真是方便,据说农家的水井冬暖夏凉,在夏天,能起到冰箱的作用。”范阳用手肘轻轻撞了撞王建胜,小声说,“真是羡慕嫂子啊,她的童年一定过得非常的快乐。”
范阳的童年过得一点都不好,所以他很少提到童年,现在提起,说明他是打内心里羡慕赵梅。
赵梅的父亲拿出那块肉之后,就进入了厨房,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盘番茄酱一样的东西回到了客厅,盘子里却没有那块肉的踪迹。
“别客气,都动动筷子!”赵梅的父亲热情地招待。
王建胜和范阳大口地吃了起来。说真的,他们都没有吃过这样原汁原味的农家菜,那滋味真是人间少有。两人也去农庄吃过农家饭,但那些饭菜里,显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