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狼?”
听完林阿娇的话,刘星和赵大宝两人不由互看了一眼,他们昨晚都在银书客栈见过小狼,赵大宝还和狼狈为奸交过手。
狼狈为奸听信了郭彩凤的谣言,才冒险行刺银舒舒,他们两人是郭彩凤造谣的人证,银舒舒于是把他们扣押起来了。
银舒舒倒也不准备为难狼狈为奸,只要郭彩凤的事情解决了,她应该也会给狼狈为奸一条活路。
所以,带林阿娇去见林小狼也未尝不可。
当然,这件事赵大宝做不了主,刘小二也做不了主,一切必须由银舒舒定夺。
想到这里,刘星道:“林掌门,说来还真巧,在昨天我曾经在飞龙镇见过林小狼。”
“真的?”林阿娇俏脸露出喜色,既然哥哥昨天还在飞龙镇出现过,可见他还活着,急问道,“刘少侠,不知你是在飞龙镇哪个地方见过我哥哥的?”
“就在集市上。”刘星道,“当时小狼和小狈在一起,似乎在寻找落脚的地方。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现在应该还在飞龙镇。”
“多谢刘少侠相告,小女子感激不尽。”林阿娇道,“我现在要去飞龙镇寻找我哥哥,需要先行一步。不知刘少侠身居何处,改日我一定登门拜访……”
刘星摆手:“林掌门言重了。我和赵大宝正准备回飞龙镇,你不如与我们同行?”
赵大宝赞同道:“要前往飞龙镇,需要路经断背山,这地方最近有山贼出没,你一个女人独自赶路不太安全,就跟我们一起走吧。我们是飞龙镇人,还能顺便给你当个导游。”
林阿娇感激道:“劳烦两位少侠了!”说完,脚尖一点,林阿娇一个纵身便骑到白马上,动作行云流水,显然身负上乘的轻功。
商量完。三人便结伴而行,骑着马准备一起前往飞龙镇。由于他们要连夜赶路,特地在八卦镇的集市上买了干粮。
傍晚时分,三人离开了八卦镇。朝西北方向驰行。
很快地,太阳下山了,天色暗了下来,能见度非常差,马于是跑不快。
山间的小径上。三匹马缓慢地奔行着。
“真是见鬼了,今晚的乌云怎么这么厚?”赵大宝抬着看了看头顶的天空,今天晚上原本有月光,只是乌云挡住了,“周围黑漆漆一片,马跑起来比蜗牛还慢。”
“赵镖师,试试这个吧。”这时,林阿娇从她马背上的一个白包取出一个像短棒的东西,呈圆柱体,表面有几个按钮。递给了赵大宝。
“林掌门,这是什么玩意儿?”赵大宝一脸疑惑。
“这叫‘手电筒’,是科幻小说派发明的,可以用来照明。”说完,林阿娇按下一个按钮,手电筒立即亮起了白光,照亮了前方一大片路。
“手电筒?真是好东西啊,有了它,夜间赶路就方便多了。”赵大宝好奇地问,“林掌门。这手电筒你哪买的,一个要多少钱?”
林阿娇道:“手电筒是科幻小说派的电器堂购买的,一根手电筒25两白银。”
“25两白银?”赵大宝一惊,“这也太贵了吧?这么一根短棒就要25两白银。它是金子做的?”
林阿娇道:“手电筒价格其实不算贵,真正贵的是电池。电池是手电筒的能量来源,手电筒必须装电池才会发光。一对普通的1号电池就要1两银子,它差不多只能照明两个时辰。要是用手电筒赶夜路的话,一个晚上必须用掉两组电池才够。”
赵大宝道:“科幻小说派真是穷疯了,任何商品都要涨价。林掌门。既然电池这么贵,还是把手电筒关了吧,否则这一晚上就要消费掉2两银子的电池,这相当于我半个月的工资,实在太奢侈了。”
林阿娇道:“没关系,我包里还有十组电池,足够用。”
听她一说,赵大宝这才反应过来,林阿娇可是百合小说派的掌门。虽然百合小说派是个小门派,但是做到掌门这个级别,显然不会差钱。
有了林阿娇的手电筒当照明,能见度大大提升,赶路的速度自然加快了。
两个时辰后,前方出现了一座高耸的山峰,正是断背山。
三人都知道断背山最近有山贼,自然多了警惕,林阿娇特地给手电筒换了一组电池,提高照明,以加快赶路。
刚开始还算顺利,只是当来到断背山半山腰时,周围忽然有异动。
“吁”
赵大宝突然拉紧僵绳,把马停了下来,“小心点,周围好像有人!”
闻言,林阿娇拿起手电筒,朝四周照了照,在小径的两边长满着一米多高的野草,手电筒来回照了几下,林阿娇很快发现埋伏在草丛里几个人。
“别躲了,我已经看见你们了!”林阿娇喝道。
嗖!
顿时,十几道黑色的人影从草丛里飞蹿而出,挡住了去路,他们个个穿着黑衣,手握着大刀。
“你们是什么人?”赵大宝问。
“别管我们是谁!”一名匪徒厉声喝道,“想要活命,就把你们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