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在语文这一单科上跟唐梦洁掰掰手腕,每天我除了疯狂做习题,写“好题集”外,其他时间都是花在了看书和写作上。
不知道为什么,曾经最为头疼的作文写作,现在却变成了这么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也正是从那时起,我养成了无聊时写写随笔的好习惯。一直到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却从未间断过。
每天我口袋里总会随身携带一支铅笔和几张草稿纸,每每有什么好的想法,碰见有趣或有意义的事情,我都会随时记下来。无论当时我是在蹲大号,乘公交,还是在吃饭。有时候半夜醒来,想到刚刚做的一个美梦,我都会迅速爬起来把这个梦写下来。然后,等到有充足的时间,再把这些故事,段子,甚至一两句话“串”起来,经过咬文嚼字,字斟句酌之后,终于又“串”成了一篇自我感觉良好的随笔!当然,这也正解释了为什么唐梦洁总觉得我的随笔写的很凌乱,天马行空,没有多少的内在逻辑性和连续性。
直到后来,我的文章开始出现在校报上,唐梦洁终于承认我写作的天赋,以及我天才身份的合法性!
作为学生,除了如我一般的天才,相信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试都会让人绷紧了神经,整个人变得神经质起来。
终于,在大家夜以继日的悬梁刺股中,这次月考也终于落下了帷幕。考试的结果与我料想的一样,我的数学成绩第一次被唐梦洁完成超越,而语文,我则以班级第一的131分险胜唐梦洁的129分!顺便追加一句,那也是我第一次从“光荣榜”的神坛跌落下来,谢航和薛海棠有多开心,大家可以参照第六章,自行想象一下。
成绩出来前几天,我已经准备好了一袋“阿尔卑斯”,只待成绩公布,我就可以顺理成章送给唐梦洁。
那天,唐梦洁也买了一袋“大白兔”。我们互相交换“战利品”,彼此放了一颗在嘴里。
“花常在,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喜欢吃‘阿尔卑斯’,那么硬,还这么浓!一点没有‘大白兔’好吃!”
“我也正想说你呢!‘大白兔’有什么好吃的,不但软绵绵的,而且还特粘牙!”
“要不,我们换换?!”
“换一半好不好?!”
“好呀好呀!”
然后我们彼此交换了一半的奶糖。
我把唐梦洁给我的一半“阿尔卑斯”倒进袋子里,搅混,放进书包。想吃的时候就拿一颗,每每拿到我最喜欢的“阿尔卑斯”,我的心里就会陡然蜜一样甜;而每每拿到的是“大白兔”,知道是唐梦洁的最爱,我的心里甚至比蜜还要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