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沙漠,烈日高悬。
这里本该是世界上最荒芜的地方,寸草不生,但实际上,这里却是全球最富有的土地,遍地黄金。
这里是迪拜,一个神奇的国度。
轰!
刺耳的马达轰鸣声,打破了沙漠的寂静。
一行豪华车队自贯穿沙漠的高速公路上行来,领头的是三辆蓝白相间呈流线型的兰博基尼跑车,随后是保时捷911,玛莎拉蒂总裁,迈巴赫S级……各种各样令人膛目结舌的豪车,随便一张都要几百万华夏币,但它们的车身上却涂着警察局的标识,正紧紧围绕着正中的一辆奔驰公司制造的商务车。
两边的沙漠之中,还有着上百辆经典款的哈雷摩托随行,每一辆摩托上,都坐着一个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特警。强劲的气流撕破了长空,三架直升飞机出现在高空,速度与下方的车队保持着一致。
这声势浩大的队伍所过之处,引起了每一个迪拜人惊叹的目光。迪拜虽有无数土豪,但能用这种阵势出行的人也没有几个,难道是皇室的人?或者,是哪个国家的元首又来访问了?
“这些人一定在羡慕我吧,或者在猜测我是哪个大人物?如果他们知道我只是一个死囚的话,不知道会是什么想法。”
端坐在商务车之中的江夜,透过狭小的窗户看着外面路人的表情,不由摸了摸鼻子,有些无奈的道。
这辆奔驰出品的商务车是特制的,从外面看上去没什么,但是打开车门,才会发现里面是一个牢笼,闪烁着森冷光泽的栅栏,密布在车厢的每个角落。而手上脚上都有着合金镣铐的江夜,就是被关在这个牢笼里的人。
车门也是特制的,七厘米加厚钛合金钢板,只能从外面打开,而且需要两把不同的钥匙。
再看看随行的数百个警察,天上地下左右两侧,包围的密密麻麻,江夜不由叹息一声,自语道,“真正的天罗地网啊,这小妞倒是太看得起我。”
他是一个死囚,准确的说,他已经要变成死人,因为,他现在要去的地方,就是刑场。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死法,不过那小妞就算是把失传的满清十大酷刑全部搬出来,在他身上施展个遍他也一点都不奇怪。
这些出身高贵从来没受过丁点委屈的女人,爱你的时候优雅如猫,若是真正恨起你来,怕也是凶狠如狼。
更何况,江夜算是往死里把她得罪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江夜狠狠落了她的面子,让她尊严扫地,惊慌失措。
到现在,江夜都还记得,当时她脸色煞白,眼睛里分明有着打转的泪水,这应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她生平第一次尝到眼泪的滋味。
“都怪这该死的师门任务,否则的话,老子乖乖从了她,在迪拜做个便宜驸马,岂不是逍遥快活?”想起师门的命令,江夜不由得“呸”了一声,不甘的道。
可惜,若是其他任务也就算了,偏偏这一次是最重要的出山任务。唯有完成了这次历练,江夜才能暂时脱离师门的魔爪,去那红尘浊浪中自由的翻滚。
浊浪被江夜自动忽略了,他脑海中只是不断想着“红尘”两个字,然后就想到了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画面,再然后,他可耻的硬了……
没办法,一个将近二十岁身体健康相貌英俊的人,却还是一个处男,说出去丢人啊!
不过也还好,虽然过程曲折了一些,但那小妞果然把他送到了血沙监狱。
血沙监狱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监狱,里面关押着各种各样的怪物,如非必要,江夜也不愿意去那里。但谁知道他那么倒霉,抽到的考核题目便是进入血沙监狱,然后在里面活着。
活着,多么简单的要求。
可在自杀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的血沙监狱,这绝对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而要进入血沙监狱,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他必须做一件轰动世界的大恶事,或者是,得罪一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
江夜自认为是一个爱心横溢的三好青年,做不出什么灭人满门先那什么再那什么的事情,所以他选择了后者。而那个小妞,便是对应的大人物。
后来,在他活蹦乱跳的在血沙监狱待了三个月,并且五肢建全,越活越滋润以后,那小妞终于看不下去了,决定亲自了结他的性命。
于是,便有了现在的一幕,江夜在数百人的押送下,前往迪拜的行刑场。
解决了血沙监狱的困境,看似完成了师门任务,但如果江夜还是死了,那跟任务失败也没什么两样。
所以他现在还要做最后一件事,就是从眼前的天罗地网逃离。而且江夜也知道,这才是此次任务最难的地方。
“看外面的风景,我离迪拜市越来越近了,在沙漠之中无处可逃,唯有经过城市的时候,是我唯一的机会。”
江夜凝视着窗外,眼中有着精芒掠过,一闪而逝。
……
高空之上,三架直升机始终呈三角形飞行,显示着驾驶员高超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