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宝钻》在内的所有作品版权都拿了过来,这倒是一件好事。
记忆中,《魔戒》最初版权是米拉麦克斯的韦恩斯坦兄弟在九十年代初拿到的,辗转一番落到了新线手中,最终才在彼得.杰克逊的努力下,出现在大银幕上,整个过程用了整整十年时间。
不过,因为新线一系列隐匿收入、扣发分成等行为惹怒了《魔戒》系列的版权人,在拍摄完《霍比特人》之后,因为当初韦恩斯坦兄弟并没有拿到《精灵宝钻》的版权,最终这个系列搁浅了下来。虽然《精灵宝钻》的版权所有人给出了一系列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过,在艾瑞克看来,终究还是利益分配没有谈拢而已。
除了这四部商业潜力巨大的版权,艾瑞克还看到了《肖申克的救赎》原版小说的版权,虽然这部电影堪称绝对的经典,但并不能算是票房大片,只能拿来冲击奥斯卡用。
这些之外,另外几部版权都没有什么看点,完全是艾瑞克当时头脑风暴想出来的。
两人靠在一起商议了一会儿,艾瑞克觉得,仅凭这些版权所带来的潜力,想要拿下哥伦比亚,肯定是不够的。
琢磨了一会儿,联想到索尼,艾瑞克很快想到原时空中索尼的翻身之作《蜘蛛侠》,现在《蜘蛛侠》以及漫威其他一些著名超级英雄的影视改编权还在那些不入流的小电影公司手中,如果能够将这些拿下来,那么不但会增加花朵影业的筹码,而且提前将这些流落在外的超级英雄版权拿到手,将来收购漫威,就不用再冒着那些小公司坐地起价的风险去收回版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