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春初夏,长阳城郊外缤纷桃花林。
“灵食般闪闪发光的米饭,吸收日月精华的青蔬,珍肴喷香的肉条,一大锅龙骨清汤,嗯。。就是这馒头差了点,糟糠面粉,不过胜在它大,能填饱我也就算了。”云洛双眼发光地看着今天比以往丰盛许多的午饭,满心愉悦,大快朵颐。
这是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一身破烂衣裳,眉清目秀,虽说没有长阳城那些个世家公子哥俊俏,绫罗绸缎锦衣华服玉树临风,但炯炯有神的双眸倒也有一番耐看。
少年捧着一个破旧的褐云瓷碗,瓷碗虽破旧,但少年却极为小心地捧着,因为这是死去的老李头留给他的,老李头守了长阳城郊外苏氏宗族桃花林几十年,在前年深冬某个雾蒙清晨什么也没交代就一声嗝屁了,少年也是伤心良久,按他跟苏氏宗族的说法就是,我与老李头乃是忘年之交,他这么一声不吭就嗝屁了,临死前最大的心愿就是望有细腻之人帮看顾这满山桃花林,小的身无长技,但跟了老李头这般多年,倒是略懂花草,就换我来吧。
于是乎少年就替老李头接下了这个摊子,成了长阳城林氏宗族桃花林的守林人。
老李头去世一年,那一年满山桃花都没开。
说回来吧,少年今天的午饭算得上是全长阳城最下等的糟糠之食了,米饭说是灵食般闪闪发光,其实是因为少年以往都是一小碗稀粥,稀得能见碗底的稀粥,青蔬的话说是青蔬,其实也是宗族内圈养的猪羊之食,但胜在少年吃得精精有味,外加几根指缝大的喷香肉丝,合着一碗酸爽骨汤,那馒头是最好的了,半个拳头那般大,可能是长久之食了,颜色略显浅黄,城外叫花子可能都看不上眼。
再说回来吧,少年虽是眉清目秀,但由于常年营养不足稚嫩小脸尽显蜡黄,体格瘦弱,似乎禁不起一阵风吹。
老李头收养了流浪的少年三年之久,有如亲生,血缘这东西早就不起作用了,而他一声不响就嗝屁,少年在深冬破败尽显萧条的桃花林哭了一天。
往昔。
“小鬼头,城内春桂坊体格丰腴肥满的花俏东娘子上前还与我有过一段姻缘呢,这事你不要与人说。嘿嘿”
“老李头你就吹吧,东娘子不过桃李之年,虽是丰腴娇媚,花信之嫌,但与你可是差之千里。”
。。
再说回来吧,老李头去世那一年,满山桃花不是没开,而是少年没让它们开,花骨朵尽数摘下,用来祭奠老李头。
此番作罢后,本应是受千刀万剐之刑的少年最后在苏氏宗族深受族人爱戴与尊敬的三小姐苏柔随意吩咐之下只受了五十杖罚以及为奴十年,但饶是如此,少年也是被杖责后丢进猪栏昏迷了一天一夜,在某个深夜拖着伤躯缓缓爬出了宗族大门回到桃花林。
长阳城城里人都深深同情这位叫云洛的少年,大叹老李头好运,嗟来之子,却是这般重情义。
而今天,少年之所以拥有比以往丰盛的餐食,也是因为林氏宗族三小姐苏柔得到了东临域天月宗‘剑姑’白素的赏识,称其天生剑体,剑心玲珑,可造之姿,欲收为弟子。林氏宗族怎能不高兴?自家的修炼法诀怎比得上天月宗呢?当天大开中门,摆出辉煌仪仗歌舞升平犒赏万家。
东临域七国六十三州,一州三十六城,长阳城位于玉云国兰州境内,地属偏僻。
东临域虽分七国,但真正掌控东临域的却是七大宗派,天月宗便是其中之一。
郊外桃花林。
“好了,吃完了。”云洛摸了摸自己那细皮小肚,微笑眯着眼,清秀眼睫很是满足。少年很乐观,这从他行事上便可看出。
“去看看三小姐吧,不时她便要前往天月宗了。也不知道灵儿那丫头现在过得怎么样了,离开之后就没她消息了,怪想她呢。”
苏式宗族三小姐苏柔,生得美貌如花,端庄娴雅,长阳城第一俏娘子当之无愧,即便是一些青楼卖艺不卖身的沉鱼花魁落雁青伶也无法与之相比,无数世家公子哥都对其藏了一份爱羡,少年云洛也不例外,只不过云洛深知自己是不可能配得上苏柔小姐的,所以那一份爱羡早已深藏在心。
而叫灵儿的那个女孩也是儿时与云洛一起流浪的青梅竹马,七岁那年落魄饥饿的少年在街头上捡到一个还散发着热气的馒头,离他不远处一个满面脏污瘦骨嶙峋的小女孩也眼眸炽热地望着少年手中的馒头,少年分给她一半热气馒头,自此两人就相依为命一起流荡在街头,找到吃的就一人一半分,深冬寒冷时少年就紧紧拥着少女,就这么的,两人一起渡过了三年时光,后来在街上遇到一个好心的贵妇大家,她请求收留灵儿,少女哭闹着不肯离开少年,但少年却狠心地偷偷离开了她,只因少年知道,跟着他连吃都吃不饱,还不如跟着那个好心女人,这样的话也就不用跟着自己颠簸流离了。
少年偷偷离开后,少女大哭着苦苦寻找了许久,但少年是有心躲着少女的,所以少女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只能无比伤心地跟着那个好心女人离开。
少年依稀记得少女大哭着喊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