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人才能掌握和控制权力范围内的资源,才能进行寻租活动和权钱交易,从而构成**犯罪和**活动。为了对这些掌握不同权力的人的**犯罪活动和行为进行侦查和起诉,特别是对掌握更大权力的,包括政治家和高级官员的贪腐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和起诉,李经述下令廉政局具有侦查和起诉的独立性和相对政治中立性。
为了推动依法治国,李经述下令将廉政总局置于司法部下,受总统和司法总长领导,形式上属于行政机构,廉政系统实行金字塔式的垂直领导,即廉政总局下设高等廉政厅,高等廉政厅下设地方廉政厅,地方廉政厅下设地方廉政厅支厅。而廉政机构的层级相对应于**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和地方法院分院而设立的。廉政官的官阶等级为廉政总长、高等廉政长、廉政长及廉政专员。廉政总长的任用由法务部长提名、总统任命。大廉政厅除受中央政府、法务部领导外,自成体系,它的分支机构不受地方政府领导。廉政系统的经费开支由中央政府统一财政拨款。
另外,李经述签发大总统令,以法律形式赋予廉政机构的独立性地位。各地廉政机构有下列权力和地位:廉政专员是侦查的主宰者,侦查和起诉均有廉政专员来负责。廉政专员不仅行使对嫌疑人讯问和相关人调查等任意侦查。还可以行使逮捕和拘留及扣押、搜查、勘验等强制侦查。尤其是令状请求权、证据保全请求权及证人讯问请求权,只有廉政专员才可以行使。司法警察不是独立侦查机关,而受廉政专员的指挥行使侦查的廉政专员的辅助机关。一般只有交通通肇事、盗窃等一般刑事案件交给警察部门去侦查。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廉政机关接到报案后,认为有必要时便直接立案侦查。并指挥警察进行侦查,地方廉政厅都设立环境、建筑、文化遗产、交通、森林、税务、经济、食品、医疗、铁路、兵务、毒品等专门部门,并随时指挥警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所负责领域实行集中管制。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都由廉政机关立案侦查的,国民关注的重大案件,以及比较难处理的新型犯罪案件,也都由廉政机关立案侦查。
而且,《中国廉政局条例》明文规定:廉政专员只要认为自己所处理的廉政事务符合法律和程序,可以不服从上级不合法的干预,以保证廉政专员处理廉政事务的独立性和中立性。可以依据法律赋予的独立性规定、个人人格和职业荣誉拒绝司法部的不当干预。廉政专员还建立了严格的考试制度和培训制度,评定考生作为国家法曹人的国家观、使命感、正义感等。
李经述知道,权力监督权力虽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社会和民众的参与,以一种权力监督和制约另一种权力,反腐只会成为无意义的政治斗争,很难发现不同层次和各个领域的**现象。如果不把维护公民权益与反**结合起来,反**就没有任何意义,贪污**分子就永远抓不完。于是,李经述决定发动群众,让民众参与反**,把维护公民权益与反**结合起来,在廉政机构里设立国家公民维权委员会。建立群众参与反**的制度平台。让民众参与反**的最大好处和优势,在于民众是**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也是法律、法规不公正、制度和政策不合理及其后果的直接感受者、受害者和承担者。法律、法规不公正,制度、政策不合理,公共服务和程序的不透明正是**产生的制度漏洞和根源,而由此产生的权力与**又是与肆意侵犯公民权益和公民权益受损息息相关的。
李经述下令,廉政专员必须定期到公民维权委员会倾听民众的抱怨和投诉,以此发现**的犯罪行为,寻找**的制度漏洞和根源。由此修改不合理的法律法规,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和机制。这样,国家各级公民维权委员会建立了一个让民众倾诉抱怨、悲情,接受涉及法律、制度、政策修改建议和受理公民权益受到侵犯投诉和对**嫌疑人和**行为检举机构场所,而且这个制度平台机构有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权力,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讲述者本人。
李经述总统给中国廉政总局提出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保护公民权益和根除**和清廉社会的新中华帝国,他对此抱有极大的希望,他的大儿子李尚民那一年刚好大学毕业,也立即被安排去当最基层的廉政专员,李经述希望他能多了解一些国情。
李尚民的表现很出色,在正式成为廉政专员的那一天,作为廉政学员的代表,他穿着象征公平和正义的法袍,举起右手,握紧拳头,上台郑重宣誓:“我李尚民,于此刻接受国家与人民的召唤,就任中华帝国光荣的廉政专员之职,作为公民利益的代表者,维护社会正义与人权,从消灭贪污**开始,守护我的邻居和民众,我接受这项重大的使命,我会作为挺身而出消除非正义黑暗的廉政专员而存在,照顾弱势群体,只追求真相和公正,让无力者前行,我将严于律已,成为正直而温暖的廉政专员,至始至终为人民服务,为国家鞠躬尽瘁,并以自身的名誉为之保证。”
李经述虽然很忙,但专门抽空去参加了廉政专员的结业典礼,在现场看到很像自己的儿子,浑身正气和充满朝气,李经述很欣慰。面对眼前这群优秀的廉